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意味60歲以上老人的數量占很高的比重。有些老人身體健康,可以自己做飯、買菜,子女而需要定期探望就可以;但是對于有的家庭來講,老人生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顧飲食起居。如果是子女來照顧父母,該不該收父母給的錢?
第一種看法認為,這是合理的,這錢可以收。
首先,老人需要有人來照顧,如果找一個護工,現在市場價格3000到5000元不等,費用比較高。如果子女照顧父母,就意味著不能出去工作,抽出時間和精力來照顧父母。接受父母的錢,也是合理的。
其次,找一個陌生人來照顧父母,需要花時間去相處,也容易產生矛盾,如果是自家兒女照顧,會更加細心、用心,老人也更能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所以,收取相應的錢也是理所當然的。
第二種看法認為,這不合理,照顧老人是子女的義務,不應該給錢。
父母把子女撫養成人,子女在父母老年悉心照料,本是理所當然的事,也是應盡的義務。如果子女要老人的錢,就是把對父母的親情“貨幣化”了。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弘揚傳統美德的國家,孝順老人是一種美德,不必用錢來回報。
我認為孝敬老人天經地義,收不收錢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中國法律規定,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即在物質上、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也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給予關心、照料,尤其是對年老體弱的父母,使他們能安度晚年。
子女本身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父母沒有收入,子女也要去盡贍養老人的義務。在老人有工資的情況下,子女因為照顧老人不能出去工作,拿一些錢也是合理的,畢竟老人留下的錢以后也是要留給兒女的。如果老人得到了悉心照顧,在心理上得到了很大的滿足,又給子女一定的酬勞,讓其生活有點保障,這對雙方都是好事。
如果兒女生活寬裕,不上班也衣食無憂,在家里專門照顧父母,當然就不存在問題了。不用老人給錢,無償照顧。但多數人都沒有達到這個經濟標準,只能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在這種情況下,給專門照顧自己的子女一些錢作為生活補貼,也是可以的,只要家里人達成一致,老人心靈愉快,子女也無后顧之憂。
我身邊的很多家庭都面臨著養老問題,很多家庭內部也達成一種共識:誰照顧父母,其他子女可以把老人的月工資或者雇人要花的費用分攤付給這個照顧父母的人。
但是,說實話,照顧父母的同時再拿上父母給的“工資”,總覺得有點名不正,言不順。更愿意有相關部門來給付這筆錢,就會拿的更加心安理得了。
所以,建議政府出臺相應政策,對于家庭子女照顧老人的,可以給予相應的政府津貼。畢竟養老既是一種傳統美德,也是一種需要支持的社會性勞動。當我們的老齡化越來越嚴重的時候,我們需要為老人提供更加人性化和周到的服務,也可以讓子女更加無后顧之憂的去盡自己的贍養義務。
對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