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言志”和“緣情”之外,詩歌也可以談理。那什么是“理”,怎樣說理的詩才是好詩?
詩歌內容分為三個部分:抒情、言志、說理。說理,就是在詩中闡發了某種人生道理和感悟。宋人愛說理,比如朱熹“為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表達了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常有常新的道理。再者如宋代詩人蘇東坡名句:“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表達了人們其實常常不能認清自己身邊的東西或者根本認不清自己,心理學家還把這一現象命名為“蘇東坡效應。”
同樣都是說理,一流詩人和二流詩人詩人展現出不同的水平,這就形成了“理趣”與“理句”的差別。理趣,就是指那些能夠作到將說理和眼前所見情景完美交融的詩句,而理句就是為了說理而說理的詩句。前者如王維的“行到水窮處,坐看云起時”,整句詩讀下來就特別流暢,給人一種隨心所欲又豁然開朗的感覺,營造了一種至高的人生境界,在這個境界里一切隨緣,好似沒有什么值得你焦慮。他所表達的就是老子所謂的“無為”,但更加優美,這就是理趣,足夠把味,又滿溢才情。這樣的詩句還有很多,比如劉禹錫的“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后者則如北宋理學家邵雍的“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發時”,為了說理而說理,沒有情景交融的優美。
如果你說,把“理”表達清楚不就可以了嗎?為什么一定要情景交融,要優美?那你可能沒有理解詩的本質。詩歌不同于小說、戲劇、文章,可以憑借情節、對白、或人物形象傳達情感與思想,詩歌由于體制的限制,只能以情取勝。艾青說,詩歌是浸透了情感的海綿。抒情有兩種方式,直抒胸臆和間接抒情。如果你不是“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種“咆哮派”的詩人,那你就得采用間接抒情的方式,考量情感抒發的好不好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你所抒發的情感有沒有和眼前景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所以“山窮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好過“安知清流轉,忽與前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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