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孔子:第一位教師
第四章主要講了孔子與《六經》關系;孔子為什么被稱為教育家;孔子的思想理論,包括正名、仁義、忠恕和知命;孔子的精神修養發展過程;孔子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
劉歆說儒家“游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關于孔子與《六經》的關系,傳統學術界認為《六經》是孔子的著作或者注者或者是修訂者或者是編者,作者認為這些都不是。因為從《論語》中關于孔子的傳說來看,他從來沒有任何打算,要親自為后代著作什么東西,而且私人著作是孔子時代之后才發展起來的,在他以前只有官方著作。所以說孔子是中國第一位私人教師,而不是著作家。在孔子時代以前已經有了《六經》,是周代封建制前期數百年中貴族教育的基礎。后來隨著封建制的解體,這些貴族流散在庶民中,靠著教授《六經》這些典籍為生。
孔子不只是普通意義上的“儒”,在《論語》里他被描寫成只是一個教育家。他期望弟子成為對國家、對社會有用的“成人”(《論語.憲問》),所以教給他們以經典為基礎的各門知識。作為教師,他覺得他的基本任務,是向弟子們解釋古代文化遺產。所以,孔子說他自己“述而不作”(《論語.述而》),而且,孔子在傳述傳統的制度和觀念時,給予他們的解釋,是由他自己的道德推導出來的。還有在講授經典時,孔子給予它們以新的解釋。這樣一來,孔子就不只是單純地傳述了,因為他在“述”里“作”出了一些新的東西。正是這樣,才使孔子不同于當時尋常的儒,使他成為新學派的創建人。這個學派的人都是學者同時又是《六經》的專家,所以這個學派被稱為“儒家”。
孔子的理論思想有:正名、仁義、忠恕和知命
孔子認為,為了有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實行正名。在社會關系中,每個名都含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君、臣、父、子都是這樣的社會關系的名,負有這些名的人都必須相應地履行他們的責任和義務。
關于德性,孔子強調仁和義,特別是仁。社會中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應該做的事,必須為做而做,因為做這些事在道德上是對的,這是“義”,義與利是直接對立的。人在社會中所做的這些義務的具體本質則是“愛人”,就是“仁”。有個學生問什么是“仁”,孔子說:“愛人”(《論語.顏淵》),真正愛人的人,是能夠履行社會義務的人。
在孔子看來,如何實行仁,在于推己及人。己之所欲,亦施于人,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稱之為“忠”,即“盡己為人”;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稱之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的這兩個方面合在一起,叫做忠恕之道。行忠恕就是行仁,是人的道德生活的開端和終結。
從義的觀念,孔子推導出“無所為而為”的觀念。這個和道家的“無為”學說是有區別的。依儒家看來,一個人不可能無為,因為每個人都有些他應該做的事。然而他做這些事都是“無所為”,因為做這些事的價值在于做的本身之內,而不是在于外在的結果之內。盡力做到自己義務做的事,不計較成敗,這樣就不會患得患失了。
孔子說過,“吾十有五,而志于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孔子所體驗的超道德價值,和道家所體驗到的并不完全一樣。道家完全拋棄了有理智、有目的的天的觀念,而代之以追求與混沌的整體達到神秘的合一。孔子到了七十就能從心所欲,他的行動用不著有意的努力,這代表著圣人發展的最高階段。
孔子是中國第一位教師,被認為是“至圣先師”。
第五章 墨子:孔子的第一個反對者
墨子的傳教目的在于,把傳統的制度和常規,把孔子以及儒家的學說,一齊反對掉。
第五章主要講了墨家的社會背景,墨子對儒家的批評,墨家的思想:兼愛、天志和明鬼,,墨家和儒家在對待鬼神的存在和祭祀鬼神的態度上是否矛盾,墨子對國家起源的闡述。
墨子及其門徒出身于俠,而俠更多出身于下層階級。在古代,禮樂之類的社會活動完全限于貴族,所以從平民的觀點來看,禮樂之類都是奢侈品,毫無實用價值。墨子和墨家,正是從這個觀點,來批判傳統制度及其辯護者孔子和儒家。這種批判,加上對他們本階級的職業道德的發揮和辯護,就構成了墨家哲學的核心。
墨子認為,“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四焉”:(1)儒者不相信天鬼存在,“天鬼不悅”。(二)儒者堅持厚葬,父母死后實行三年之喪,因此把人民的財富和精力都浪費了。(3)儒者強調音樂,造成同樣的后果。(4)儒者相信前定的命運,造成人們的懶惰,把自己委身于命運(《墨子.公孟》)。但是儒家講的“命”,并不是墨子攻擊的那種前定的命。在儒家看來,命是指人們所能控制的范圍以外的東西。
