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語堂先生在《吾國與吾民》一書中對好男人有定義,他說所謂好男人,就是:能賺到給女人買裙子的錢,此其一;其二,買給她;其三,夸她穿上好看。裙子由于通風散熱、穿著方便、行動自如,再加上款式多變,為人們所喜愛。不同的是,女人喜愛穿,男人喜愛看。
女人穿上裙子,或長或短,遮不住風情萬種;半隱半露,裹不住儀態萬方。那么,男人要是也穿上裙子了,會是怎般模樣呢?
其實,男人穿裙子比女人還早
根據記載,早在商代,男性就開始穿裙子,而女性直到漢朝方形成穿裙子的習慣。
商代的服飾,主要是上身穿「衣」,衣領開向右,衣長至膝;下身著「裳」,長至足踝,于腰腹束一條寬邊腰帶。到了講究雅致和禮儀的周代,開始把下裳的兩片布合成一個圓筒,類似現在的裙子,比商代的裳雅觀,就是騎馬不很方便。
春秋戰國時期,上衣和下裳干脆合在一起,走了簡潔的路子,這就是風靡戰國時代的「深衣」,頗有連衣裙的味道。「深衣」多用于禮服,在某些場合,人們必須如此著裝方不失禮。
視裙子為「正裝」的除了中國人,還有蘇格蘭人。在英國,素有「蘇格蘭短裙等于一部大英帝國的歷史」的說法。還記得吧,查爾斯王子穿著蘇格蘭短裙,拉著卡米拉的手,一臉幸福地亮相。
直到現在,蘇格蘭的軍隊還把蘇格蘭短裙當成制服。黑色的呢子上裝,白色的襯衫,花格呢裙,羊毛襪,再配上同樣花型的格呢披肩和有獸皮裝飾系于腰間的酒壺,一個標準的蘇格蘭男子的形象就躍然眼前。
男人穿不穿裙子,誰說了算?
而如今,街頭難得見到有穿裙子的男士。偶有膽大的,敢套上裙裝,也只是驚鴻一瞥;至于招搖過市,那真是不要命了。要命就要命在,一路不知得招惹多少側目、議論、是非;要命就要命在,這些壓力都來自女人,讓男人膽顫心驚。
進化心理學認為,服飾就像孔雀的尾巴一樣,是由性的選擇來決定的,凸顯出性別差別。男人穿上裙子,模糊了性別界限,第一個不能接受的就是女人。男人不穿裙子似乎不難理解,進化心理學從動物的行為中找到了蛛絲馬跡。一旦雌孔雀開始認為帶有斑點的、扇狀的綠色尾巴是迷人的,那么它們就樂于和符合這種描述而且擁有最美麗尾巴的雄性交配。
在進化心理學家看來,男人的服飾也可能是以相同的主觀的方式進化的。這也導致我們更加相信費舍爾「壓倒性優勢選擇學說」。費舍爾的邏輯是說,一旦女人覺得褲裝很迷人,那么男性就有選擇的壓力使自己褪下裙裝換褲裝,因此男性變得更加吸引女性,于是又有更大的壓力使男性棄裙裝就褲裝。
這種觀點是為林語堂先生所支持的。「在一般青年,穿西裝是可以原諒的,尤其是在追逐異性之時期,因為穿西裝雖有種種不便,卻能處處受女子之青睞,風俗所趨,佳人所好,才子也未能免俗。至于已成婚而子女成群的人,尚穿西裝,那必定是他仍舊屈服于異性的徽記了。」林語堂還補充說,「這種非人的衣服,非欲討好女子的人是決不肯穿來受罪的。」
在大多數物種當中,雌性是生育后代的,它們必須對于掩飾這類行為比較敏感,所以不能過于艷麗,艷麗的多為雄性。為此,大多數雄性被獵殺,為了艷麗、為了異性,它們連性命都能豁出去,男人棄裙裝就褲裝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斐濟男人穿裙子女人穿褲子
孔雀的尾巴,扇狀、綠色,上面有很多「眼狀斑點」。其他的鳥類擁有長的、逐漸變細的尾巴,或是鮮明的紅色羽毛。似乎進化出什么類型的羽毛并不重要,只要它可以被辨識,屬于每一物種,而且引起異性對它的偏愛。服飾的演化也是一般模樣,太平洋就有旁證。
美麗的南太平洋島國斐濟的風俗獨特神秘,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他們的婦女不喜愛穿裙子,男人卻喜愛的不得了。在海灘,到處可以看到身穿大花襯衣和齊膝的毛料裙子的男人,這種裙子是當地男人的家居服,稱為「solo」。
在街頭,高大威猛的男警察們也是穿著「solo」指揮交通的,而且是那種裙邊剪成夸張的鋸齒型,充滿了南太平洋島國的原始美感;女警察們卻穿著捂得嚴嚴實實的制服長褲,遠沒有男警們來得「嫵媚」。
不僅如此,斐濟上層人士甚至政府官員在正規禮儀場合,也往往上穿筆挺西服,下身著「solo」。
男人還有沒有機會再拾裙裝?
男人穿裙子的壓力著實非常大,除了來自異性的壓力,還可能輕易被貼上「異裝癖」的標簽。異裝癖也叫「異性裝扮癖」,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在精神病理學領域,異裝癖患者通常是為了滿足自己反復、強烈的性渴求、性想象而做出的舉動。這個標簽的殺傷力可不小,讓不少對裙裝躍躍欲試的男士望而卻步。
那么,男人還有機會再拾裙子嗎?妄自揣測,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男人重拾裙裝也不是不可能:
(1)女性不再視男性著裙裝是無禮、搶風頭,是對女性的冒犯,而是真誠地覺得男人穿裙裝很吸引人;
(2)衣著上,性別的信號越來越弱化;
(3)同性戀成了一股強大的勢力,足以和異性戀抗衡。那時候很多男性無須再從衣著上討好女性,而是要討好對裙裝有偏愛的男性。
套用徐志摩的話:是時候了,好好地做個男人:穿裙子,扎辮子,不和別人吵架,不翹課,不說臟話,一日三餐一個不能少,11點之前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