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八歲這個揚言愛情必將落得一地雞毛的年紀,我喜歡把內心的秤砣偏向物質那一方,至于那個人是怎么樣的牛鬼蛇神,只要物質條件得當,便都會被自己十分世俗的眼光修補,仿佛她就是集齊了所有優勢的天選,是命運可憐我這個年紀給予的救贖。又或者是眼、耳、口、鼻、舌、心六感七竅都不搭邊的,但本著嫁給愛情和嫁給物質都是嫁的原則,總是會覺得被物質取悅后來犧牲會壯烈些,起碼是溫飽死的,連尸骨都溫暖,都不足以讓后來人恐嚇、驚悚。這一點像我們的父母給我們的忠告或者是他們人生母本的啟示。
還有呢?這個年紀去秉承“不自由,毋寧死”的理想信念,胸中仗懷著自身的物質條件,仿佛可以細挑精選,等待愛情,反而像落得瀟灑的模樣。但三十歲還能否遇到一個十分正當的人?你就是愛他身上遺落的那種風信子的味道,保準十年八年執迷不悔這樣正當的人?和一個貼心學長走過漫長歲月的偶像故事?
我總感覺不存在這樣的可能,畢竟都出來社會多年,若是干柴早就著了烈火燎原了。反倒是寂寂如海面平靜,每一天都像重復著昨天。別怪異了,在這個年紀,偶然的生活出軌,通宵喝酒談天說地,任性關了手機和全世界失聯都已經成了叛逆生活的壯舉。是值得大笑的生命慷慨了,這個年紀的人生,不擺爛故不精彩,你尋常的讓人都懶得去看你。
這個人生階段感覺最重要是學會逆來順受,將自己的人生模式轉職成圣母式的,將苦難舔舐于心,苦啊、血啊、難啊全呃在心頭。這倒有點像像金庸小說里的“華箏”,四歲時遭豺狼攻擊被6歲郭靖所救,便認定了郭靖這個人,此后春雨夏雷秋風冬雪都只緣君。
書中是這樣寫她的,寫得很驚心動魄“華箏抬頭望著天邊初升的眉月,緩緩道:“我跟你成親之后,我就忘了是成吉思汗的女兒,我只是郭靖的妻子。你要打我罵我,你盡管打罵。別為了想到我爹爹是大汗,你就委屈了自己”這種話,黃蓉、穆念慈是絕不會說的,華箏卻會說。
這跟現實中我們對待愛情、人生的方式太不相同了,現實中的我們稍被冷風呼面,便已覺世間蒼白了,哪還來潸然可愛。這么說,并不是肯定“痛苦這一人生母題”,只是覺得人生的痛必然大于幸福,這樣的人生才有張力和厚重感。對生命的感知會更加深刻。更容易在二十八歲這個年紀超然人生,不被擺布,我隱約覺得,但不知對錯。
毋寧說像華箏一樣,故事最后不甘心但卻自我倔強的接受了,一句“愿君善自珍重”早已湮滅了昔日情誼,抱恨于心而灑脫于外這是多好的事情。所以啊,我們沒必要執著于自己多少歲的人生該達到什么的地步,只需是“盡興,便不負此生勇往了”切勿像瓊瑤筆下的陸依萍那樣,拔光自己所有的刺迎合愛情、人生,最后得到也罷,得不到便是人生信念坍塌,此后日日古寺青燈,不是心如寡水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