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個優(yōu)秀的導(dǎo)演在賺夠了起家的資本后就應(yīng)該實現(xiàn)自己的個人價值,然后再去創(chuàng)造出能夠分享給全人類的更高級的精神享受。”就像馮小剛拍了十幾年賀歲片只為了建立強大人脈和穩(wěn)固的地位以便籌拍《1942》,劉德華用主演《富春山居圖》的片酬來填補投資《初年未滿》卻注定收不回的成本。同樣,寧浩的《黃金大劫案》只是為了這部《無人區(qū)》的順利上映才創(chuàng)造出來的安慰劑,有時妥協(xié)只是為了更好的松綁。
只是這上映過程也是漫漫艱辛。
2009年6月《無人區(qū)》殺青,終在銷聲匿跡四年之后,2013年12月3日正式公映,,也在那時上映之后第一次看了這部電影,時隔三年之后,回想起那時走出電影院什么話都不想說,發(fā)誓再不會看第二次,到如今還是看了,寧浩瘋狂系列和這片子整體畫面依舊采取土黃色調(diào),典型的西部公路式電影,總有一種臟亂的感覺。相較于瘋狂系列的多線敘述,無人區(qū)這次采取的只有一條線的展開,故事情節(jié)更為緊湊簡單。
1.
“人之所以為人,不是因為放棄自私,而是人會用火。”這句話是影片開頭的故事引出的一句總結(jié)。潘肖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總結(jié),是因為他覺得人與動物的區(qū)別在于智商的高低。人類的始祖,便是因為懂得用火驅(qū)趕猛獸,懂得用火照亮黑夜,懂得用火取暖等等,漸漸拉開自身與其它動物之間的距離。這種火,是一種智慧的象征。
潘肖是個注重細節(jié)的人,甚至是一杯水,也會放在它固定的位置。他不僅為鷹隼販子辯護成功,更在和鷹隼販子的談判中,時時保留著警覺,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他是自負的,他的自負源于他對法律的了解,源于他對自身能力的肯定。
和鷹隼販子吃飯時,他說:“我們不一樣。”這個不一樣,是說他吃素,鷹隼販子吃肉;他是律師,鷹隼販子是罪犯;他是人,鷹隼販子是壞人。雖然潘肖為了名利替鷹隼販子辯護,但在他眼里,自己依舊是好人。但同時,受到了道德感的譴責,于是他摸了摸佛珠,希望內(nèi)心得到救贖和原諒。
2、
在潘肖眼里,人與動物的區(qū)別是智商的高低,而非自私與否。然而,潘肖所熟悉的是這個以法治來維持的社會,并非“無人區(qū)”。
無人區(qū),按字面解釋,是指無人居住的地方。在影片的取景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無人區(qū)是指那片寸草不生的荒漠。更深一層,它是說人類精神文明所不能覆蓋的區(qū)域。要在這片區(qū)域里生存,需要的便是人的本能,即動物與生俱來的為了生存而不擇手段的能力。
很顯然,最初的潘肖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當貨車司機朝他的擋風玻璃吐了一口唾沫時,他還試圖以法律作為維護自己的手段。很快,他發(fā)現(xiàn)手機沒有信號,而對方車上,又走下來一個人。作為律師的他,一貫善于審時度勢。在這里,法律不能保護他,對方根本不受道德約束,所以他沒有做無謂的反抗。
然而,他畢竟聰明。他很快為自己找到了報復(fù)的方法——點燃對方貨車后的干草。他對貨車司機的報復(fù)行為,明顯不受道德和法律的約束。因為他知道這是無人區(qū)。也即是從這里開始,他本性中身為動物的一面慢慢浮現(xiàn),這也為他后來的行為做了鋪墊。
因為擋風玻璃破損,潘肖無意間撞了人。他的第一反應(yīng)是救人。此時的潘肖展現(xiàn)的是人性面。但當他意識到這個人可能已經(jīng)死了之后,他心中動物的一面就漸漸出現(xiàn)了。
“人性”和“動物性”彼此拉扯。他一面求得佛祖的寬恕,一面為了逃脫罪責意欲“燒尸”。此時的他內(nèi)心是復(fù)雜的。動物的本能告訴他,只要毀尸滅跡就能逃脫罪責,讓自己免受傷害,但人性的善良面又讓他心懷愧疚。
3、
電影將一系列人物安排在無人區(qū)這個特殊的地方相遇,無疑會產(chǎn)生巨大的矛盾沖突。
這個區(qū)域的常住居民都遵循動物的生存模式——弱肉強食。他們懂得群居的強大,懂得合作的必要性,但他們卻不具備人性的各種美好品質(zhì)。
而外來者卻與他們截然不同。被賣到“夢巴黎”的那個女孩,一開始也只顧自己的利益,但當鷹隼販子準備毒死潘肖時,她拿出自己的所有存款,祈求放過他。那是她準備開舞蹈學校重新開始的錢,然而那一刻,她為了他人犧牲了自己的利益,她在無人區(qū)完成了從動物向人蛻變的過程,她具有了人性。
潘肖多次和鷹隼販子說他們不一樣。但在最后一次大火前,他說:“你和我們不一樣。”這個“我們”指的便是他和那個女孩。這一次他說的不一樣,是動物與人的區(qū)別。
電影開頭,老師說動物與人的區(qū)別是人以群居,且人懂得合作,懂得互相幫助。但實際上,這種互相幫助依舊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并沒有超脫“自私”,步入“無私”的境界。反而是潘肖的那句“人與動物的區(qū)別,是人會用火”更為恰當。
火這一意向,既不代表欲望,也不代表毀滅。火作為現(xiàn)代精神文明的起點,在影片中出現(xiàn)了三次。前兩次對潘肖來說,它是維護自己利益的工具,而最后一次的大火,提升了火的含義。這個火,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為了保護別人——那個具有人性的女孩。
4、
潘肖多次面臨選擇,是遵循動物本能還是遵循人性本質(zhì)?善惡只在一念之間,但在無人區(qū)這種特定的環(huán)境下,似乎哪種選擇都可以,甚至可以說選擇動物本能更為合理。因為這里的人依靠這樣的本能活下來,雖然最終他們也因此死去。
潘肖在善惡之間的選擇與掙扎,實際上和他與鷹隼販子之間的對立是相似的。它們都是人與動物之間的立場爭奪。
盡管潘肖和鷹隼販子同歸于盡,但女孩活了下來。她的存在,象征著人性善良面的延續(xù)。片中具有“動物性”的人物死亡,具有“人性”的人物存活,預(yù)示著原始動物向人完成了蛻變。
影片最后,女孩坐上了警車。警車即是法律的代表。它是維護制度,實現(xiàn)行為約束,建立現(xiàn)代精神文明所不可缺少的。但是,它卻不能作為“人性”的代表。
在潘肖進入無人區(qū)前,警方敗訴;在他進入無人區(qū)后,輕易地就從警車上逃走。表面上看,是說法律在這里派不上什么用場,但更深一層的,是說要延續(xù)人性的善良面,光靠法律的制約是行不通的。法律畢竟是一種外在手段,而要完成“動物性”向“人性”的轉(zhuǎn)變,需要的是內(nèi)在的升華,是讓一個人意識到自己是人,而不是一只只顧自己利益的動物。
這部電影,到女孩坐上警車已足夠完整。女孩具有人性善良的本質(zhì),死里逃生的過往無疑會讓她將這種美好的品質(zhì)傳承下去,結(jié)尾部分實在有些畫蛇添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