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洋氣雜貨店
01.
當一個人從小就獨立慣了的時候,有人闖進她的世界,她是惶恐的,不安的,甚至是懷疑的。
我的媽媽是一個神經大條的人,生活中缺少了女性那一份細膩,我和媽媽又恰恰相反,從小就細心敏感,一點點的不同總是能被我察覺,自己的學習生活也被自己安排的井井有條。
從初一開始,我過上了住校生活,直到如今大三,媽媽沒有給我整理過一次行李,都是我自己準備,走的時候她會問一句:錢帶了嗎?
我知道媽媽的愛藏在她的不善言辭和笨拙行動里,爸爸告訴我,離家后媽媽會舍不得我在家抹眼淚。
初戀時,他抓住我的手,一貫叱咤風云的他在這一刻說不出話,手心出汗,那一天他告訴我要永遠陪在我身邊,我猶豫了一會,不是因為不喜歡,而是因為害怕。
就這樣,適應了有男朋友這件事就用了三個月,三個月我還在問他這是真的嗎。
習慣一個人進入你的生活和習慣一個人離開你的生活同樣都是需要時間的,只不過習慣他離開更多了些殘忍和難過。
我還記得那一天晚上他將簽名改成:給我穩穩地幸福,我卻并不知道穩穩地幸福卻并不長久。我剛適應沒多久你的存在,就要開始去適應你的離開。
02.
走吧,沒關系,我很獨立,沒有你也可以,我總要習慣一個人,或早或晚。
最遠的距離變成親密的樣子,又變成這樣的距離:大概就是我沒睡,我也知道你沒睡,看著彼此更新的動態,卻不能說上一句話。
我打擾是我最后的溫柔,既然你牽了別人的手,就不再是我的英雄。
從前吶,當自己走在路上,突然想起什么很好笑的東西,然后自己沒辦法控制住跟智障一樣的笑容;現如今,當自己走在路上突然看到熟悉的場景,然后自己沒辦法控制住跟智障一樣的哭相。
看到書上的一句話便立刻傾心:你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細心保存,免你驚,免你苦,免你四下流離,免你無枝可依。
可你知那人永遠不會出現。
時間會撫平一切痕跡,包括傷口。你也許平凡又普通,但總會有個人發現你的特別,并向你走來。
他帶來笑容,帶來真實的安穩和長久,也帶來明月清風。
03.
《色》里面,很多人喜歡這句話:
我畢生的理想,就是找個高高大大的男生,他就那么隨便一帥,我就那么隨便一賴,然后歲月流逝,我們拉著手,磨磨蹭蹭地變老。
太美好就有點不真實了。
現如今覺得,可以不用征服世界,不用出人頭地,不用功成名就,不用腰纏萬貫,也能感到幸福了,甚至有一點失了雄心壯志,覺著這樣就挺好。
一個人也挺好,不必裝作孤獨,也別說你悲傷。
當初喜歡一個人,也是因為被對方某些自己沒有特質所吸引,因為迷戀,所以深陷。
你崇拜他,他寵愛你。
最深沉的愛,莫過于分開以后,我將自己活成了你的模樣,到了今天,再聽到你的消息,為你活的越來越精彩而萬分開心,雖然在離開你之后,我徹底變成了灰色。
世人都愛林徽因,夸贊她容貌與智慧兼并,幾個大才子為了得到他的愛不惜拋棄自己的尊嚴和家庭,而我卻喜歡那個因林徽因而被徐志摩拋棄的妻子:張幼儀。
婚姻中的她內向沉默膽小,在徐志摩眼中一無是處,兩人坐在院內看報,他寧愿去和仆人說話而不愿看她一眼,令人寒心的是那句:趕快離婚,林徽因要回來了。
離婚成就了張幼儀,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一個將父母孩子照顧的無微不至的妻子,最終那份愛也讓她沒有拋棄那個出事的徐志摩。
她也許是愛他的,有才風流倜儻,卻也同意了離婚:你走吧,我可以過得很好。
內心其實只想要他一個懷抱,而不是后來的一句夸獎:張幼儀確實改變了很多,變得很優秀。
鷹不需鼓掌,也在飛翔;小草沒人心疼,也在成長;深山的野花,沒人欣賞也在芬芳。
很多人因為一些人而活得更好,卻不是為了一切人而活的更好。
想走的都是挽留不住的,我總要習慣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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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這里是《洋氣雜貨店》,店主是大三女同學,喜歡寫大學生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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