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就要用生命去解釋自己的信仰。”——馬·普頓爾
看完《血戰鋼鋸嶺》,心情久久不能平靜。一個不拿槍的戰士了去最殘酷的戰場,竟然自己存活下來,還徒手拯救了75個人。
聽起來像是一個傳奇故事,但是事實上,這是一個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主人公正是美國二戰期間的一名醫療兵,而他在戰場上拯救了甚至更多的人。
這一切都是靠著他無堅不摧的信仰。看著電影,好幾次我都以為他會妥協。我以為他被打會妥協,我以為他的愛人會讓他妥協,我以為他死去的戰友會讓他妥協,最終拿起槍去戰斗。
但是他沒有,他堅信正是他所信仰的讓他成為他自己。他選擇了自己的方式去生存。就算被眾人欺負,就算不能按時結婚,就算身邊尸橫遍野,他依然是他自己。
他堅信不殺人,他做到了不殺人。他堅信要救人,就一直想要多救一個,最終救了75人,甚至包括敵人。
我感動于信仰的力量,讓人震撼、讓人敬畏。信仰讓一個人強大到毫不畏懼,在硝煙紛飛的戰場履行上帝的旨意。一個人就是一只隊伍。
我雖然不信主,但是時常也會被身邊的基督徒感動到。他們都有超凡的善心,熱愛生活,善待他人,他們內心保存著最純真炙熱的愛,對上帝,對世人,他們擁有最燦爛的笑容,擁抱人間的美好。
一切教人向善的都會擁有無窮的力量。為了信仰而活著,力量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