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同事聊到擇偶標準的事情,簡單想了想記錄下自己的"標準"。
第一條,對方是女的;
第二條,對方喜歡男的;
第三條,聊的來;
第四條,我喜歡她;
第五條,她喜歡我。
這五條看著都挺簡單,但是通過經歷的事以及年齡變大,感覺這幾條是一條比一條難。
逐條備注下:
第一條說明了我的性取向,第二條說明了對方的性取向。現在社會對同性戀越來越認同,我認為這個是"標準"中最基本的,如果不考慮的話,對雙方都是傷害。第三條聊的來說明溝通良好,觀念差不多一致。第四條和第五條說明在一起不單單是因為外在的物質條件或者是因為荷爾蒙的驅動,而是雙方有感情基礎,精神依靠,而這兩條是最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