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愛即是心里裝著他人。
讀完了艾弗洛姆的《愛的藝術》,還是不太習慣西方人這種抽象的語言表達方式,尤其是經過一道翻譯之后的,盡管營養很豐富,卻味同嚼蠟,讀完之后,書里面寫的啥都已經還給作者了。只是依稀記得作者對于愛的認識與他的恩師弗洛伊德有著不同的見解,認為愛的源動力并不是力比多,同時對于愛的理解也擺脫了愛情的束縛,闡釋了不同的類型的愛的區別與共通之處。
讀完全書后,自己能夠想到的一句話來進行概括就是——心里裝有他人即為愛。這個理念其實還有另外一個說法,就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以前的自己是有些自私的,不太懂得分享,只知道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后來經歷的多了,認識到其實當多為別人考慮一點的時候,自己的利益更多的時候時候能夠收獲到更多,對方亦是如此。
后來自己用經濟學的知識來分析,自私的時候看大多數事件與交情都是零和博弈,認為眼前的最多即是最多,現在不一樣了,開始認識到世間人與事互聯,如果用零和思維去考慮問題,那么所有的交易都會成為一錘子買賣,所有的友誼都會如玻璃一般易碎。現在的自己一般會避免這樣的狀態出現,更多的時候會從長遠考慮,事也好,人也好,都會想著如果實現長遠的利益最大化,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心里要想著對方,比如遞給別人剪刀的時候要自己拿帶刀刃的一邊,傳文件給別人的時候將文件名標記上自己的名字,微信發文字而不是語音,等等。以前只是覺得這是方便別人的一些小事,現在回想起來,其實都是心里裝著他人,心中有愛的表現。
認識到了這一點后,也許自己會更愿意主動去幫助別人,更樂意去做舉手之勞的事兒,更愿意去讓身邊的人感覺到舒適。
心里有他人,但是還做不到把自己也放到他人心里,不知道這樣的愛是否純粹。可以付出,卻不奢望對等的回報。即使被欺騙也不會影響去對下一個人的好。傻人有傻福,應該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