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說:“我討厭一個人,但是不管有多討厭,只要聽說他喜歡我,那我對他就再也討厭不起來了。”想想看,這確實是人之常情。
不過反過來一想,這也讓人心生警惕。討厭,也就是厭惡的力量,其實遠超我們的想象。
2. 我們對他人的負面情緒大概是分這么三種:仇恨、傲慢和厭惡。
看起來仇恨最強烈的一種,其實不然。仇恨這個東西,其實很好化解,只要有共同的利益就好了。
3. 傲慢這個東西,也沒那么持久,雙方地位一變也就化解了。所謂愛答不理和高攀不起之間轉(zhuǎn)換起來也很快。
但是如果你對別人膽敢顯出一點厭惡,這給對方帶來的傷害可能就永遠也沒法化解了。
4. 所以,我們?nèi)绻霾坏讲缓奘裁矗蔷椭辽僮龅讲话谅绻B這個也做不到,那就先禁止自己動不動就說“我討厭誰”。
因為這個詞一出口,連改正的機會也沒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