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寫愛情的話只能寫小說。而且我的故事里女主和男主的愛情一定不是最關鍵的,永遠都有搶戲的第三者。就像我的生活一樣,從來不正經戀愛。每次有人問起交過幾個男朋友,我的答案永遠都是一個。...恩,很多人從身邊走過,像沒有出現一樣。
3月底離開Samsung直接跳到新公司,掰起手指算算也要兩個月了。
比預想的要順利。
從Boss到小職員,我想表達的基本都能找到路徑傳遞到他們價值觀里。如魚得水,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你遇不到不聽話的人,包括老板在內。
現在依然記得第一次跟總裁開會的場景,舉了個拍電影的例子來說明工作重難點。我開心壞了,新鮮、刺激,第一次有人的解題思路和自己不謀而合,就像一道奧數題,在討論的時候有人腦速腦波和你完全重合,這種快感,會蕩漾許久。
第二次溝通的時候,我瞥見了老板桌子上的書。好巧不巧,我在半年前也開始研究這個領域的知識。
有時候自信,不過是因為找到了合適的圈子。所能感受到的力,都是助力。
我想我可以搞點事情做了。
也有比較悲哀的事情,比如,我好像離文藝越來越遠了。文藝要右腦發達,可是我的工作是需要強大的邏輯思維能力來支撐的,南轅北轍,漸行漸遠。
可能要江郎才盡了吧,想來真是難過。在文學藝術這件事上投入了那么多時間和經歷,卻永遠停滯在發展初期。新認識的朋友大概都不知道我會寫字。他們只知道我古靈精怪,其實我內秀得很。
我說我很安靜,沒有人相信;
我說我很溫柔,沒有人相信;
那就這樣好了,反正人們永遠只選擇他們愿意相信的信息。
可是我還是要寫的啊,不寫生活不完整啊。我對婚姻沒有性趣,對逛街沒有熱度,對熱鬧沒有荷爾蒙,我除了文字,好像什么也不想要了,可能也要不了吧。
長大是一件掃興的事情。我們漸漸會意識到一些殘酷的真相。可是我還是想要做英雄。寫得爛透了又如何,我開心啊。
不寫,我會枯萎。
我很漂亮的,不能枯萎。
要濕潤飽滿。
要一直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