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稿再發一次)
我是《焦作日報》的資深記者,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中期,我跑了幾年政 法口,由于我敬業不怕苦,和公 撿 法司建立了深厚感情,特別是公安部門,他們處于一線,接觸的更多,回憶那些曾嶸歲月,仍然歷歷在目。
1987年夏,我剛剛接手政 法報道,聞訊修武發生一個殺 人案,馬上隨焦作市局主管刑警的副局長紀衛國一起去了解案情,時近中午時,濟源市公安局也來電報告,該市也發生一個命? 案。紀衛國匆匆在修武交代了商定的偵察方案,急忙趕往濟源。在現場,從下午一直處理到次日清早。那一次回去我上火便血了,但公安的同志認可了我。
至此以后,焦作發生的重 特大 案件我基本逢案必到,也寫了一些有分量的稿子。市公安局為了我工作方便,還給我配了一部公安專用對講機,電臺呼號是刑 偵29號。
在隨 案采訪的過程中,各種危險復雜情況會隨時發生。一次,言傳有倆持 槍 殺 害多人的罪 犯持? 槍進了山,全市警力出動,動用部 隊配合。當晚我隨一線總指揮坐一輛越野車在深山勘察地形,在極度緊張中度過一夜,后來接報此二匪在外地被擊斃,心才放下。
1988年9月底,國家重點工程中州鋁廠遭到附近村民 鬧事,致1死18傷,公安全副武裝奔赴現場,我連續跟隨采訪數日,直到人犯全部抓獲。
由于經常在報紙公開曝 光罪 犯惡行,有人揚言報復,有次歹徒埋伏在我必經的群英橋下,趁夜晚砸我黑磚,石頭砸在我的摩托車后座上,我僥幸躲過。
我沒有被嚇到,而且更加努力工作。有年冬天半夜和干警在野外蹲守,澆地的水流到腳下,在嚴冬下,自己和干警一樣堅守崗位。
就是因為我能和干警同甘共苦,建立了深厚感情。
有年夏天,我途徑民主路二醫院附近,一個曾經被我曝過光的局級干部之子截住我要說法,還對我動了手,被一個路過的民警當場制服,送到附近焦南派出所給于拘留。還有一次,一個紈绔子弟逆行騎摩托撞倒我,褲子也擦破了,還不斷找我的茬。一公安民警看到,對他詢問,他仍然極其囂張,大叫他爸是市委的。這件事驚動了市公安局領導,當即給市委有關領導通報情況,通過組織通知他父親去領人,并給我買了條新褲子。
也有個別干警敗 壞 警察名譽,我對此也會仗義執言。博愛通往山西的運煤車經常遭個別交警勒索,罰款不給票,我事先在上游地段搭車暗訪,抓住實證通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召開科級以上干部會舉一反三,并開除了這個民警的公職。有個派出所的民警徇私情刁難一個見義勇為群眾,還對我的采訪百般阻撓,我直接找到市局領導,給了見義勇為群眾一個滿意的結果。
經過長期接觸,我對公安的工作有了實質的了解,個別民警徇私枉法不能否定絕大多數民警的鐵肩道義,對正能量的典型,我會不遺余力去采訪報道。
1997年,焦作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劉明鑄在工作崗位以身殉職,這是我國迄今為止犧牲在一線的交警級別最高的領導。劉明鑄從部隊專業到地方,從治安大隊副隊長到交警支隊支隊長,我們有10年交情,他當支隊長后,仍然堅持上高峰崗,在群眾眼里,他就是藝新崗的一道風景。
我滿懷激情寫出了萬余字的超長通訊,《焦作日報》和《河南公安》刊登后,在焦作乃至河南引起強烈反響。焦作市委宣傳部撰寫的編者按有這樣幾句話:記者先后采訪110余人,五易其稿,形成現在的長篇力作。
還是1997年,武陟縣公安局民警王軍為抓捕一個重大批捕在逃犯英勇犧牲,我帶著強烈感情到武陟看現場,搞座談,寫出長篇通訊《熱血鑄警魂》,為人民民警大寫了正能量。
和公安同志交往欲久,欲覺得群眾有難還是要依靠公安,我就會更多關注公安的閃光點。
1988年11月18日,焦作發生 殺 人搶 劫出租車暴 力案,焦作公安局局長劉興瑞親自組織刑警、交警、治安警和各縣區公安聯合作戰,發案后僅5個小時,案犯就在安陽淇縣落網,大長公安士氣,群眾也深受鼓舞。我清早8點到市委向市委書記張國榮等領導匯報抓捕過程,張書記當即和市長、政法委書記、市委秘書長等到刑警大隊慰問,并經過研究,市委發出通報嘉獎令。
1987年11月17日,焦作發生了一個4人糾集,搶一到焦作出差的四川民警的手 槍,并將其殘害的特大刑事案。焦作公安奮戰10天10夜,終于在湖南岳陽將他們一網打盡。此案震動全國,我以此分別寫出十余篇稿子,多角度為河南、廣東、湖北、北京等報刊雜志、電臺撰寫文章,直到5年后的1993年,我和《法制日報》記者劉和平重新全方位采寫了萬余字通訊,發表在《法律與生活》雜志上,為提高了焦作警方的知名度貢獻了我的力量。
前后10年和公安干警相伴,認識,了解,相知。我走遍了全市及六縣四區,和很多優秀干警成了朋友,粗略一算,熟悉的干警先后有50多人走上縣處級領導崗位,有的還進入了公安廳領導班子。直至現在,焦作市縣區局的局長、政委仍然有那個時期的干將,有的我們至今還保持著友誼。我也就是個記者,我兒子結婚,社會朋友我只請了三桌,政法就有兩桌,時任市委常委 政法委書記原振喜,市委常委、秘書長賈武堂,時任河南省國家安全廳 副廳級偵查員、原焦作公安局副局長紀衛國和市公安系統市縣區局長、政委近20人參加。我母親去世,現公安廳副廳長李法政和焦作公安局多名領導送了花圈。一位在公安工作40年的老公安局局長出書,專門請我作序,所有這些都是對我工作的最大信任。
以上我只是重點寫了和公安的那段工作交往,其實和檢察院、法院、司法也有良好關系。法院有大事必定通知我參與。1990年12月27日,焦作有9個 死 刑犯要執 行死 刑,26日下午4點多,省高院突然電話通知,有名人 犯翻供。當時布告已張貼,中院院長吳輯流緊急約請檢察院,公安局召開協商會,同時通知我參加。我目睹了緊張的8小時重新審案過程,交叉傳喚證人,最后認定是3個證人收錢改口。我以《死刑執行前的風波》為題,在報紙上揭露了真相,給公檢法有力的支持。
1992年,博愛縣一位司法所長在工作崗位上因公殉職,該縣司法局長輾轉他人邀請我去采訪。我到博愛采訪了大量人員,寫出了長篇通訊《亦真亦情寫人生》,報道了這位一心為百姓的人民司法員。這篇通訊被省司法廳上報,獲得了省委宣傳部和省政法委聯合舉辦的“爭創”好新聞一等獎,時任河南省委書記 李 克 強親自參加授獎,給司法部門爭了光。
我兼政法記者將近10年,和焦作公檢法司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系,市公安局政委劉炳文,市檢察院檢察長主永道都想調我,我只是太癡情新聞這行了,這一干就是33年。
政法記者那段經歷我永遠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