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一個新興的現代化移民城市,歷史上也有過多次移民湖。改革開放前,深圳市的前身寶安縣人口近40萬,改革開放40年,戶籍人口增至400萬,常駐人口超過2000萬。深州古代移民,方志、姓氏族譜以及口碑可稽者:一是宋元時期的廣府移民:二是明洪武清康熙以來的客家移民,由此構成了深圳原住民中的廣府和客家兩大民系,客家人約占60%,居住區域主要分布在深圳市的中、東部地區,廣府人主要分布在深圳市西部地區。
深圳客家移民
經田野調查,結合文獻,包括方志、族譜等資料綜合研究表明:客家人從閩、粵、贛三角區山區遷徒歸善和深、港地區,大致可分三個歷史時期:
1、宋末元初。南宋末年,元兵南下,偏安臨安(杭州)宋皇室倉皇南逃,行朝漳、潮——海陸豐——九龍灣——新會,涯門覆滅后,閩粵贛跟隨文天祥的勤王義民散居環珠江口地區,龍華區觀瀾章閣村楊氏族譜記載甚詳:“宋末帝昺年間由江西吉安府遷東莞六都章閣(今深圳觀瀾)”。據蕭國健先生考證,宋元期間,自福建遷入者有林、陳、曾、吳、黃、劉六姓 ;自江西入遷者有文、候、陳、陶、鄧、彭、廖、鄭等姓氏。
2、明朝時期。明朝亦有部分客家人遷入深、港地區,遷入姓氏中可考者,自福建遷入的胡、張、葉、趙、蔡等姓氏 ;自江西來者有何、徐、袁、歐陽、黎等姓氏。另有賴、謝、蘇三姓的原居地無考。各姓皆經惠、潮、深圳,而抵新界。
3、清康照八年(1669年)至鴉片戰爭前,大批量客家人遷入。即羅香林客家“五次遷移”說中的第四次大遷移。清朝康熙年間因遭“遷海”之災,深、港猶烈。清康熙《新安縣志》記載:“康熙元年(1662年),三年兩奉遷拆,(新安縣)尚存人丁二千一百七十二”。康熙八年(1669年)復界,允許居民返回故土,可是原居民死喪過半,或部分不愿歸里,故回遷者甚少。朝廷為增加沿海地區居民,遂招墾粵、閩、贛的客家人南遷深、港,給予減免賦稅和發給牛馬種子的優惠政策。清嘉慶《新安縣志》記載,從康熙八年到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的150年間,新安縣的人口已增至239112人,村莊增至865條,其中客家村莊345條,本地人與客家人合建村莊208條。
清朝時期,自福建遷入的姓氏有刁、丘、江、李、利、邱、馬、翁、郭、傅、溫、游、鄭、謝、藍、蕭等;自江西遷入的姓氏有朱、溫、鐘、顧四姓,自湖北(江夏堂)遷入者有羅氏;另有成、俞、凌、馮、鄔,楊、翟等姓氏的原居地無考。梅江、東江流域遷入者為數更多。
所述客家人徒居深港地區,前后分三批而至。但事實上,第一、二批即宋元之間和明代遷入的客家人,他們的自我意識上不認同自己是客家人,因為“遷海前居住香港境內的客人因己長久定居,己不自知其為客,變成反客為主,稱‘本地人’,如深圳,香港和東莞文天祥族裔數萬之眾,大多講廣府話,認同廣府人,“遷海”“復界”后遷入的客人,才稱為‘客家人”“。羅香林在《一八四二年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一書中亦指出:“明朝以前遷入的客家人,由于數量較少,且分散居住,故其入居后,必致操本地方言。自康熙以后招墾農民,則多為自廣東東、北、韓各江客籍中人成批而至者,以其遷入為成批而至,故能保持其原有客語,而其居地亦有自成村莊。”
參考資料:[1]戚鑫. 深圳古代移民初步研究[J]. 客家文博, 201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