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喜歡聽一首歌,就把它設為鬧鈴曲,然后放在枕邊,希望在每個陽光明媚的早晨,聽到它的聲音。年輕時,喜歡一個人,就想和他牽手,與他到處游玩,甚至希望他出現在枕邊,在每個月朗星稀的晚上,和他聊天。
可日子久了,就發現天氣時好時壞,有時候會烏云密布,刮風下雨,日子更長一些,會覺得太陽沒有以前溫暖,月亮少了溫柔。
愛情是很奇妙的,開始時充滿了神秘和好奇,令人怦然心動,可慢慢地新鮮感就會失去,最后歸于平淡。所以納蘭性德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見,總讓人傷感。
有一年高中同學聚會,宿舍幾個姐妹又像當年那樣坐在一起,拉拉扯扯,討論著現狀。其實話題就那幾個,但最后總能扯到感情方面。
我的閨蜜小琪說了一個很經典的句子:寧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張破嘴。她說在追求階段,男生總是甜言蜜語,可一旦確定了關系,就不那么重視了。
她和男友在大學結識,剛追求那會,雖然各自的宿舍區相距較遠,但男友仍堅持每天把她送到樓前,甚至恨不得送上宿舍去,可時間長了,男生就沒了耐心,后來,他倆每天一起上自習,但一出圖書館,就各自和舍友走了。也因為其他原因,他們逐漸淡了,便分手了。大家聽后并沒有感到惋惜,而是覺得既然不合適那就分開,每個人都有去尋找自己真愛的權利。
可究竟什么是真愛?有人說真愛需要堅持去尋找,可談戀愛是一項很累人的事情,談的越多,也就越不相信愛情。
在很多人看來,像父母的愛情,很簡單,沒有那么轟轟烈烈,可是卻刻骨銘心。他們在經人介紹后互相認識了對方,然后增進了解,最后走入婚姻的殿堂。我的父母便是這樣,一輩子就談過一場戀愛,談了半年多就結婚了。
現在很多年輕人從一開始便愛的死去活來,整天膩歪在一起,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體秀著各種恩愛,可慢慢地愛來愛去就不明白愛的意義,開始思考自己和對方是否合適,二人是否有光明的未來。
可以說,很多當初以為會永遠在一起的情侶,大多數都因為各種原因分開了。可那些依舊相信愛情的人,還在渴望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
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愛,那一定要和自己最愛的人永遠在一起。但是人這一生,真的可以找到那個所謂的真愛嗎?
說出來恐怕令人傷心,真愛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弗洛伊德有這樣的一個觀點,他認為人一出生便有某種缺憾,那種缺憾源自與母體的分離。人這一生都在彌補這個缺憾,我們試圖通過各種方法去回歸在母體時的的和諧狀態。可無論采用什么方式,也難以彌補這個缺憾,所以人這一生都在忙碌奔波,不得停歇。
感情方面也是這樣,每個人都在尋找真愛,可一旦戀愛了,又覺得對方不是自己真正合適的那個人。因為在尋找之前,我們的潛意識里已經有了關于“他”的概念,然后才去現實世界尋找符合的那個人。可無論和誰在一起,我們還是覺得潛意識里的那個“他”更合適些。
所以如果想要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那一定要相信:永遠沒有最合適的,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人。如果心里很中意他,那一定要努力和他在一起。
十年才能修的同船渡,好事總是多磨,談戀愛一定要勇敢和皮一點。
大一時我喜歡隔壁班的一個男生,那會我比較羞澀,也好所謂的面子。所以我當時并不敢光明正大地追他,只是在每天早上路過籃球場,然后假裝很不經意地看一眼正在訓練的他。后來在舍友的慫恿下我每天早上給他買一杯牛奶,然后托人送去。如此這么過了半個月,我聽隔壁宿舍小玲說:那個男生每天把牛奶給他的一個隊友喝。聽完后我氣不打一處來,決定再也不見他了。
如此這么過了一年,有次院里舉辦活動,我和他分到了一組,我當時對那件事已經釋然了,所以并沒有表現地多么小氣,而是很大方地和他說話。后來我們之間熟了,有次我問他,為什么不喝我送的牛奶,是因為難喝嗎?他尷尬了一下然后和我解釋說,他喝牛奶過敏,又怕退給我令我傷心,所以就給隊友喝了。原來是個誤會,可那時我們已各自有了對象。
如果決定談一場一直在一起的戀愛,那要相信,矛盾永遠是存在的,兩個人的交集越多,就越了解對方的美,同時也會看到對方的很多缺點,還會出現很多不一致的觀點。倆人之間避免不了看不慣和爭吵。愛情永遠不會完美無缺,我們要學會接受缺憾,接受不完美。看淡矛盾才是王道。很多人一和對象發生吵鬧就鬧分手,其實這樣的做法是很幼稚的。學會包容和體諒對方,這是戀愛長久的秘訣。
詩經的衛風篇中有一句:及爾偕老,老使我怨。初學時,我不懂其中的意思,后來我的老師在課堂上這樣解釋:本來想和你一起白頭到老,可現在一想到白頭到老就讓我憂傷不已。從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對錯過的愛情的懷念。
愛因斯坦曾用一個有趣的比方來解釋相對論,他說時間的速度在不同的情況下是不同的,當你坐在火爐邊,就覺得時間過得很慢,而和情人坐在咖啡店聊天,又感覺時間很快。人生不過幾十年,如白駒過隙一般短暫,如果在合適的時間,遇見合適的他,那一定要努力一直在一起,不要錯過了才懂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