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太容易得到,反而不快樂。
01
自己最近一直在讀嚴歌苓的《陸犯焉識》。
講的是知識分子陸焉識為了保持自己精神的獨立和自由,在與政治的碰撞中所經歷的坎坷一生。
小說的前幾章,描寫的是他在被打成“反革命派”后,在大荒漠監獄里所過的生活。一望無際的草漠里,陸焉識遭受著非人的折磨,這是包括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相比于曾經的優越生活而言,荒漠監獄里的生活對于陸焉識來說,簡直如地獄一般,可即使在這樣的環境下,他也有著自己的幸福。
比如餓到頭昏腦漲的時候,偶然意外得到一個鴿子蛋大的土豆,這是天賜的禮物。
隔著白紙黑字,我都能感受到六十歲陸焉識的快樂。
食物帶給饑餓人的幸福,是任何東西無法阻擋的,那種幸福磅礴、熱烈、濃重,你想攔都攔不住。
我經常聽我母親說起她小時候,那對于食物格外渴求的年代。
一進入深秋末,就開始期盼著,期盼著過年,為的是年夜飯那頓肉餃子,嫩嫩的白面皮裹著流油的豬肉餡兒,趁著熱氣一口咬開,肉香讓人舍不得咽下去。
也聽她說起自己偷吃蒸碗。
趁姥姥出去家里沒人的時候,拿著小板凳站在灶臺旁邊,還需踮著腳才能掀開鍋蓋,不顧燙手拿一顆丸子吃。雖然是素丸子,但因為放了很多肉油,也是好吃極了,入口就是幸福的味道。
這不禁讓我想起汪曾祺先生所寫的名篇《故鄉的食物》。
他在文章說道,自己十九歲離開家鄉,輾轉漂流,三四十年沒有吃到茨菰。多年后,在京城的菜市場看見茨菰,讓他想起了咸菜茨菰湯。“咸菜已經腌得很咸了,而且已經發酸,咸菜湯的顏色是暗綠的,沒有吃慣的,是不容易有食欲的”。
可在他看來,在下雪的天氣里,來一碗有家鄉味道的咸菜茨菰湯,那是再幸福不過的事。
如此看來,人要獲得幸福的途徑竟是這樣的簡單。
饑餓時的一塊鴿子蛋土豆,過年時的一碗肉餡兒餃子,一口油香的素丸子,亦或雪天的一碗咸菜茨菰湯。
若是這樣,在食材豐富、獲取便捷的今天,豈不是人人都可以幸福?
恰恰相反,人們常說的是自己的不幸福。
前幾天,我收到好朋友在我之前寫的一篇很喪的文章下的留言,大約是進入了大平臺后,之前一直很相信自己能力的他,遇到了很多的牛人,開始自我否定和懷疑,滿言之中都是傷感和失落。
其實在我看來,他已經足夠優秀,足夠努力,工作家庭都很好了,有了足夠幸福的理由,可他依然不幸福。
人為什么會活得不幸福?幸福的必備要素又是什么?
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如果要從簡單的生存需求來講,相比于大饑荒造成的食物短缺的年代,今天的我們沒有理由不幸福。
但是,不難發現,在解決了人的基本溫飽之后,食物能夠帶給人的幸福感反而大大下降了。
不僅僅止于食物,越發便利的生活,也正在壓縮人們的幸福空間。
今天,我們可以足不出戶有美團外賣送飯到家,有空調就著冰鎮西瓜,有無數人挖盡心思為你提供娛樂方法,依然感受不到幸福,多的是數也數不清的不幸。
幸福更像是一種目標和結果,必須跨越重重障礙,天時地利人和全部合適的時候,才得以命運的一點點施舍。
怎么會這樣呢?
是什么讓我們越來越不幸福?
