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參加了蘇紅老師和保平老師兩個人的讀書會,讀的是許維素老師的《建構解決之道》,我參與進來已經讀到第四章,接近尾聲了,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我內心的期許是希望在重新讀一遍,有幸的是今天是第四章的開篇,對SFS以及“督導”有了重新理解和探討的機會。在讀書的過程中,感覺兩位老師的節奏是很快的,細細想來,可能兩位老師學習焦點已久,看來我需要加把勁咯。同時呢,三個人的讀書小組還是帶來了不一樣的收獲,接下來整理一下自己今早的收獲:
1、督導在本質上——關系性、評量性、時間性、提升專業能力、監控專業質量、守門員等特性。
2、督導的終極目的——確保所服務對象及整個社會大眾的權益,對于受督者及其所代表的專業,亦有保障之作用。
3、督導即是一個通過督導者提供指導、反饋與經驗分享的方式,來協助受督者將理論轉化進入實務的專業歷程。
4、督導者與受督者的關系——平權合作。
5、督導的方向是以可能性高且可改變的方向為主。
6、相信改變是無可避免且一直在發生的,督導者應積極辨認與擴展受督者及當事人的改變。
7、咨詢師與當事人關系越平等,受督者會學習越好。
8、督導關系是有位階性的,督導者因為擁有權里而能引導受督者,同時督導者要思考如何與受督者分享權力,避免炫耀自己有多懂多厲害。
9、督導發生在對話語言的脈絡中,注意“督導對話如何構建著”。
10、督導的任務和功能——教導與評估。
11、督導者要同時站在當事人和受督者兩方的立場看待事情。
12、督導過程中,盡量運用一般的、易懂的、開放性、嘗試性的語言。
我的理解:
督導權力是高的,但是要盡量采取平等的態度,開放的態度,更多的引發受督者的思考,而不是教授,告訴你怎么怎么,在談話的過程中還有一個責任,就是評估,評估的是受督者的專業水平、受督者的個人狀態、受督者當事人的狀態水平。
在聊天的過程中,目的是開發更多的角度去思考,就是一個智者一樣,我已經知道前面是什么,就是對整體框架 的一個把握,但是我不告訴你,而是通過在關鍵節點引導一下,讓走的更順暢、走偏了就在拽回來,保證能達到目的地。
哲學理念是相信改變是一定會發生和一直在發生,需要做的就是做一雙善于發現的眼睛,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