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喧鬧久了,突然間如秋風掃葉,真的離開了,心里便開始惶恐失措。于是,昨晚選擇獨自喝了兩瓶酒,一邊用鄭學友的歌大聲宣泄著。宣泄累了,就躺下聽著歌,心里才緩沖過來。不是離不開,而是突然的由喜轉憂,由悲轉涼,讓人猝不及防。哪有什么猝不及防,其實,不是一直都是這樣嗎?愧疚,掙扎。。。明明知道這些都是應有的遭遇,但就是不想面對,或者是不想一下子接受。其實,決心早已下了,只是沒有認真的貫徹執行,而導致的牽牽絆絆也是情理之中。牽絆,就是貪戀對方的好。分手,便是想到了對方的反面。后來我明白,分手,其實就是一種自己跟自己交代的事情,如果發現自己不想面對自己,怎么交代?總想找一個傾訴,交代,可是偏偏就是將要分手的那個人。人是不是都有自虐的傾向,或者是比較的賤,非得一次次撞破頭,才算告一段落。
分開,也許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我總是覺得自己很難適應兩個人的生活,但是又不肯在她面前承認。這是不是虛榮心在作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有病。 兩個人最好的狀態,也是在一起去旅游的時候兩段時光,電話里我總感覺自己疲于應付。我喜歡說話,但是缺少跟任何人都能夠說話的心情,一旦發現對方無理取鬧或者是朋友間的胡扯,我就立馬沒有了說話的欲望,所以,我更多的是沉默,自己面對自己,或者看書,或者寫字,聽音樂,看電影。我甚至發現自己很難與女人相處,她就是個典型,她越想證明她的存在感,就越跟我胡鬧,我也就漸漸的招架不住。其實,這段感情原本不該這樣發展,真正在一起后,開始我就發現她缺少戀愛的經驗。這是不是錯?也許是在錯的時間遇見了,中間隔了兩年,在一起后,發現時間又錯了,那我還能說什么?時間有錯嗎?還是人有錯?但是,戀愛這門功課,我承認,我沒學好,而且發現身邊的人多數也沒有學習過。都是憑著自己的感覺在愛著,哭著,笑著,然后分手。愛的再真,如果缺少必要的維持與呵護,也難免分道揚鑣,形同陌路。可能是,兩個人沒在同一坐標上,一方走的太快,一方還沒開始走。分歧越來越大,越難以接受對方的觀點,即便是一個人的妥協,哪怕沒有限制的妥協,也終究難逃分手的結局。
分手,或許是一件好事。過去,我曾作為一個“過來人”為一位遇到情感危機的人解憂排難,好說歹說,把我畢生的經驗都悉數傳授與之,但真的在我傳授完之后,我猛然發現自己錯了。真的錯了。因為,溝通雖是我極其信任的工具,但溝通的重要前提之一是,能夠真正理解對方或者愿意有條件地接納一個不一樣的聲音。我的經歷,那位朋友是不可能理解的,也無法做到,就像長輩在我們很小的時候跟我們講的一些道理,沒經歷過,即使曉得,但很難談得上是理解。人都是要自己經歷了才懂得,除非極少數聰敏睿智之人。我的前女友剛開始也是說的好,兩個人要互相理解,互相寬容。可是,這是理智戰勝情感。真的在一起了,那完全是放開手腳,無拘無束,任由情感宣泄在對方身上,覺得男朋友就是理所當然地去哄自己,寵自己。感情壓倒了理智。后來我跟她溝通這個問題,她也似乎明白,但是仍舊做不到。我難以招架,開始著意訓練她,比如,故意不接電話,然后再打過去,這也在某種程度上為她的戀愛增加些經驗,當然她后來也承認了這一點,只是有些哀怨。我是這樣想的,也許不能走到最后,但是我仍然希望,愛著,但不失自己的自由。而她呢,卻任情地在我身上體驗她的喜怒哀樂,在對方身上體現沒錯,但是一旦缺少度的衡量,任由感情的泛濫,是沒有一個好結果的。孔夫子早就說過,克己復禮。可是,我問每一個人,有幾個人真正理解并做到了?克制自己,是給自己一個空間,也是給他人一個空間,因為每個人幾乎都有屬于自己的隱私。而這種隱私,更多的是一種自我的收藏。它太寶貴了,但又太透明了,像空氣一樣不容易被人察覺,尤其是熱戀中的人。這樣一種簡單的道理,很多人怎么也學不會。有人說,轟轟烈烈的愛情不就是這樣嗎?這個我不敢茍同,我覺得即使是轟轟烈烈,也更應該懂得愛情其實是需要節制的。