看完電影《小森林》之后,我忽然有了某種頓悟,大概摸到了一點擁有幸福的秘籍。
耕種后在大汗淋漓的太陽下,吃一個冰鎮西紅柿。
田地里辛苦勞作一上午,坐在田壟吃自己做的香甜核桃飯團。
穿著黏糊糊地衣服拔完水稻田里的雜草,回家喝一杯自釀的冰鎮酸酒釀。
劈完柴后,看著秋景吃自己做的糖漬栗子配熱茶。
這部評分高達9.5的治愈系電影,基本沒什么情節,種田、準備食物、烹飪、吃掉。然而,這簡單的細節卻讓看得人感受到莫大的幸福感。
為什么?
因為這每一頓飯的背后,都凝結著人的辛勤勞作。
認真地給田地翻土,鋪自己燒的麥秸灰,灑下胡蘿卜種子,精心地呵護待長成之后做一碗細致的奶油燉菜。
在秋天的樹林里揀掉落的榛子,用熱水洗干凈外殼,拿白布包裹著用錘子一個個撬開,將榛子仁打碎、熬煮、冷卻,做成抹醬,涂在自己烘焙的面包上。
從地里摘蔬菜,洗干凈,用刀把每一顆青菜的筋剃掉,切段,放入鍋里翻炒。
紅豆采摘下來后,把豆莢曬干,用木槌敲打把豆子分離出來,曬上一個月,放在玻璃罐里保存起來,做成紅豆餡兒餅。
耗時耗力的勞作會給人帶來身體疲憊,這也增加人獲得食物的難度,
正是因為這種不易,在收獲食物的時候,才會有極大的成就感,而這種成就感就是幸福的來源。
我們這個年代的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太充裕。
物質充裕,信息充裕,連愛也是極度充裕,以至于快樂來得格外容易。
從前過年才可以吃到肉,自然有許多期盼,可如今,普通人家都是衣食富足。
從年看一份報紙都奢侈的年代,一本《基督山伯爵》可以被人翻爛了書角。今天的信息爆炸,反而讓我們無所適從,那么多書籍、知識被人擱置。
從前車馬很慢,以月為時收對方的消息,但情人間濃情蜜意,情比金堅。今天社交軟件發達,只要你想幾乎可以天天約不同的人,然而大家卻都在感慨,真愛難尋。
為什么?
因為充裕意味著易得,而易得則意味著不珍惜。
充裕同樣意味著刺激頻繁,而頻繁的刺激使人對刺激不再敏感。
簡單點來說就是,快樂得到的太容易,反而不快樂。
在心理學上有兩個著名原理。
一個叫稀缺性原理。
人們對于難以得到的東西有更大的渴望,在得到之后幸福感和成就感越高,尤其是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承受了非人折磨之后,所得到的東西,給人帶來的幸福感和滿足感最強。
打個比方。
小的時候,我特別喜歡吃山竹,那時候山竹很少見又貴,不常常能吃到。所以每次吃到的時候,我特別高興。現在在隨便哪個超市都可以買到山竹,我反而很少吃了。
同樣的道理,死纏爛打的愛情99%會失敗,因為太容易得到了,所以對方往往會不珍惜。
天天大把時間給你打游戲,日子久了也會覺得很無聊。
錢多大花也花不完,買奢侈品便不再有快感。
延伸到幸福上來,當我們可以輕易得到自己想得到的東西時,便不會有很多的幸福感。
但若是,我們費盡周折——
攢了半年錢買了喜歡的相機
花了兩年時間追到喜歡的人
每天強迫自己健身、跑步終于瘦了10斤
辛苦工作一周,周末晚上打個游戲
兩個月不吃油炸食物,偶然放縱吃個炸雞
那種幸福感是難以言表的。
二是貝勃定律,又叫幸福遞減規律。
即人經歷過強烈的刺激后,他對這類刺激的免疫力會大大提升,從而第二次面臨刺激的時候,不再興奮。
什么意思呢?
