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身邊的一個故事:
她與丈夫關系不好,越來越無法與丈夫溝通。曾經兩人是大學同學,自談戀愛,與丈夫一個單位,丈夫的工作是自己家人幫安排的。但丈夫后來強烈要求調動工作,兩人工作不在一起了,自己完全走不進丈夫的交際圈,不了解丈夫在和哪些人交往,自己和他沒有了共同語言。她還發現,丈夫有了外遇,這是最無法原諒的。她在家中比較強勢,丈夫的一切基本都要依靠自己的支撐。她一直覺得自己對丈夫付出很大,但丈夫不但沒有給自己多少回報,反而背叛,她一直想和丈夫離婚。
這在所有人眼中本應最幸福最穩固的浪漫小夫妻卻走到了離婚邊緣,這背后的推動力或夫妻關系的破壞力來自哪里?因何而生?
夫妻關系要實現和諧,就必須注意兩性關系的基本法則,違背了這種法則,一切愛的行為,可能帶來的結果都是對另一方的傷害,一切愛的維護,可能都會造成另一方的逃避。
夫妻關系法則一:
女人必須是女人,男人必須是男人。
這分明是句廢話,但仔細看我們的現實,有多少夫妻雙方,女人是女漢子,很爺們兒,男人很陰柔。
在朋友的這對夫妻關系中,她曾表示自己母親在家中很強勢,處于家中的主導地位,爸爸則處于弱勢。很顯然,她的夫妻關系繼承了她父母的夫妻關系。
做為女兒,出于對母親的忠誠,她越越來越像母親,她充分地繼承了母親的強勢風格,但更關鍵的是出于對弱勢父親的忠誠,她身上出現了較強的男性作風,以此彌補父親的陽剛。從某種角度上說,她作為妻子,在家庭關系中表現出的卻是男人——一個丈夫的角色。那么一個家庭中,本是正常的夫妻兩性關系,卻儼然成了兩個男人的關系,這必須使得丈夫想要逃離。
她自己是家庭的支柱,丈夫的工作都是自己家人安排的,如果沒有自己,丈夫將會一無所有。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對兩性關系是錯亂的,這也是兩性關系出現問題的根源——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有許多戀愛雙方,談著談著出了問題,尤其是在結婚后出了問題,往往是在婚后突然發現,自己娶回家的老婆,竟然百分之八十的性格成分是爸爸的,是一個男性的,自己娶回來的太太竟然越來越沒有女人味,如果做為丈夫想表達得強勢一點陽剛一點,一定會帶來較大的夫妻沖突,于是丈夫只有忍讓,漸漸越來越不像丈夫。
夫妻關系法則二:
夫妻兩性關系一定要是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而不能是一個女人和一個男孩兒,或者一個女孩兒和一個男人,或者是一個女孩兒和一個男孩兒。
因這這樣的夫妻關系會越來越像親子關系,或者說,夫妻間可能類似于一種父母與孩子的關系,自己娶回家的老婆不是老婆,越來越像是娶回一個媽或者是一個女兒,同樣妻子嫁的丈夫不是丈夫而是爸爸或者是兒子。于是夫妻間便常常出現一方無原則地向另一方索取的傾向,造成一方對另一方只有付出施與,形成施與受的失衡。
這對夫妻,做為妻子,并沒有回到一個妻子應有的位置上,她站在一個家庭中的最高位置上,是一家之長,她牢牢掌控著家中的一切,包括她丈夫的工作、事業、人際關系,她的丈夫一旦自己轉了工作,人際關系脫離了她的了解,于是她便開始覺得自己在家中的地位動搖,其實他們的組合,可能本身就注定一重悲劇,但更重要的是,他們都不知道如何做丈夫,如何做妻子,他們的組合是一個媽媽與兒子的組合,是一個將兩性關系轉化成親子關系的組合,是一個施與受失衡的組合,當然如果妻子明白如何做妻子,那么她的丈夫也會有可能明白如何做好丈夫。
夫妻關系法則三:
夫妻關系中,女人跟隨男人,而男人為女人服務。
在一個家庭中,女人跟隨男人,這樣的家庭關系一般會更加的和諧,這一點特別符合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家庭模式,對于強烈主張男女平等的夫妻關系來說,有點不好接受,會認為這種思想是一種倒退,但大量的事實卻告訴我們,女人跟隨男人,更符合道的法則。
在這里需特別強調的是,這個跟隨,不是簡單的服從,而是要學會去榮耀自己的丈夫,去成就自己的丈夫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支持他協助他成為家庭的支柱,因為這是一個男人本應有的家庭角色與地位。而女人的本性是陰柔,是哺育,是愛的滋養,女人要將自己的地位放低一些,女人的愛像大海一樣承載、包容,而男人的本性是陽剛,是擔當,是保護。
