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發現,自己讀的書太少,直白點就是肚子里沒貨,可是一直以沒時間為借口,遲遲未付諸于行動,終于下定決心,好好地讀一些書,并且沒讀完一本書,要寫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讀后感。10天過去了,終于不間斷地連續讀完了一本書,寫下了下面的文字,自知文筆水平有限,希望朋友們多多提些建議或意見,各個方面的都可以哦。
一個人的一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關鍵看你是任歲月蹉跎,還是活出真我。
《一個人的朝圣》帶我認識了一位朋友--哈羅德,他因一封信而開始他的旅程,剛開始他認為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腳邁到另一只腳的前面,這種簡單令人高興。然而,越走越發現,這是一件艱難無比的事,沒有計劃,沒有裝備,只有一雙帆布鞋,他懷疑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到,自己真的可以橫穿整個英格蘭,拯救自己的朋友奎尼嗎?就在這時,他開始了回憶,他憑借著回憶,忘記疼痛,忘記饑餓,一路向北。
這是一個為了拯救朋友生命而進行的徒步,也可以說是哈羅德的人生旅途,在這段旅途中他回憶了自己的一生,童年的不幸,父母的離異,母親的拋棄,父親的墮落,到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與莫琳的相愛,到他們兒子的出生,由于兒時的經歷,以至于他不知道該如何與兒子相處,到他與兒子的隔閡,到兒子的死亡,從此與妻子莫琳關系破裂,回想自己的一生,他發現這都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這是哈羅德尋找真我的旅程,通過這段旅程,莫琳重新看到了當年容光煥發,充滿能量的哈羅德。在路上,哈羅德解放路自己過去二十年努力回避的記憶,任由這些記憶在他腦子里絮絮說著話,鮮活而跳躍。他不在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他找到了與莫琳產生隔閡的真正的原因,消除了隔閡,并找回了與莫琳的愛情。面對自己需要勇氣,正視自己更需要勇氣,超越自己,得先壓制住痛苦,站在痛苦的制高點才能開始嶄新的自我。
當然,最終他見到了奎尼,雖然沒有能夠挽救奎尼的生命,但至少延續了她的信念與希望,她走的很安詳。
一個人的朝圣,哈羅德一個人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郡627英里,87天,完成了他的承諾,走完了他的旅程。我可能沒有他的經歷,不能真切的體會他的感受,但是我明白,人生的道路,注定得自己走完,誰也不能代替你,誰也不會將就你,誰也不可能成為你。但我還是希望在人生的旅途中,有可以一直陪伴你的人,你的朋友、家人或是愛人,無論是誰,他都是你生命中重要的人。
我深知接下來的路,要自己一個人去走,去探索未來的未知,有對未知的恐懼,有對不確定性的膽怯,但從現在開始,堅定地走自己想要走的路,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追逐真我,完成人生的朝圣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