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 5 月 26 日公布了《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以下簡稱《減持新規》),這是對去年所發布減持規定的一個修正,對于上市公
司股東以及董監高通過大宗交易、辭職等方式進行減持的亂象打上了補丁。同時,
本次擴大了受限范圍的主體,增加了對 IPO 發行前股東、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
份和大宗交易的減持等限制。
對于整個市場的影響分析:從目前來看,本次《減持新規》并未設定新老劃
斷,頒布后即實行,對一級半市場和二級市場都將產生比較深遠的影響。從短期
來看,大股東清倉減持的現象會將會大大減少,2016 年接近 2 萬億的定增面臨
的解禁壓力將得以緩解,同時次新股上市后小非的拋壓也會減弱。從長期來看,
未來上市公司資本運作的空間將收窄,二級市場相對于一級市場的流動溢價下降,
過去幾年依靠外延驅動增長的公司發展步伐將放緩,市場風格將進一步聚焦于那
些依靠內生性增長的公司。
對于定增市場的影響分析:在今年 2 月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政策修改后,加上
此次《減持新規》,連續的政策將對未來定增市場的供需產生持續的壓制,前 2
年定增項目供不應求,各類資金爭搶的現象將不再出現。預計未來定增規模持續
萎縮,同時折價率會有明顯的擴大。
對于定增產品的影響分析:如前所述,本次《減持新規》擴大了主體范疇,
非公開發行股份解禁后的減持也將受到限制。關于《減持新規》的施行對于定增
基金/資管計劃等產品產生的影響,我們認為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
1、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
股份總數的 1%。
2、 股份限售期屆滿 12 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減持的數量不得超過定增認購的50%。
對大多數定增基金/資管計劃來說,第一條新規的影響有限,除非是參與定
增規模/總市值比例特別大的基金/公司。
第 2 條的新規對于定增基金/資管計劃來說,則影響較大。因為這將意味著
原來 1 年期的定增,在《減持新規》出來后對于參與定增的資金其完全退出的時
間至少需要延長到 2 年 3 個月左右(其中包括非公開發行股份過戶的時間)。該
新規將對全市場的定增公募基金、資管計劃、信托計劃以及結構性產品的流動性
均將產生較大沖擊。此前市場上的大部分定增產品的封閉期在 18-24 個月左右。
目前我司瑞盛基金和瑞泰基金的個股持倉/總股本比例基本比較小,受前述
第一條新規影響較小。面對政策變化帶來的系統性影響,與市場同類基金一樣,
定增基金目前主要受新規第二條(即到期 12 個月減持不超過 50%)的影響會較
大一些。《減持新規》的發布,反映了監管層對規范市場的決心,系列的新規將
促進 A 股市場的良性發展,讓優秀的上市公司突出優勢,定增市場上的項目質量
也將得到優化,后續公司將積極保持與監管機構溝通,面對新環境、新情況做出
相關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