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我又誦讀了蘇軾的《前赤壁賦》。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蘇子與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當時清風徐來,水波不興。月出東山,徘徊于斗牛之間,白露橫江,水光接天。蘇子與客誦《明月》之詩,歌《窈窕》之章。駕著一葉小舟在萬傾碧波上隨處飄蕩,“浩浩乎如憑虛御風,而不知其所止;飄飄乎如遺世獨立,羽化而登仙。”
正當大家飲酒樂甚,扣弦而歌的時候,同伴中有一個會吹洞簫的,和歌伴奏,那簫聲卻悲涼凄切,“舞幽壑之潛蛟,泣弧舟之嫠婦。”
蘇子問其緣故,那人說,“月明星稀,烏鵲南飛。”不是曹孟德的詩句嗎?想當初曹孟德破荊州,下江陵,順流而東,戰船千里相接,旌旗蔽空,臨江痛飲,橫執長矛高聲吟詠,真可謂一代梟雄啊!可如今他在哪里呢?何況我們只是在江邊靠捕魚砍柴聊以度日,整天與魚蝦糜鹿為伴,駕著一葉小船,用葫蘆做成的酒杯相互敬酒。所以心中悲哀,我們寄生于天地之間,生命就像蜉蝣一樣短促,像滄海之一粟般渺小。真羨慕那長江水,日夜奔流,無窮無盡,而我們的生命卻轉瞬即逝。既不能挾飛仙一起遨游,也不能抱著明月一起長存,所以只有把這簫聲托付給悲涼的秋風了。
人生下來就面臨著要死亡的宿命,不管是凡夫俗子還是英雄豪杰都逃脫不了。所以自古以來,很多文人墨客都在他們的詩作中哀嘆人生的短促。如李白《將進酒》中的“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曹操《短歌行》中的“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莊子.知北游》中的“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
那么蘇軾對這個事情是怎么看待的呢?蘇子給同伴講了事物變與不變的道理,然后說:“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我皆無盡也,而又何羨乎?”意思是人和物一樣,也是永恒存在的。
“物無盡”,我們好理解,像清風、明月、江水確實可以萬古千年永恒的存在。那么“人無盡”又怎么去理解呢?人的生命不是短暫的嗎?又何來永恒一說呢?我覺得“人無盡”大概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理解。
一,句中的“我”不是指的具體某個人,而是指的整個人類,即“大我”。具體的某個人在世間存在的時間確實是有限的,但整個人類繁衍生息,在世間存在的時間是無限的。在張若虛的《春江花月夜》中有“江畔何人初見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無窮已,江月年年只相似。”這里一方面說的是人和月都是萬古千年恒古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一代又一代,繁衍生息,新人換舊人,在江邊賞月的面目不知更換了多少,月亮卻萬古千年都是最初的那輪月亮。
第二,“人無盡”指的是精神層面的永垂不朽。人的肉體在世間存在的時間無論如何都是有限的,但人的精神、靈魂卻可以永垂不朽。左丘明的《左傳》中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為不朽。”大概意思是:人生最高的目標是樹立德行,其次是建功立業,再次是著書立說。做到這三點,人雖死了,也永遠不會磨滅,這就叫不朽。如李白說屈原“屈平辭賦懸日月,楚王臺榭空山丘。”,還有杜甫說李白的“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后事。”等都是說的人之死的不死,或不死的死,就像魯迅在詩中寫的“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但這僅僅指的是少數在品德、功業、學術上具有卓越貢獻的人物。
第三,人本無所謂生,也無所謂死。在莊子的《至樂》篇中有“鼓盆而歌”的故事。莊子的妻子死了,他的好朋友惠子前去吊唁。當他到達莊子家時,眼前的一幕卻使他大為吃驚:莊子正坐在地上,一邊用木棍敲擊瓦盆,一邊唱歌。惠子生氣的說:你的老婆跟你一起生活了這么多年,為你生兒育女,操持家務。現在她死了,你不傷心難過也就罷了,竟然還敲著瓦盆唱歌,你不覺得這么做太過分了嗎?莊子說:當妻子剛剛去世的時候,我何嘗不難過得傷心流淚?可是細細想來,妻子原本就是沒有生命的。非但沒有生命,也沒有形體;非但沒有形體,也沒有氣息。在若有若無恍恍惚惚之間,那最原始的東西經過變化而產生氣息,繼而又產生形體,又產生生命。如今又變化為死,即沒有生命。這種變化,就像四季的更替一樣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現在她靜靜的安息于天地之間,而我卻還要哭哭泣泣,豈不是太不通達了嗎?因此我止住了哭泣。
莊子認為“生”和“死”都是生命存在的形式,我們所謂的“生”指的就是“有形”的狀態,所謂的“死”指的就是“無形”的狀態。人“有形”的時間是短暫的,“無形”的時間才是永久的。人從“無形”中產生,最后復歸于“無形”。所以人死亡的過程就是一個回歸自然的過程。而人回歸自然才是回歸到生命最本真的狀態,不再受物質世界的轡袢和桎梏,風霜雨雪奈何不了它,寒暑饑渴奈何不了它,沒有憂愁,沒有痛苦,心靈獲得了一種完全的安寧和自由,與天地同在,與萬物永存。所以莊子認為“死”非但不是一件令人傷心痛苦的事情,而且簡直是一件快樂值得慶賀的事情。
這種理論用現代科學也可以解釋,在生物學中我們學了自然界中的物質循環,即構成生物體的化學元素從無機環境開始,中間依次經過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最后再回到無機環境。就是說構成生物體的物質是不會消失的,它總是在生物體和無機環境之間周而復始的循環。人死亡之后,遺體被腐生的細菌、真菌等分解,把里面復雜的有機物分解成水、二氧化碳、無機鹽等無機物,歸還到無機環境里,然后再被植物重新吸收利用。也就是說,人死亡之后,構成身體的物質會進入其他生物體內被重新賦予生命。這一世你是人,下一世你可能是草木、是蟲、是鳥、是獸、甚至是一個新的人。所以我們通常所說的“死亡”只是一種生命形式的終結,進入無機環境之后,還可以再轉化為其他的生命形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生命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是永恒的呢?
最后,我想說,不管一個人的生命是長是短,我們在世間存在的每一瞬,都會在無限的時空里被定格為永恒。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和萬物確實都是永久恒古的存在。所以我們存在的每一天都要活的自在快樂,“不戚戚于貧賤,不汲汲于富貴。”不為世俗的名利得失所困擾,不為生命的短促而悲嘆。就像蘇子說的“茍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盡情的享受大自然賜予我們的清風、明月、藍天、碧水、花香、鳥鳴......讓心靈穿過高山、越過大海,飛上高空,自由的高傲的飛翔。這才是真正的與天地合一,與萬物永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