我們不管是買重疾保險、意外保險還是年金保險,都會看到保險合同中白紙黑字寫的關于保險受益人的規定。保險受益人是一份保險合同最終獲得收益和好處的人,這個人非常重要,所以今天小學問君就跟大家具體說說保險受益人那些事,最起碼讓投保人(交錢的人)搞清楚自己購買保單受益人是誰,同時也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受益人。
一、保險受益人的概述
保險受益人又稱為“保險金領取人”,是指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或者約定的保險期限屆滿時,依照保險合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在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險人死亡后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一般見于人身保險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則他的法定繼承人即為受益人。
二、保險受益人分為三類:
1.指定受益人;2.法定受益人;3.未指定受益人
最常見的肯定是這種指定受益人,一般我們買重疾險、大病險、意外險的時候,都會遇到讓我們指定受益人的問題,我們就會按照順位、分配比例指定若干個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就是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中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作為受益人。在指定受益人的同時可以指定受益的比例,所有受益的比例加起來等于百分之百。
例如:假設有三個受益人甲乙丙,可以隨意指定三人的比例,比如甲20%,乙30%,丙50%,三人加起來100%,假如被保險人身故后有100萬的身故保險金的話,那么甲可以領取20萬,乙可以領取30萬,丙可以獲得50萬。
這里要強調一點:保險是有避債和避稅性質的,當然在國內主要是避債。如被保險人去世時,有20萬的外債沒有還,那么他妻子拿到100萬的保險金是沒有義務去還那20萬的外債,這不屬于遺產,屬于保險金。當然,國內還沒有征遺產稅,估計未來肯定還是會征的。在國外,很多的富豪愿意買大額的壽險或者傳承險,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買保險可以避高額遺產稅。
法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就是按照法律規定,所有繼承人平均分得所有身故保險金。
例如,假如一個已婚年輕男子,父母健在,2個孩子,這時他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5個,妻子、父親、母親、2個孩子,如果身故保險金有100萬,那么5人均分100萬,也就是每人20萬。了解了這些就不難看出,指定受益與法定受益有很大的不同,法定只能是像繼承遺產一樣,所有法定繼承人均分,而指定受益就可以隨被保險人的心意,想讓誰受益就讓誰受益,想紿誰多少就給誰多少。
另一個最大的區別就在于:指定受益與法定受益的財產法律屬性不一樣。指定受益下,身故保險金是直接屬于身故受益人的私人財產。而法定受益下,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是當做被保險人的遺產,按照遺產繼承的方式處理。如果是按照遺產的方式處理,那在一些情況下就不免會引起很多糾紛。
未指定受益人:
未指定受益人:是我們已經指定明確受益人之后,受益人中的某些位出現了變故。
比如:甲給自己買了 100萬的壽險,妻子、兒子都是第一順位受益人,各占50%,但是甲還沒有病故的時妻子已經去世,意味著妻子就發生了變故。這種情況在國內其實《保險法》還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司法解釋,往往都是兩種情況。
第一個情況:按照比例、按照 《 繼承法 》 的要求還是作為保險金來重新分配,像剛才那種情況兒子就可以拿到 100 %的保險金。
第二種情況:妻子的 50 %就不能算保險金,有可能作為遺產來處理,遺產人就沒有避稅和避債功能,當然各地的情況不太一樣,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強烈建議大家如果遇到受益人發生變更或者變故的情況,一定要及時的去變更或者去調整一下受益人,減少麻煩。
三、到底怎么填寫收益人呢?
小學問君覺得既然保單可以指定受益人,那么為什么要法定受益呢?而且指定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這讓我們在按照自己的意愿來安排財產時有了更大的靈活性。在財產屬性方面又有很大的優越性,要比遺囑等靠譜。而且當我們選擇受益人后需要提供受益人的合法證明人。選擇法定受益人時,需要上交所有法定受益人的資料。當客戶的法定受益人不止一個時,就必須提供所有合法繼承人的合法證明文件,那樣不僅要付出額外的公證費用,而且公證程序繁瑣。另外,這也很容易引發遺產糾紛,甚至是無休止地衍生法律訴訟。相反,指定受益人就只有一個人,資料準備簡單得多,一般而言,三五天時間便可受理完畢。
四、怎么指定受益人呢?《 繼承法 》 對法定繼承人和繼承順序作了規定: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其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也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而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五、指定受益人的益處?
1
、避免家庭糾紛:很多人在投保時,可能會覺得“法定”受益人是家人,就算不寫上具體名字,最后出現保險事故,賠償金也是給他們。但隨著時間的發展,家庭結構和人員關系會發生變化,沒有確定好受益人,最終的賠償結果可能與投保初衷存在較大出入。所以有這方面顧慮的朋友,可以在投保的時候寫明受益人,給自己關心的人一份 100 %確定的關愛。
2 、避免被征收遺產稅:如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往往會被認定為遺產,保險公司會將這筆錢賠給法定受益人。一旦遺產稅開征,受益人最后實際到手的保險金額就會打折扣。指定了受益人的話,可以免征稅費,所獲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賠償金。
3
、理賠資料相對簡單:如指定了保單的受益人,當被保險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會少一些。只需要提供保險合同、受益人身份證明、銀行賬戶、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以及其它與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證明和材料。但如是法定繼承人,還要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操作起來稍微有一些復雜。
六、保險收益人的疑問?提問 1 :我買了人身意外險,能不能指定我的女朋友為受益人?回答:保險的受益人首先必須是你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是指父母、夫妻、子女。如果第一順位的人均不在了才會有第二順位繼承人。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些人都不在的可能性太低,因此暫時不能是女朋友為受益人。理解:受益人現在還不能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提問 2 :投被保險人離世,受益人不知道這份保單的存在,怎么辦?回答:這個問題的確有可能發生。我個人認為,你的代理人在這一步就很關鍵了。代理人有他們受益人的電話,年輕的客戶可有受益人微信和 QQ ,隨時聯系。那些不想讓受益人知道的保單,代理人單方面有受益人電話,約定經常聯絡,確保安好,如果真的發生不幸,會把錢送到受益人手上,這是承諾!這個人最好是保險的專業人士最為有效。
提問 3 :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身故,那理賠時怎么辦?回答:這個問題就如我之前說的未指定收益人!提問 4 :如果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身故,那這筆錢賠給誰?回答:特殊情況:雖然概率低但并不是沒有。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如同時身故還分不清先后順序的時,默認受益人身故在先,那這筆理賠款就變成了被保險人的遺產來處理,因此這筆錢就給遺產的法定繼承人。提問 5 :買保險時,受益人必須提供身份證件才能填寫受益人信息嗎?回答:保險投保中,只需要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有效期、與被保險人的關系、受益順序、受益比例。絕大多數的公司是不需要提供身份證原件或者復印件的,如果有,也合理。提問 6 :之前買保險怎么沒填寫過受益人,這怎么辦?回答:這類情況非常多,很多人在投保時可能沒有注意這個事兒,但現在知道也不晚。投保時沒有填寫的話,那么受益人就是默認為法定受益人了。如果你也同意法定那就不用去更改啦,如果你想變成指定,你去保險公司柜臺變更一下受益人就行,準備好上述“提問 5 ”中說的受益人信息就行,受益人可多人,一般情況最多三人,合計受益總額為 100 %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