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公司老板,陳某某生日,請了我跟跟單,一起去去年另一個老板結婚時去的那個(潮府)去吃飯。
?飯桌上,因為那些都是老板,老板的朋友,老板的老公,親戚,就我跟跟單兩人是“外人”,桌上有點冷場,大家都在討論什么這個日本動漫,那個美國大片啊,這些東西,我統統都插不上嘴。
?完了以后,收拾回去,我以為還有車可以直達,結果末班車都沒了。只得去轉車了。先打到墩和,再走去客村,再轉另一個回家。
?在車上,無意中看見一篇文章《別告訴我你有多努力,有些東西你永遠沒看見》,這篇文章,講的是,每個對普通人的定義不同,而演變的要比普通人過得好點的努力不同。有的是工作之余擠時間去學習的努力,有的是上班時間“不務正業”,到了快要下班時,才抱頭努力,說怎樣怎樣的努力啊。
?看了以后,我再一次的問我自己,我的目標到底是什么?“是要當老板,努力過上好日子,不用因為金錢上的困擾而困擾。”
?那么,我再次詢問我自己,那我有沒有為我的這個目標而去努力呢?如果有的話,那是哪一種努力?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亦或是根本就沒有努力過。就跟那些嘴上說說,但卻根本不行動的呢?
?結果,我自己都驚呆了,我竟然屬于第二種,又屬于第三種,有目標,三分鐘熱度,完了以后,就空想不做。
?做事三分鐘熱度是我的病態,從2014年出來,我換了四種工作了,到現在,已經跟我當初的專業略有偏差了。
?我學的是服裝設計,出來的時候,剛開始,我做的是打版學徒,因為能力不足,有貪心想要高薪,被老板辭退;第二個,是去當跟單助理,又因為隸屬的老大跟自身觀點沖突而自動辭職;第三個是現在所在的公司,我自己都覺得,我的運氣很好,在這個公司剛開始能扎根下來。
?第三份工作是車版,但是,因為我是從學校剛出來不久的,技術根本就是很普通,又加上那種迫切想要賺大錢的心理,在這個職位做的并沒有那么完美,中途所在的公司給我調換了職位,去放碼排嘜架。
?放碼排嘜架這個也是那時的我所感興趣的吧,所以我亦然的就答應了,并且也做了差不多有半年。
?到了今年,2017,我又不滿意這份工作了,覺得薪資太低,沒發展前途,跟老板面談了今年的工作問題,最后,換成了現在所從事的工作,倉庫管理。
?怎么說我現在所做的這份工作呢?畢竟跟我的專業已經是有很大的偏差了呀。因為雖然是跟服裝有關,但是,最主要的是管理,登記,這些敏銳才是OK的,我不認為我跟敏銳,甚至有時候都經常弄錯,登記不及時,更新不夠快,有時經常會迷糊。
?之所以我答應做這份工作,是因為這個工作比我去年的工資高,高了700,滿三個月再加300,所以我答應了。
?所以,今晚,看到那篇文章《別告訴我你有多努力,有些東西你永遠沒看見》,我就自我反省,我這些年來,所做的,到底是不是屬于努力了。自我感覺是第二種,也許也有第三種,混到現在,還是掙扎在溫飽線上。我有時感覺很苦惱,很無助。
?甚至,連很多這個年紀可以擁有的東西,我都不敢去碰。什么吃啊,喝啊,玩啊,看電影啊,談戀愛啊。我統統不告訴碰,你也可以說也是庸人自擾,也可以說是自卑感強。但是不知為什么,我就是不敢碰,可能是因為真的沒錢吧,沒那個底氣。
?所以,從今晚開始,我是不是要嘗試著去做些什么改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