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學習這句論語的時候,尚小,老師只形象的解釋成不要把我們不喜歡吃的東西玩的送給小伙伴,好吃的好玩的卻自己藏起來,兒時對這句話的理解也就一直停留在這個層次上,學會分享,大方給予。
伴著年齡的增長,也許是在對最親愛的人不表現出不耐煩而后又極度后悔之后,青春期嘛,誰不曾和父母親頂過幾句嘴又深深自責懊悔?
在自責自省的時候,換位思考,我是多么不喜歡一個人失去對自己情緒控制的能力啊,我是多么厭惡一個人強詞奪理啊,而無理取鬧的我就是這樣把所有壞情緒都強加給父母親了,又何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對最愛的人蠻不講理,對陌生人卻恭恭敬敬。在最該珍惜的人面前放下所有顧慮,肆無忌憚的把“己所不欲”強加給對方,也沒有罪惡到把對方的愛視為理所當然,只是了解,因為愛,對方會對你包容退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應該是種體恤式的溫柔吧,一舉一動讓人如沐春風。關懷身邊的每個人,是習慣而非刻意討好,視己任也出于尊重。
人們把這種人稱情商高,而我并不認為情商智商是先天的決定的,又差異,但確定人的高度的一定是后天養成的。
認識一位朋友,冬天里去找他,電話里只叫他出來接我,粗心的我也沒吩咐他多穿點,而是他主動問我冷嗎?我明明回答不冷的,只催他快點來就行了,可是我見到他的時候,他縮著脖子卻把圍巾從包里掏出來給我系上,手套也是從手上脫下來遞給我,被他捂得暖暖的,“冷壞了吧,還硬說不冷”可能就是從我催他快點來的語氣里察覺出我已經冷到不行了吧。總之,我說的上半句他總能理解準確后補充出下半句來。我說的不行不要不可以,他都知道其實我都只是說說而已,一起吃飯,讓我點自己喜歡的,雖然兩個人吃也沒幾個菜好點的,他也總是先顧慮我的喜好,一起看電影,我說電影院附近零食好貴的,我們不買了,他還是會一邊拿不停,一邊問我喜歡吃?還會調皮的說“待會別人都吃我們沒有怎么行”。
我們最后都會選擇和待在一起舒服的人走很久,他會把你所有的不喜歡躲開,只留下你喜歡的。這樣相處起來才不累。我也很奇怪,他們是怎樣知道我喜歡什么不喜歡什么的?可能就是帶著一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心揣測的吧。
在深藏智慧的生活里,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里慢慢追行,最深處竟然是己所欲亦勿施于人。
前不久,我們幾個老同學聚聚,起初大家各自談著各自的變化,很開心,不知道是誰先提到一位當初幾乎被孤立的同學,大家面面相覷,突然安靜后又都毫不避諱的說出那些年各自不喜歡那位同學的原因,其中一個說因為她自視自己唱歌好聽,總是喜歡在別人唱歌的時候接唱下一句,唱的比別人好聽別人只好不唱了還得違心的夸她一兩句,其他幾個連聲說就是就是,說那怪脾氣同學還老愛把自己喜歡的歌音量放很大聲,一邊表達自己對那首歌的喜愛一邊希望得到大家的認同,而我可能是大多數人一樣是因為大家都不喜歡她,也就不敢表示出一點點喜歡了,其實我是知道的,大家無非就是不喜歡她把自己喜歡的風格表現出來的同時排斥其他人的喜好,打著我把最喜愛的東西分享給你的愛的旗號,強行逼迫他人也認同并喜歡她的那一套。
之前看新聞里說某大學寢室,因為唱歌難聽,遭室友砍殺的,覺得不可思議也必事出有因,相比我的那位同學是幸運的,但是雖然唱歌難聽罪不該殺,但是難道他真的沒有過失?我想沒有人愿意承認自己唱歌難聽還要唱的,我猜想那個被暴力室友指責唱歌難聽而慘遭不幸的同學一定是自認為唱歌動聽的,才會不只一次的把這份動聽甚至是歌唱帶來的美好分享給室友們,然而無論是“己所欲”還是“己所不欲”都不應該拿著強迫的意思去“施于人”。
自私無異于自殺。
當了解到即使是己所欲也不應該什么人都大方分享的時候,就開始不會輕易傾吐,悲喜都自己消化,自我的成長,不會再什么人都掏心掏肺了,苦難時才不至于淪為人人同情也人人厭惡的“祥林嫂”,愉悅時也不逢人說笑叫小人嫉妒。
所以開始怕在朋友圈里曬幸福秀恩愛,你的幸福不是別人的,你愿意分享別人不一定樂意祝福,開始擔心我的公共號里的朋友會不會嫌棄我話多?同時又生出感激來,即使嫌棄還不取消關注的朋友,大概就是值得我值得以愛己之心愛著的人,至于如何去愛呢?
老話說君子之交淡如水,三毛說著水好比是清晨醒來聽到潺潺的溪水聲,感念它動聽的好,但不必每日每日去溪邊看看這清澈的水。
最好不過我喜歡的不喜歡的你都喜歡。
——柒不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