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得,什么算的上該追求的快樂。
吃了一頓大餐,又看了一場電影,是快樂嗎?
和好久不見的閨蜜熱聊,又去唱了一頓K,是快樂嗎?
心情很煩躁,去逛街,買了一堆漂亮衣服,是快樂嗎?
瘦了十斤二十斤,可以穿的下幾件小碼的衣服,是快樂嗎?
這些是嗎?我覺得這并不是斬釘截鐵的快樂,只能叫做開心。快樂和開心是不同的,開心是肉體上的,是熱鬧的;而快樂,是精神上的,也可以是孤獨的。
然而,快樂竟是那樣難。
每當我散場那些燈紅酒綠之后,我會想這就是快樂嗎?我的內心竟是一片寡廖,像一只被關在小鐵屋的貓,它鋒利的爪子只是徒勞。
可是有時候,當難過時,我放下一些思想包袱,一個人靜坐,竟也是快樂的。
比如我不指望我的工作能讓我升官發財,不指望我的寫作愛好能讓我功成名就,不指望領導一定對我贊賞有加,不指望我周圍的朋友都喜歡我。不在乎得與失,不在乎好或孬。當我知道滿足時,不再奢求時,我的內心里竟然滿是快樂。而那時,我竟然一個人在打掃房間,更像一只快樂布巢的小鳥。
古有云:知足常樂。就是這么簡單的道理,我咋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