這樣的男女組合起來的家庭,一般他們的兒子會越來越像父親,成為男子漢,他們的女兒會越來越像母親,成長為真正的女人,這樣的家庭當然會和諧;如果女強男弱組合成的家庭,其關系就要復雜得多,首先丈夫在家中得不到榮耀,感受不到尊重,男人難免會產生逃離家庭的意識,他往往會從家庭之外別的女人那里尋找到男人的自尊,而這樣家庭里的女人成為整個家庭的主要擔當者、保護者,她們會將全部心力投入到工作中,為家庭創造財富,這樣母親會更加忽略丈夫與孩子,而且還會認為自己為這個家庭負出太多太多,她會不斷地要求丈夫與孩子去滿足自己的愿望,如果一旦得不到滿足,這個母親就會覺得家人對不住他,這樣的女人在家中,會有強烈的控制欲望,會要求家中所有的人都要聽從自己的指揮與管理,而我們知道,強烈的控制,只能會造成家庭的叛逆與背叛;更重要的是,這樣家庭中成長其來的男孩子會越來越像他的軟弱的父親,同時對抗強勢的母親,而女兒性格會男性化,這為孩子成人后的婚姻或走向同性戀埋下隱患。因此說,兩性關系中,女人要做回女人,要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了正確的位置,才有正確的關系。
古人講的“女子無才便是德”,現在人認為這是封建造糟粕,但從某個角度看這何償不是古代女人最大的智慧?試想古代女子,特別是大家閨秀,她們從小受到嚴格的家庭教育,琴棋書畫、詩書禮儀無不精通,如果真是女子無才便是德,那么為何古代那些門閥大家還要求他們的千金如此學習?所以,這只能說明是今人的一種誤解,女子有才,而在丈夫面前卻能藏才隱志,“躲”在丈夫身后,做助手、做參謀,而不是在丈夫面前指手劃腳,取代丈夫主導家庭的涉外事務,這才叫“相夫”。同時,女人的主要任務是“教子”,一個離開了母親“教”的孩子,他會感受不到家庭的幸福與親情之愛,那些天天忙于事業的母親們,他們的孩子往往會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心理問題。
因此,“女子無才便是德”是一種大智慧,不是真的要無才,而是女人要跟隨男人。
而“男人要服務女人”,這是夫妻關系中更重要的一層關系。這與“女人跟隨男人”并不矛盾,而是互相依合的。
“男人要服務女人”,就是男人有責任為女人付出,保護女人,一個不能保護自己女人的男人是可卑的,他要能讓自己的女人生活美好,在女人面臨危險的時候能拯救女人,愛護女人。這樣,夫妻關系的愛便實現了一種平衡,這種愛的平衡才會使家庭關系更加和諧,這樣家庭中成長起來的子女才會更加安全、健康,才會真正懂得什么是幸福。
孩子的幸福觀不是父母教出來的,而是父母活出來的,父母要為孩子活出一個幸福的典范,孩子才會幸福甚至比父母更加幸福。
而這對夫妻關系是一種倒置的關系,妻子對丈夫起著絕對的支撐作用,而不是“相”的作用,妻子對丈夫有著強烈的控制欲望,同時不斷地要求丈夫要回報自己、滿足自己,丈夫會覺得在妻子面前自卑、不自由、沒有一個男人應有的尊嚴,這使他最終做出了跳槽的決定,不想再與妻子同一個單位工作,想要逃離,也最終促使丈夫出軌,背叛。后來還曾了解到,她丈夫曾有過一次自殺行為。可以想像這樣家庭中的男人內心是多么的痛苦。
夫妻關系法則四:
兩性關系中如果出現了背叛,犯了錯誤,往往使家庭關系進一步惡化的不是肇事者,而是受害者。
這個觀點在個家庭中表現得非常突出。丈夫因為種種原因范了錯,嚴重地傷害了妻子,丈夫應當得到應有的懲罰,而如果丈夫沒有為此埋單,妻子會使這段關系一步步地徹底地走向決裂。這里的關鍵是妻子不知道如何讓丈夫得到懲罰,使雙方的愛平衡回來。從某個角度說,妻子也去讓自己出軌一次,未嘗不是一種平衡的辦法,但這當然不是我們提倡的。如果我們留意,會發現在生活中,或在電視劇中,當一個男人在外做了一件對不起妻子的事情,男人回到家后會表現得特別好,會對妻子突然地關愛有加,這是因為這個男人內心深處產生了一種負疚感,他很想做一些彌補,這其實也是一種愛的平衡。如果妻子得知丈夫在外做了錯事,首先要想到讓丈夫做一些付出,比如花費一筆不小的資金為自己買一件禮物作補償,千萬不要輕易原諒,因為原諒是一種高傲,是一種自以為是的表現,原諒會使對方意識不到自己的錯誤,最關鍵的是永遠無法將愛平衡回去,家庭中很多嚴重的事件都是因為這種愛的無法平衡而最終促成的。
因此說,維護好兩性關系是一門大學問,它關系到家庭和諧、關系到個人幸福乃至個人命運,更關系到孩子的成長發展。而要維護好兩性關系,一定要注意夫妻間施與愛的平衡,只有平衡有序,明確自己的序位關系,夫妻才能成為夫妻,而不致淪為親子關系,同樣男性或女性力量的缺失,也是兩性關系不和諧的一個重要原因,在這個家庭里,女性表現出了強烈的男性意識,成為了家庭的保護者、拯救者。此外影響兩性關系的還有墮胎的影響,對待雙方父母的態度,生育期間的分歧,還有對彼此所見的授受程度,這些都會影響到兩性關系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