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說過剩余價值論,這里再通俗易懂的說一下。老板天給你付了100元工資,而你給老板創造了200元價值,那多出的錢就是你的剩余價值,你掙的是你的勞動力轉化的錢,也就是100元。而老板掙的就是雇你所產生的剩余價值,另一個100元,當然老板肯定不止想從你身上掙到100元,他想要更多,所以一般有兩種辦法,一種是改進工藝,相當于給你提供更好的工具,給你讓你一天能創造更多的價值,能創造240元。另一種就是讓你加班,讓你的工作時間更長,自然創造更多的價值,能創造250元。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后一種方式,加班。
我們經常聽到這么一句話,你這么辛辛苦苦干活,還不是幫老板掙錢,別那么辛苦啦,摸摸魚就好啦。從我們上面看來,這句話還是挺有道理的,老板一天就發我們這么多工資,我們干嘛這么努力。所以死工資往往催生不那么奮斗的員工,盡管有些人為了賞識,晉升,漲工資會繼續努力,但大部分人的選擇應該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所以資本家們為了使那部分選擇當和尚的人還俗,讓那些奮斗的人更加奮斗,提出來加班費這個概念(也包括工人們自己的爭取,之前加班連加班費都沒有)。也就是給你100元工資先買你8小時的工作時間,之后超出的再按每小時X元給你付錢(我們這里假設是15元)。
而當加班費提出來的時候,那些說干活只是幫老板賺錢的話就沒那么有道理了,因為你是有加班費拿的。但這個錢和你的勞動力等價嗎,也不等價。加班時間老板每小時給你開15工資,而你創造的價值可能就有30元。所以你越工作,你老板掙得越多這句話也沒什么問題的。所以這里給各位老板們提個建議,如果加班之后你的員工創造的價值大于你付的工資,那你讓員工加班還算對自己有利,但當員工加班后創造的價值還不如你付的工資,你還強迫不想加班的員工加班,那可就是損人不利己了。更甚至那些讓員工加班而不發加班費,只是白嫖員工的勞動力的人,那你們這就算是搶劫了,直接搶員工的勞動力商品,并且比起讓員工開心加班賺錢自己也賺錢的老板差了點格局,也是難以走遠的,只會形成惡性循環。
給老板們的提醒之后我們回到題目,加班越多,給老板掙的錢越多,那你還要加班嗎?這個答案就因人而異了。加班本身而言,在有加班費的時候也是一種工作,可能比白天正常工作工資還要高一點。對于那些急切的想掙錢的人來說,加班不失為一種辦法,并且很多農民工掙得就是這個加班錢,不能加班的工作反而不吃香。而對于已經滿足了自己正常工作時工資的人來說,那更可能選擇不加班了。他們的思維更可能是工作完之后想留更多時間給自己娛樂,自己白天為了生活不得已被資本家剝削,掙夠了生活的錢還趕著被剝削有病啊。
不過生活往往是比較殘酷的,大多數情況是不論你想不想加班,你都要加班。想掙錢的人自得其樂,不想繼續被剝削的人繼續被剝削著,只為明天白天仍有被剝削的機會。那又能怎么辦呢,在對生活無可奈何的時候,不如說一句我又被兒子打了,現在的生活真不像樣。說一句:嘿,最起碼還有加班費拿不是;說一句:嘿,雖然沒加班費,還有被出賣勞動力的地方不是。這么想一想,是不是覺得自己Q彈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