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老宅基地,老房子,在我們要蓋房子時,居然起了紛爭!
原因是這樣的,我家宅基地一排十間,四十八年前,僅在最東頭蓋起三間土坯房,剩下的一部分圈在墻外,因多年無人理會,成了當地鄰居穿行的近路。叔家挨得最近,他在靠近大門的地方開辟成菜園子,每年種上時令蔬菜,雜貨雜物放著,很是方便。
我們一說蓋房子,叔家最是反對了,竟然說宅基地上有他的份。是我們死去的大伯口頭留給他的,而大伯的親兒子竟然毫不知情。像這樣漏洞百出的鬼話誰人會信呢?我們不愿掰了情面,只好擱置下來。
私下里我們找當家的管事協商解決,叔不再提大伯的遺囑,而是開口“要”地方;找村中的民事調停,叔卻閉門不見。此事就此耽擱三年,無果。
以前我一直堅持的觀點是“寸土不讓”,現在為了蓋房我決定讓步,解決問題唯一的方式,只有讓步了!
心中有了數,還有說服老公和大伯家兒子,他弟兄倆比較保守,比較固執己見,哥還主張打官司呢!我覺得打官司既傷和氣,又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有點劃不來。這時,我想到了清朝張英勸家人與鄰里和睦的一封家書,想到了那個“六尺巷”的故事。
趁著過年叔在家,我于大年初三晚上把他堵在家中,明辨事理。我明知道他在狡辯,但我卻不能較真,在我大讓60公分的讓步下,他答應讓我蓋房子。怕他反悔,我們拉勾,并在第一時間告知了族里長輩。
第二天,長輩過來丈量土地,寫文書,一場轟轟烈烈的宅基地事件終于落幕。
如果事情就這樣簡單,如果叔叔還顧及臉面,一切該是多么順利呀!
文書是簽訂了,但叔建在房基地中間的廁所卻不拆,放煤塊與拖拉機的敞篷依然不動。我們只好忍氣吞聲自己動手,收拾停當,房工班也順利到位。剛插手壘起地基,叔過來找茬了,以地縫不準為由要我們繼續向南挪動,還不許動他家門洞露出來的堿腳。說實在的,看著一群人開不了工,真想過去扇他幾巴掌。不過冷靜下來,我若和他一般見識了,鄉親們也會笑話我的。于是,我們忍了所有的怒火去拉直地縫,繞行堿腳,房工上的人見這里煙火散盡,緊繃的神經也松弛下來,吹起了口哨,唱起了歌。
房子蓋好,明亮的窗玻璃在陽光下熠熠閃光,高聳的院墻長長的從東逶迤到西,再由南到北,似乎再宣告我們來之不易的勝利。一堵墻的存在,保護了我們的領地權,維護了我們的親情感,在鄉親心中也豎起一睹無形的寬容之墻。無法想象,如果兩家人因為這60公分地大打出手,會是怎樣的場景?如果我們堅持“寸土不讓”的原則訴求法律,判決的結果又會帶來怎樣的結局……
生活告訴我,做人要寬容;書本告訴我,得饒人處且饒人;親情告訴我,退一步海闊天空。在蓋房事件上,我們做了刀尖上的舞者,我相信,時間可以滌蕩心中的塵埃,包括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