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幾天,在一本書里看到了阿蒙的故事。
阿蒙跟她男朋友談了五年的戀愛。在朋友們眼里,他們是天生的一對:女的溫柔美麗,男的高大帥氣。
可惜,因為房子的事兒,他們最終還是沒有走到一起。
阿蒙男友家還算殷實,他爸爸媽媽準備了一百多萬給兒子購買婚房。本來,說好了在三四環全款買房結婚,可阿蒙后來卻因為嫌遠而否決了。
她要求男方家必須在一環內買房子,而且必須要全款買房,否則就不結婚。
剛開始,男友以為阿蒙是受什么人慫恿,還一個勁兒地勸導她,說爸爸媽媽能夠拿出來一百多萬買房已經很不容易,他們畢竟還年輕,房貸用不了幾年就還完了。
他沒有撒謊。那一百多萬確實是他家里所有的積蓄,而且以他的收入來看,就算在一環內首付一半買房,剩下的貸款五年內也可以全部清理掉。
阿蒙也不知是怎么了,任憑男友好說歹說,她愣是鐵了心要求他家在一環內全款買房,不然就分道揚鑣。
按照阿蒙的話來說,人生短短幾十年,她可不想當房奴。
主動提出分手后,阿蒙接受了家里人安排的相親,很快嫁給了一個能夠在一環內全款買房的男人。
故事戛然而止,沒有說阿蒙是否愛她現任老公,也沒有說她前男友后來過得怎么樣。
02
有人說,這輩子的最愛只有一個,一旦錯過將成為終身遺憾。也有人說,“貧賤夫妻百事哀”。
對于阿蒙的選擇,說她現實也好,聰明也罷,不同人的觀點總是不同的,就好像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六年前,我的身邊也曾經上演過阿蒙與他前男友相似的故事。
在讀大學的時候,我們班有好幾對戀人,東哥和蕓蕓就是其中的一對兒。
說實話,從外形上看東哥配不上蕓蕓,他們兩個在一起有點違和感,女孩兒小巧玲瓏,像畫里走出來的佳人;男生長得像馬云,無論是五官還是臉型,著實都…此處省略一萬字。
然而,情人眼里出西施。盡管外形看起來并不是那么地搭配,可蕓蕓還是愛上了東哥,并且還見了雙方父母,大有談婚論嫁之意。
都說畢業季即是分手季,沒成想,蕓蕓和東哥還是分手了。聽說分手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房子的事兒。
蕓蕓家要求東哥的爸爸媽媽在二線城市買房子,也不用全款,起碼首付買套房子就可以,總不能一結婚就租房子啊。
這可把東哥一家愁壞了。他爸爸媽媽都是農民,而且家里有兩個兒子,能夠供他讀完大學就已經實屬不易,哪里還有錢給他在外買房呢。
況且,東哥那時候剛走出校園,收入微薄,靠他自己買房也不現實。
因為房子的事兒,蕓蕓聽從父母的安排,堅決跟東哥分了手,不到三個月就嫁給了相親對象。
03
等到東哥結婚的時候,蕓蕓的孩子已經出生了。從她曬的朋友圈看,小日子過得也蠻辛福的。
東哥結婚的時候依然沒有房子,好在女方并不嫌棄,否則也不會嫁給他當老婆。
在東哥的結婚喜宴上,我第一次見到了她的新娘。身材嬌小,皮膚白皙,看起來特溫柔,唱歌也很好聽。
要說不足,也是有的。聽說,新娘子沒有上大學,所以對于大學畢業的東哥,她打從心底是崇拜他的。
都說,一段好的戀情或婚姻里,女人需要寵愛,男人需要崇拜。
這話一點不假。那天晚上,東哥和她媳婦兒就是這句話最生動形象的注腳。
她的眼里溢滿對東哥的崇拜,與此同時,東哥在她面前也顯得格外柔情,一口一個我媳婦兒,聽起來甜甜蜜蜜的。
婚后一年,東哥的女兒呱呱墜地。小棉襖的到來,更加促進了東哥想要賺錢的欲望,他太想給老婆孩子一個溫馨的、真正屬于自己的小窩。
起早貪黑忙工作,基本上全年無休,那幾年東哥真是拼了命地去賺錢。
如今,東哥終于在他工作的二線城市首付買了房子,女兒也上幼兒園了,一家三口正和和美美的過著幸福的小日子。
想想東哥和蕓蕓談戀愛那幾年,女方動不動就發脾氣,搞得他三孫子似的哄個不停;再看看他現在的媳婦兒,一天到晚和顏悅色,眼里都是對東哥的崇拜,相夫教子其樂融融。
看來,東哥沒有娶蕓蕓是對的,不然也沒有如今的幸福日子。
04
有一種恩情叫做“謝君不娶之恩”。這句話反過來同樣成立。有些女人,錯過她們就是這輩子最大的福報。
她們或許也會遇到屬于自己的幸福,就像阿蒙和蕓蕓一樣,離開前男友后依然過得幸幸福福的,至少朋友圈看來是幸福的模樣。
如果非要嫁給沒有房子的前男友,或許會因為房子的事兒耿耿于懷,終日愁眉不展,不把家里鬧得雞飛狗跳誓不罷休。
娶了這樣的老婆,男人哪里還有心情去奮斗,恐怕早已生無可戀了。進入惡性循壞后,房子更加遙遙無期了。
“你把老公當將軍,你就是穆桂英;你把老公當廚師,你就是服務員;你把老公當窩囊廢,你就是個八婆…”
總而言之,好老公是捧出來的。
真正有智慧的女人,都是在外面像個男人一樣去奮斗,在家里卻像個小女人一樣去生活。“鐵娘子”撒切爾夫人日理萬機都不忘每天堅持給丈夫準備早餐。
所以,如果因為物質上一時的不足而錯過了前女友,大可不必傷心絕望,終有一天你會發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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