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際吸引
人際吸引是個體與他人之間情感上相互親密的狀態,是人際關系中的一種肯定形式。
二、影響人際吸引的因素
1.熟悉與鄰近
熟悉能增加吸引的程度,此外如果其他條件大體相當,人們會喜歡與自己鄰近的人。處于物理空間距離較近的人們,見面機會較多,容易熟悉,產生吸引力,彼此的心理空間就容易接近。中等頻率的交往,人們彼此喜歡程度較高。
2.相似與互補
人們往往喜歡那些和自己相似的人。相似主要包括:
1)信念、價值觀及人格特征的相似;
2)興趣、愛好等方面的相似;
3)社會背景、地位的相似;
實際的相似性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雙方感知到的相似性。當雙方在某些方面看起來互補時,彼此的喜歡也會增加。
1)需要的互補;
2)社會角色和職業的互補;
3)某些人格特征的互補,如內向與外向。
當雙方的需要,角色及人格特征等都呈互補關系時,所產生的吸引力時非常強大的。
3.外貌
容貌、體態、服飾、舉止、風度等外在因素在人際吸引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尤其是交往初期,人們傾向于以貌取人。
4.才能
才能一般會增加個體的吸引力。研究表面,有才能的人如果犯一些“小錯誤”,反而會增加他們的魅力。
5.人格品質
人格品質是影響喜歡的最穩定因素之一,也是個體吸引力最重要的來源之一。美國學者安德森(N.Anderson,1968)研究了影響人際關系的人格品質,結果排在最前面、受喜愛程度最高的六個人格品質是:真誠、誠實、理解、忠誠、真實、可信,它們或多或少、直接或間接地與真誠有關;排在系列最后面、受喜愛程度最低的幾個品質,如說謊、裝假、不老實等。
三、人際關系的三維理論
心理學家舒茨(W.C.Schutz,1958)以人際需要為主線提出了人際關系的三維理論,主要觀點是:
第一、人有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包容需要指與他人接觸,交往,相容的需要;支配需要指控制他人或被他人控制的需要;情感需要指愛他人或被他人所愛的需要。
第二,人際需要決定了個體與其社會情境的聯系,如果不能滿足,那么就可能會導致心理障礙及其他嚴重問題。
第三,對于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人們有主動表現和被動表現兩種滿足方式。
第四,童年期的人際需要是否得到滿足以及由此形成的行為方式,對個體成年后的人際關系有決定性的影響。
包容需要:如果兒童與雙親交往少,那么就會出現低社會行為,如傾向內部言語,與他人保持距離,不愿參加群體活動等;如果兒童對雙親過分依賴,那么就會形成超社會行為,如總是尋求接觸,表現忙亂,要求給予注意等;如果兒童與父母適宜地溝通、融合,那么就會形成理想的社會行為,無論群居還是獨處都會有滿足感,并能根據情境選擇合適的行為方式,人際關系良好。
支配需要:如果雙親對兒童既有要求,又給他們一定的自由,使之有一定的自主權,那么就會使兒童形成民主式的行為方式。雙親如果過分控制,那么就易于形成專制式的行為方式,如兒童傾向于控制他人,易獨斷專行;或者形成拒絕支配式的行為方式,表現出順從,不愿負責,拒絕支配他人;或者焦慮過重,防御傾向明顯。
情感需要:如果兒童在小時候得不到雙親的愛,經常面對冷淡與訓斥,那么長大后就會出現低個人行為,如表面友好,但情感距離大,常常擔心不受歡迎,不被喜愛,從而避免有親密關系;如果兒童生活在溺愛的環境中,長大后會表現出超個人行為,如強烈尋求愛,希望與人建立親密的情感聯系;如果兒童能獲得適當的關心,愛護,就會形成理想的個人行為,長大后既不會受寵若驚,也沒有愛的缺失感,能恰當地對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