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姥還是走了,當我知道的那一刻,其實沒那么悲傷,因為一個老人已經不認識自己的閨女了,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了,所以活著的意義已經不大了。我認為離開也是一種好的歸屬。
人離開了,總得辦喪事吧,我就一個舅舅,按說是老大,應該往前做,該找人或者商量怎么打順老人,應該有個態度,何況老人有些錢是我舅舅一直拿著呢,也該跟姊妹說一下情況,什么也不說,也不做,讓這幾個妹妹有點生氣,我看我舅舅也是窩囊了一輩子,主要是我舅媽太厲害,人不大主意到不少,看的錢太重,可能這次順利把我姥姥打發出去,親戚以后也很淡了。
人還是遇到事情才能看出一個人情況,不是這幾個妹妹非的要老人那點錢,就是說辦事太差,一輩子沒辦成過什么事,也是一輩子,其實,我舅舅的快八十歲了,只是人家身體比較好,所以老母親就是我姥姥九十七歲了,很長壽,一輩子仔細慣了,什么也不舍得,到頭來也就那樣一輩子,所以老人的想開,活的時候有錢就該吃吃該喝喝,這才是明智的做法,不要留錢,錢留得越多,反而讓孩子們有矛盾。
錢是很重要,但是親人也很重要,如果就是因為一點錢,最后搞得關系很僵,那樣真的值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