兼愛是墨子哲學的中心概念。墨子出于游俠,兼愛正是游俠職業道德的邏輯的延伸。這種道德,就是在他們的團體內的“有福同享,有禍同當”。以這種團體的概念為基礎,墨子極力擴大它,方法是宣揚兼愛學說,即天下的每個人都應該同等地、無差別地愛別的一切人。
為了誘導人們實行兼愛(看來作者是反對墨子學說的),所以墨子除了將道理之外,又引進了許多宗教的、政治的制裁。《墨子》有幾篇講“天志”和“明鬼”,說天帝存在,天帝愛人,天帝的意志是一切人要彼此相愛。天帝經常監察人的行動,特別是統治者的行動。他以禍懲罰那些違反天意的人,以福獎賞那些順從天意的人。除了天帝,還有許多小一些的鬼神,他們也同天帝一樣,獎賞那些實行兼愛的人,懲罰那些交相“別”的人。
儒家和墨家在對待鬼神的存在和祭祀鬼神的態度上,都好像是矛盾的。墨家相信鬼神的存在,卻反對喪葬和祭祀的縟禮;儒家強調喪禮和祭禮,可是并不相信鬼神存在。其實并不是真正的矛盾。儒家行祭禮只是祭祀祖先的人出于孝敬祖先的感情,并不是因為相信鬼神的存在。墨子的相信鬼神存在只是一種手段,是為了給他的兼愛學說設立宗教的制裁,而“節用”,“節葬”也是有用的,在墨子的極端功利主義觀點看來,需要這兩種東西是貌不矛盾的,因為兩者都是有用的。
人們若要實行兼愛,除了宗教的制裁,還需要政治的制裁。墨子的國際起源學說里,國君的權威來自于兩個方面:人民的意志和天帝的意志。墨子論證出,國家必須是極權主義的,國君的權威必須是絕對的。
第六章 道家第一階段:楊朱
第六章講了道家的起源和早期代表人物——楊朱,楊朱的基本觀念,道家文獻中對楊朱的基本觀念的例證,《老子》《莊子》中的楊朱思想,道家的發展。
道家出身于隱者,但是道家又不是普通的隱者,只圖“避世”而“欲潔其身”,道家還會在隱退后提出思想體系,賦予他們的行為以意義。道家早期的代表人物是楊朱。
楊朱的兩個基本觀念:“為我”、“輕物重生”,這顯然是反對墨子的,墨子主張的是兼愛。《韓非子》說楊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一毛”,表現的是“輕物重生”;《孟子》說楊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表現的是“為我”。這兩者可以說是一個學說的兩個方面。
先秦道家哲學的發展,一共有三個主要階段。屬于楊朱的那些觀念,代表第一階段,《老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二階段,《莊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三階段。說大部分,是因為在《老子》里也有代表第一、第三階段的思想,在《莊子》里也有代表第一、第二階段的思想。道家的哲學出發點是全生避害。楊朱的方法是“避”,這是第一階段。《老子》的大部分思想是企圖揭示宇宙事物的變化規律,這樣就可以遵循這些規律以調整自己的行動,使事物轉向對他有利,這是第二階段。但是事物的變化中總是有些沒有預料到的因素。從一個更高的觀點看生死、看物我,就能夠超越現實的世界,這也是“避”的一種形式,這是第三階段。
第七章 儒家的理想主義派:孟子
孟子代表儒家的理想主義,第七章主要講了孟子人性善的觀點,儒墨的根本分歧,孟子的政治哲學,孟子的神秘主義。
孟子認為人性內有種種善的成分,人應當發展這種成分,人才能真正成為“人”。
儒家主張愛有差,墨家主張愛無差。這是一個分歧。還有另外一個更帶根本性的分歧,就是,儒家認為,仁是從人性內部自然地發展出來的;而墨家認為,兼愛是從外部人為地附加于人的。
儒家的國家起源論與墨家不同,儒家認為國家和社會起源于人倫。照墨家說,國家的存在是因為它有用的;照儒家說,國家的存在是因為它應當存在。孟子把孔子的思想推廣到治國的政治方面。
孟子在描述自己的精神修養的發展過程中,獨創了“浩然之氣”。養“浩然之氣”的方法,有“知道”和“集義”。
第八章 名家
第八章主要講了名家中出名的辯者(鄧析,惠施和公孫龍),惠施的相對論,公孫龍的共相論,惠施學說和公孫龍學說的意義。
鄧析是最早的訟師之一,他只注重“名”而不注重“實”。真正創建名家的人是比鄧析晚一些的惠施、公孫龍。他們代表了名家中的兩種趨勢,一種是強調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強調名的絕對性。惠施強調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事實,公孫龍則強調名是不變的、絕對的這個事實。
惠施認為萬物是相對的,不斷變化的。萬物之間沒有絕對的不同,絕對的界線,每個事物總是正在變成別的事物。萬物一體,因而應當泛愛萬物,不加區別。
公孫龍以“離堅白之辯”聞名于世,堅和白這兩種共性,完全獨立于堅白石以及一切堅白物的存在的,強調“名”的絕對、不變的。
名家的哲學家通過分析名,分析名與實的關系或區別,發現了中國哲學中稱為“超乎形象”的世界。道家繼承了名家對于超乎形象的世界的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