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充足是精神快樂的保障啊,是充分條件,但絕非必要條件,物質充足更好,但貧瘠的物質生活中未必不能發現生活的美啊。我覺得幸福就是心靈上的一種滿足感和愉悅感,可以從物質生活中獲得,也可以從與人交往中獲得。總之,幸福主要是看個人是否容易滿足。
物質幸福一定 跟大富 小康 貧窮有關嘛 被劃定界限的享受那是被物資享受 這些都是別人眼里的幸福 吃糠咽菜也能有滋有味 滿漢全席也能食不甘味 幸福本身與他人無關 而在于自己的感受。
我一直也覺得富是種累贅,但每次這樣說,也會被周圍人嘲笑酸葡萄。但我真心認為過得快樂最重要,畢竟一生那么短。當然每個人有自己的價值觀,那些為錢打拼的人也會認為那才是他想要的人生。我們只需要堅持自己的,走好自己的路就好了。
每一個人都在經歷著生死,你不知道明天會怎樣,但明白自己要怎樣;信仰好似很奢侈,因為你的存在和她的到來,都在對打著‘多余’兩個字,放的開是膚淺,放不開是斤斤計較,于是時時刻刻都在思考中度過。生怕自己是別人心里的多余,擔心自己喪失愛的能力;所以只好用沉默來擁抱生活,迎接每一個日子。
幸福完全是一種主觀意識。窮人可以說自己很幸福,也可以說有錢后才能幸福;富人可以說自己很幸福,也可以說不如窮那時候幸福。但是偏客觀點看,只有經歷過貧窮、小康、富有這樣一個過程,而且現在又回到了貧窮,可是完全有能力東山再起,有這樣閱歷的一個人,對于物質幸福的闡述才最有說服力。即便如此,他也只能代表自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