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瑋雯
有個新聞,兒子30多歲了還沒對象,父母急了,竟然跑到兒子所經營的飯店攆走顧客,甚至砸了收銀臺上的電腦。兒子覺得,“男人要有責任感,沒遇到合適的,稀里糊涂結婚對誰都不好”。無奈之下,索性貼出“家長逼婚,暫停營業”的告示以示“抗議”。
我想先來做個假設。
如果一個孩子丟了,他的親生父母傾家蕩產尋親多年,最終得知孩子已被一戶物質基礎優渥,家教環境良好的家庭收養,養父母學識淵博,對待孩子視如己出,孩子教養良好,健康成長,問題來了,這個時候,這對已經一貧如洗的夫婦要不要去認領這個孩子?
我想,就多數人的觀點而言,或者真正自己遇到這件事情時,內心一定非常掙扎,十分痛苦,事實上,理性而言,似乎,不去揭示真相,不去認領孩子,對于孩子的成長與未來,是最好的。
然而這就意味著放棄“這個孩子是我的”這個事實,意味著彼此再無交集,意味著往后只能切斷血脈,各自生活。
這比放棄自己愛的人,讓她去尋找自己的幸福更加痛苦與艱難。
就本能而言,我們期望孩子是自己的,我們期望和他建立聯系,擁有這樣一層血脈關系,這種占有的欲望與生俱來,難以克服。
所以,看到一些父母的行為之后,有時我們無法判斷他們究竟是愛他們的孩子,還是認為孩子是他們的財物。于他們而言,對于子女,需要掌控、占有,情況一旦失控的話,他們就會陷入無比的恐懼之中。
我們來看催婚,就是父母對于子女未來生活的一種掌控。
這些觀點古已有之,其一“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其二“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兩個傳統觀念,一個用來催婚,一個用來催生。
前段時間,聽聞朋友父親對他說過的一句話:你不要孩子,父母生你來干嘛?
我生你養你,不是因為至少不是完全因為愛你,而是因為,你要替我繁衍后代,繼承財產,你要讓我的血脈得以延續。
既然要孩子,前提當然是結婚,所以,催婚這件事就會變得異常緊急,因為隨之而來的還有催生的任務需要完成。
曾經做過調查,為何很多父母如此焦慮子女的婚姻大事,甚至20出頭的女生就已經開始被頻繁地安排相親,明面上得到的回答是;父母想要看著子女過得好,只有他們完成成家立業,結婚生子的任務之后,父母才能放心。
然而,這里就有個悖論,如若父母是為了子女幸福,想要他們過得好的話,為何許多父母并不去考慮子女的感受?不去考慮他們內心是否快樂?是否幸福?不去考慮他們是否有一個可以共度此生的對象?甚至不去過問他們是否愿意此時此刻婚娶?他們是否愿不愿意此時此刻去要一個孩子?
他們嘴上說的是為了子女好,可是他們并不去考慮子女的意愿和感受。
那么,這是愛嗎?
對于一個同性戀,不婚族,丁克族……而言,他們面對來自父輩的這些要求與壓力將會更加痛苦。
父母、子女原本最親的人之間,卻在彼此折磨。
眾所周知,婚姻是兩個原本陌生的人之間建立起的親密關系,這種關系的建立,催不得,急不得,催沒用,急沒用。稀里糊涂結婚,其實是種不負責任的表現,不對自己負責,不對對方負責,在這種情況下,產下孩子,更可能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如此這般,惡性循環。
這些道理,很多父母都懂,但是,為何他們還是如此急切地,迫切地希冀孩子可以盡早成家,生兒育女呢?
此前,我一直認為那是控制欲——你是我的孩子,所以要聽我的安排,或者,是自戀人格在作祟——我這么做都是為了你好,哪怕你“暫時”不懂,后來,在我深究之后,我認為這還可能是他們克服“死亡焦慮”的辦法。
我們常常看到,很多婚姻出現問題,事業未見起色的父母,他們對子女的期望反而很高,對于子女的升學就業,婚姻嫁娶干預最多,似乎,他們平凡的人生亟需子女來進行改變,他們的夢想亟待子女來為其實現。
在這種狀況下,焦慮的父母會加大對于子女未來選擇的干預力度,催婚,催生一天比一天緊急,因為我要在我死亡之前,安排好這一切,從而讓我的生命得到最大的延續——這就是他們生而為人的任務所在。
但是,我們必須清楚的是,子女沒有辦法擔負這些責任,也沒有辦法去為父母克服“死亡焦慮”,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要獨自面對的事。
試問,我們又有多少人會記得太爺爺的過往和愿望?甚至是爺爺的?
我們聽聞很多悲劇,有些子女因為無法擔負父母施加的各種壓力,最終選擇了最為激烈的對抗——自殺。
父母抱著冰冷的尸體哭泣;“爸媽錯了,我們再也不逼你了,早知你這么苦,我們就不去逼你了,你醒來好不好?只要你能活著,你愛干嘛干嘛,只要你能好好活著就好……”
有時,非要走到這步,才會有人覺醒——他人無法擔負你應當擔負的責任,即便是父母子女之間。
所以,第一個重要的觀點:父母是親人,不是主人,要去解決這個問題,最好能夠彼此覺醒,至少,要有一方能夠覺醒,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對于人生擁有選擇的權利,要將對方作為一個人去尊重,然后承擔自己作為人的責任。
有時我們會說,父母不聽我的,父母不愿贊同,他們死守他們的觀點,他們不斷干涉我的權利,所以我也沒有辦法……事實上,當你說出這番話時,你依然未能真正覺醒。
佛陀年輕時是個王子,他想出家苦修遭致父王強烈反對,于是他星夜逃離皇宮,在他覺悟之后,反而說服父母,理解他,支持他,直至皈依佛法。
之所以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哪怕父母位高權重到國王這個位置,你依然擁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我們之所以糾結痛苦父母的控制,在于我們自身也有難以決斷的為難,此時與其和父母爭執不下,不如好好想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做出決定。
所以,我們首先需要獨立,然后去愛父母。
通過我們的努力,去影響,去改變父母的觀念和看法,在現實生活之中,很多人起初都不能得到父母的理解與支持,甚至會遭受到他們強烈的反對與阻撓,但是最終,因為堅持,因為自己可以承擔責任,可以去為自己的選擇買單,他們最終還是得以選擇自己的人生,得到父母的諒解。
獨立可以承擔責任,而愛可以稀釋沖突,建立聯系。
我們發現,一個成熟的人,他不需要通過孩子來證明自己曾經活過,他們愛孩子的方式就是讓孩子可以快樂地成為自己,他同樣不需要怪罪父母沒有去支持和理解他,因為他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所以,第二個解決方式就是,當我們深切理解了人的關系和局限之外,我們還要意識到父母子女之間還是親人,親人之間最重要的,不是支配與控制,而是理解與陪伴,最重要的是愛,諒解便來自于此,這樣才能擺脫“死亡焦慮”,獲得救贖。
人們之間互相理解,彼此關愛,各自面對需要自己去面對的人生難題,然后給出答案,才是人與人之間最美好的關系。
承擔愛與責任,是我們每個人成熟的標志,而你之所以感到痛苦,在于你還不夠強大。
本文作者:廖瑋雯(@瑋夫雯斯基),心理咨詢師,出版個人隨筆集《無須討好世界,且讓自己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