愛的越深,就感覺自己越失了自己。失身并不可怕,世俗的觀念也不必斤斤,況且這個年頭,大家也能看的開,但失去自己的靈魂,連痛苦都覺得是好事。這能說明我是一個偏精神享受的人嗎?柏拉圖式的愛情,我不要,也覺得無聊,甚至更覺得可怕。因為,沉浸在幻想中,比現實更讓我憂心忡忡,患得患失。現實,只不過是把人生撕破了給你看,再悲傷痛苦,但仍然可以有真實的體驗,是靈魂的擴張。幻想,卻是悲慘的,因為你連絕望的心情都沒有,都是虛妄,能有什么意義?現實中走過來的人,把過去當做是一種經歷,其實,我發現經歷了這么多,似乎再一次失戀,我還是那么難以自拔。這樣的經歷值得慶幸嗎?我更得覺得是一種嘲諷,自己對自己的嘲諷,所以我有些看不起自己。因為一難過,我總是想到了過去,過去的,只能是痛苦大于歡樂,這是依照彼時的心情而定的。如果把遇到的每一件事當做是一種生命的展開,靈魂的擴張,人生的拓寬,那么,我所關注的應該是未來,而不是現在與過去。簡單的重復,是一件很讓人悲哀的事,毫無意義的重復,都把不開心當做是痛苦,那我還有快樂嗎?我會覺得每一天都是故去的翻版,每一件事都帶有過去的烙印,那未來豈不是過去烙印的集合體?所以,我的觀念開始慢慢轉變,從過去轉向未來。明天也許還會痛苦,但未來一定不會。因為我的未來空間很大,裝的下大大小小的痛苦和失敗,反過來說,我不拒絕痛苦和失敗,我覺得生命的意義在于容納足夠多的事物,以防我不能夠很好的理解這個世界。
戀愛,是打開一扇窗,讓你認識了解這個世界。但多數人在戀愛中迷失自我,就像我和她,她比我更甚,說我愛的太理智,其實,我是在克制,并且教會自己和她要在戀愛中成長起來,這與偉大無關,與愛情無關,或許與精神上有關,是自己作為一種朋友身份的方式去成全自己和另一半,因為這樣,我才覺得戀愛有意義。戀愛的意義如果就是激情,就是床上床下,我覺得一夜情是不錯的選擇,可是我還沒學會接受這種方式。但戀愛的激情與感情很容易泛濫,從而發展的結果要么如脫韁野馬一般,要么激情退卻,黯然神傷。談戀愛,應該換個詞語,叫談朋友比較合適。所以,我有兩個十多年的知己朋友,一起長大了之后,從沒臉紅過,深埋的感情無須多費一句口舌。但對于戀人,我當然不能寄希望于此,可是,道理卻是一樣,只是很少有人能在戀愛中看到這一面罷了。失戀,正好給彼此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讓自己好好的安靜下來,發現自己,重新審視自己。過去怎么迷失也好,痛苦也罷,都既往不咎,往前走,定然有開闊的天地與你相伴。
戀愛,我是沒有經驗的。我是真的沒有經驗,感覺和一個女人談戀愛,享受與痛苦是同等的,往往享受時迷戀,痛苦時偶爾也常迷戀。你說,我長這么帥,愁找不到女朋友嗎?不是的,我 是愁我過去的痛苦沒讓前任懂得,理解。我就是這么賤。偏偏與過去過不去,這樣,怎么可能做到瀟灑?戀愛是一門技術活,需要學習很多經驗,而我正在學習。失戀是一門功夫,欲修此功,必先自宮。所以,我先自宮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