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個人是否可信的時候,人們有時會以外表、行為舉止等表面因素作為參考。不過,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施韋澤(Maurice Schweitzer)認為,更簡單、直接的方法是:評估這個人是否容易感到內疚。
施韋澤教授在論文“誰是值得信賴的人?預測值得信賴的意圖和行為”(Who is Trustworthy? Predicting Trustworthy Intentions and Behavior)中提出,擁有“易內疚”(guilt proneness)特質的人,值得信賴,這個特質指的是一個人有多容易感到內疚。在沃頓知識在線廣播節目上,施韋澤解釋了自己的觀點。
施韋澤介紹,在學術文獻中,人們會把內疚與羞恥(shame)是區分開,羞恥被看作是內心情感:“我感到羞恥,我是個壞人。”內疚則是一種更加向外的特質,“我要去解決這個問題,把事情做好。”
容易內疚的人會在問題發生時,主動承認錯誤并且承擔責任。比如,當你參加派對,不小心把幾滴紅酒灑到白色地毯上,如果你會對此感到內疚的話,就是易內疚者。不過,這類人通常會避免發生這種事情,他們會事先考慮,“如果我要在白地毯上喝酒,那我會選擇白葡萄酒”。施韋澤說,易內疚者做事時會從容不迫,加倍努力,并采取其他預防措施,避免讓人失望。
在施韋澤看來,“易內疚”更多是與生俱來的,也是人們長大后會保留下來的特質,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很大。團隊中的易內疚者往往責任感會更強,他們不想讓團隊失望。不想因為自己沒能達到要求而讓其他人受罪。
以上,就是沃頓商學院施韋澤教授的觀點,他認為,容易感到內疚的人更加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