初戀讓人難忘正是因為它是人第一次體會到愛情,之后你再談戀愛便不會有第一次那么刻骨銘心。
第一次看見一個美女的時候,覺得特別驚艷,看了時間長了也不過如此。
第一次遭遇不公平對待時,你氣的難以自抑,遇到的次數多也習以為常。
延伸到幸福上來,當你曾經渴望的東西,可以頻繁地被得到時,它能給你帶來的幸福感也就越低。
同時,它會激起人更高的欲望閾值,嘗試刺激更強的事物。
為什么明明大麻不是毒品卻被列為禁品?因為它會誘導人嘗試更高刺激的毒品以獲得更多快樂,也就是這個道理了。
我們常看到一些非常自律的人,他們做的事在有些人看來,簡直是自找苦吃。
比如,明明九點才上班,但依然堅持每天六點起床。
明明身材勻稱,依然流汗健身打卡。
明明工作繁忙,也要閉關上課讀書。
明明非常有錢,生活卻節儉克制。
明明可以悠閑,卻選擇攀登雪山。
并不是他們蠢,恰恰是因為他們聰明。
因為他們知道,人若要能感受到幸福,必須對自己苛刻。
首先是懂得刻意控制自己的幸福閾值,不讓自己頻繁接觸一些易得的、高刺激的快樂。
比如打游戲,成本低快感強。
當你習慣了這種高刺激低成本的快感之后,就很難再去低刺激的事,如看書,看風景,因為會覺得沒、意、思。
比如賭博。
賭博對人最大的弊端,并不是輸掉多少錢,而是會讓人產生錯覺,原來錢可以這么快的掙到。
幾分鐘的賭局,就有贏的幾百萬的可能性。那么我每天累死累活上班,掙幾千塊錢的意義在哪里呢?
這才是賭博最致命的地方。
再比如過度消費。
人一旦建立了高消費標準之后,就很難再節儉。
俗話說的好,“由奢入簡易,由簡入奢難”,現在之所以有那么多女孩子寧愿被包養出賣身體,也要進行超過自身能力的消費,正在于體驗過不勞而獲的奢華生活之后,很難再愿意去靠自己去辛苦掙錢,來過平淡的生活。
對那些易得的、高刺激的快樂保持警惕,不僅能讓你保持低幸福閾值,更是免得自己墮落,染上難以戒掉的惡習。
其次是,幸福的秘訣是養成某些讓自己“痛苦”的習慣。
幸福感是什么?
說到底是一種心理對比,它跟一個人實質有多少錢、什么地位,沒有必然關系。
一個長期泡在蜜罐子里的人,嘗不出蜂蜜的甜。
一個從小生活優渥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優渥。
一個四肢健全安康的人,不知健康身體的難得。
一個父母雙全和美的人,也不知家庭的珍惜可貴。
只有經歷過失去、痛苦,才能明白,原來自己擁有的一切是多么的難能可貴,而這一刻依然是幸福了。
不過人性就是這樣,難以體察當下。
我們也不必做那么大的犧牲,必然要失去什么才懂珍惜。只需養成某些讓自己“痛苦”的習慣,就能增加對幸福的敏感度。
對我自己而言,這個習慣就是寫作。
雖然我愛讀書,但是對于寫作卻常感到痛苦,因為它讓我必須時刻思考,不斷組織語言,修改再反饋,每寫一篇都像掉了一層皮,但我必須強迫自己寫。寫日記,寫讀書總結,寫影評。
“痛苦”使人感知自己的存在,每當我寫完時候,再去看一集電視劇,比浪費一個周末追劇要幸福的多。
對于我的好朋友K來說,這個習慣是長跑。
她說,其實每次跑之前,她都特別糾結難受,但是咬咬牙跑完之后,那種流著汗大口呼吸空氣的感覺,真是暢快淋漓。
其實無論是寫作也好,跑步也好,早起也好,吃素也好,本質上都是對人貪圖享樂的本性進行克制,人為增加痛感,在痛感中去體會生活的美好和幸福。
這大約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律使人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