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踏進律所的大門開始到真正能夠獨立承辦案件、獨當一面,這是一條非常漫長的路,在這中間需要非常多的錘煉。
從接案開始,能夠獨立完成證據材料收集和準備,完成起訴狀、證據目錄和立案;能夠從當事人的茫茫敘述和繁多的證據材料中提煉出與案件【訴請、抗辯、反駁】有關的事實,預見性的歸納爭議問題、進行類案檢索【我覺得案件事實的歸納能力、爭議焦點的歸納能力以及類案檢索,對于律師來說非常重要】;起訴狀所列的每一項訴訟請求、法庭上陳述的代理意見和答辯觀點都有法律依據、案件事實以及裁判案例作為支撐,法律依據尤為重要;庭前聯系法官提交證據和閱卷,準備書面意見和質證意見;能夠獨自開庭、應對自如,根據庭審情況修訂書面意見;在一審判決作出后,能夠向當事人分析判決結果,面臨當事人詢問是否上訴、上訴要點以及上訴改判可能性時給出專業意見;在當事人決定上訴時,尋找支撐上訴請求的證據材料并完成上訴狀。
我認為這才是一個及格的訴訟律師,也是一個訴訟律師最基本的素質和能力,而在及格和基本之上還有很多更優秀的人,見賢思齊促使我們不斷打磨和提升自己的執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