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師7類不當教育行為#】最近,教育部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明確禁止了中小學老師七類不當教育行為,不少老師坦言:不知道該怎么管學生了,放養吧。
7類行為包括:
一是身體傷害,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二是超限度懲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
三是言行侮辱貶損,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
四是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
五是因學生個人的學習成績而懲罰學生;六是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
七是指派學生代替自己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有老師坦言,這樣面對調皮孩子、不服管教孩子該怎么辦呢?說不得、罵不得。
難道只能看著不管嗎?
有家長拍手就好,這樣防止孩子受到身體、心理的傷害了。
但也有些家長表示,擔心對政策的過度解讀會讓老師撒手,而最終承受結果的還是孩子。
作為一個家長,自己上學時有過被數學老師懲罰全班同學的經歷,有時也會擔心孩子在學校受到不公正的處罰。但我認為,教育,更重要的還是要讓學生懂得尊重老師的權威。
我覺得教育部用文件來規定行為,可見對這些問題的重視。
確實,近年來陸續出現了教師和學生之間的摩擦:幼兒有針扎孩子事件,個別老師辱罵、毆打學生等。
是要出手管,但重要的是這個度怎么掌控。
教育需要一定的權威。尊師重教的道理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
而且經過漫長疫情輔導孩子作業,相信不少家長更是體會到教育孩子的不易。
那負責教幾十個孩子的老師呢?沒有一定的權威如何維護秩序,如何來教孩子呢?
孩子都有調皮的時候,班里幾十個孩子難免也幾個不聽話的,倘若老師不能說、不能批評、懲罰,受影響的可是大多數呀。
個人覺得,頒布的7類行為本意是為了維護學生,但具體實施的度需要綜合考量。
要給予老師一定的權威,而不是過度解讀,讓老師沒了管教孩子的權利,否則受影響的還是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