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忽略題目,多談幾件吧,既然記憶之門已打開。
其實我從小到大都是一個乖乖女,不敢有太多自己的主張,怕爸媽操心、傷心和生氣。所以我下面所說的叛逆,可能對有的人來說并不算什么。只是自己覺得已經算是出格了,不是平常的乖乖女風格。
01? 流浪遠方
初中開始就愛上三毛,她的傳奇經歷,在各國旅行的散文故事,與荷西的戀情,行云流水的文字,坦率真摯的情感,都深深的吸引了我們,也想“不要問我從哪里來,我的故鄉在遠方,為什么流浪,流浪遠方!”
每年冬季的體育藝術節是我們最喜歡的活動,不用上課,很自由。同桌也是個三毛迷,我們決定去流浪。
一大早偷溜出校門,買了水和一些干糧,騎上自行車開始四處游蕩,打算騎到哪里算哪里,累了就停下來休息,餓了就吃點東西。
當風吹過耳畔,心情飛揚!啊,流浪的感覺真好!
騎過一座上,看到一大片像向日葵似的黃色野花,在陽光下恣意開放,隨風而動,覺得好驚艷,好感動,好開心!是的,流浪的感覺真好!
夕陽西下,彩霞滿天,涼風習習,草蟲啾啾,讓我們暫時忘了課業的繁重,沉浸在美好又迷人 的傍晚時分,由衷感嘆:流浪的感覺真好!
雖然只是一天,雖然離學校20公里不到(當時覺得挺遠的),雖然晚上被班主任批評······但覺得很值,有一種已走過千山萬水的竊喜。
02? 夜不歸宿
曾經覺得女孩子夜不歸宿是極不自重的事情,后來自己也夜不歸宿多次,才知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只是在旁人看來,始終還是不妥了些,另類了些。
大學時有一段時間男生大都熬夜看世界杯足球賽。我和好朋友其實不懂,也沒什么興趣,只是好奇通宵不睡是什么感覺,想挑戰一下,于是就跟著平時玩得熟的幾個同班男生看球賽。
結果,當然啦,熬夜不睡是很痛苦的事,可恨時間太晚已回不了宿舍,只能混在男生堆里昏昏沉沉,一會似睡著了,一會又被他們的歡呼聲驚醒······那時錄像廳條件簡陋,連躺的地方都沒有。男生愿借肩膀靠,問題是我們只是朋友,又不是男女朋友,不想把關系弄得曖昧復雜,所以情愿靠椅背。
第二天一大早回宿舍補覺,舍友各種猜測和調侃,不相信我們真的去看球賽,不相信我們沒去談戀愛,不相信我們守身如玉,連手都沒碰······跳到黃河洗不清!唉,也懶得洗了,換是別人,我大概也不會往太純潔的方向去想。
后來又有過幾次通宵的經歷,吃自助燒烤啊,通宵打牌啊,都是和相熟的幾個男女生在一起,開心了就一直玩一直聊,真的沒做任何出格的事。
那就是青春吧,精力充沛,無所顧忌。一個人不會做的事,因為有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相伴,相互鼓勵和慫恿,膽子也大了,沖闖得近乎冒險而不自知。
夜不歸宿這種事吧,還是不要做好。傷身體,傷名聲,即使你其實沒做什么。
03? 抽煙喝酒
這樣看起來貌似我挺不靠譜的,但熟知我的人都知道,我就是一個善良無害的乖乖女,一個愛穿裙子的賢妻良母。什么“外表文靜,內心狂野”跟我沒半毛錢關系。
但為什么會抽煙喝酒呢?還是那句話,因為年少無知,因為好奇,因為有“損友”相伴。
那是大二的事,有一晚和幾個朋友在天橋上玩,看著下面車來車往,霓虹燈閃爍,遠處高樓林立,透出點點星光,忽然就多愁善感起來,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里。
男生在抽煙,我們女生順便說你們還可以吞云吐霧化解迷茫與哀愁,我們只能迷蒙的看著夜景發呆,然后他們開玩笑說你們也可以啊,要不要試試······然后我們在那樣的氛圍下就憨憨的試了,結果我們嗆得流眼淚,他們幸災樂禍的哈哈大笑。
然后他們去買水讓我們漱漱口,順便買啤酒喝·······我們也順便就跟著喝了,雖然口感不是很好。
因為是第一次抽煙喝酒,印象很深刻。一回頭,還能看見當年強說愁的幾個學生,坐在天橋上吹著夜風,看著車來車往,喝酒,抽煙,聊我們的快樂,憂傷和迷茫。
現在我依然不會抽煙也不會喝酒,紅酒也是少量還可以承受。
只是,青春一去不復返。
知交半零落。
04? 大膽情書
這事說起來又荒唐又搞笑。
和大學的閨蜜在一起,真的做了許多或荒唐或有趣或好笑或相對出格的事情。總之,回憶大學,一直都很慶幸有好朋友相伴。
那時已經大三下學期,再過兩三個月我們系要搬到新校區。有一晚卡拉OK比賽,我們去觀望。有兩個歌手很喜歡。其中一個彈吉他,淺吟低唱,深情款款,憂郁又孤高的氣質;另一個高大帥氣,笑容陽光燦爛。
我們那天不知哪根筋縱著了,突發奇想:許多人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層紙,要不我們試試?
也曾猶豫,曾否決,曾說別吃撐了沒事做······最終卻討論出了一個不要臉的結果:怕什么,追上了可以多個朋友一起玩,沒追上吧關系不大,反正不是同系同學,我們很快就搬到新校區了嘛,連面也見不著,避免了尷尬。
現在想來,對當初的自己是該佩服呢還是無語呢還是佩服呢。
補充說明,那時言情小說看多了,眼高手低呢,自己不咋地,卻以小說的男主角來要求對方,所以活該沒有男朋友。
接著說吧,我們的行動力很強,當晚就跑到宣傳欄查他們系別和名字,然后挑燈夜戰醞釀情書。把他們想象成理想中的男朋友,寫起來不費吹灰之力,洋洋灑灑,天花亂墜,對他們的仰慕之情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兩封情書基本一樣的,因為是共同“智慧的結晶”。
那時朋友說我喜歡聽吉它,那吉它帥哥就交給我了。第二天吃中飯在樓下竟看到吉它帥哥和女朋友在一起,唉,原來名草有主了,泡湯。一來不愿撬墻角,二來撬不動。
艱巨的任務落在朋友身上,她要打退堂鼓,我不準,說情書好不容易寫好了,別浪費,就丟這一回臉,你不敢遞情書,我幫你!
那時只單純又厚臉皮的想著反正我就是個郵遞員,沒什么不好意思的。朋友在樓下等,我真的單槍匹馬的去男生樓找陽光男了。帥哥見到我,一臉困惑,我把信遞給他,說是幫朋友送的,他們宿舍的人立刻了然,一起起哄。他微笑著說謝謝,我不敢多停留,立馬閃人。
唉,想在回想起來,對當初的自己是該佩服呢還是無語呢還是佩服呢?
生活不是小說,雖然小說源于生活。
有奇葩的開始,但沒有浪漫的結局。
后來他們見了兩次面,吃過一次飯,感覺不是彼此的菜,不了了之。
手酸了,眼花了,其他出格的事也寫不動了,到此為止吧!以后有精神再慢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