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
你已經12歲了,按我老家虛歲的計算方式,今年已經13歲。
媽媽像你一樣大的時候,離家出走過一次。
是真的離家出走,而且走了一個月。那個年代農村還未通電話,你可以想象這是多么嚴重的事情。
我去了一個制造牙刷的家庭作坊式的小工廠打工,因為我長的高,加上那個年代輟學的孩子很多,別人并不懷疑我。
我想說的重點不只是我為什么要離家出走,我還想借著離家出走的故事開個頭,找個機會給你講講我的童年,我的少年,我生活的家庭和當時的大環境。我想試著寫下來,能給你和弟弟開啟一扇了解自己父母和家族的小小的門。很多事情我已不完全記得,我需要就一些模糊的事件詢問當事人,所以也是一個采訪和學習的過程,希望能在寫作方面得到鍛煉。
我13歲的時候已經明顯進入青春期,最明顯的是不想聽父母的話,覺得自己很牛,可以挑戰一切。我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和你外婆吵架,然后我就給她留了一張字條,盡管她不識字,但是我知道,留下字條會有人給她讀的。我就收拾兩件衣服走了。當我一路哭著從村里走到鎮上的時候,站在鎮上通往縣城的路口,彼時我并不知道我自己要去哪里。
我記得我們村一個輟學的老鄉在揚州的某個牙刷廠打工,據說收入“頗豐”,地址和廠址我記得清清楚楚。
我想去找她,然而我一分錢也沒有。
所有的事情發生都有原因,我居然神奇的借到錢了。當然是打著家里大人的名義,跟我在鎮上開商店的伯父伯母借了50塊錢。50塊錢在90年代初,那是一筆大錢啊,也許是因為親戚,也許是因為我表演的好,編出了某些看起來真假難辨的理由,總之他們也沒有懷疑我。
然后我就那樣中間倒了兩三趟車,找到了那個工廠。在那里勤勤懇懇的工作了一個月,這個期間,你的外公外婆簡直要瘋掉了,去了所有他們認為可能的地方找我,甚至還以為我被拐賣了。
我之所以如此膽大包天,也不是偶發事件。一方面是我的獨自行動的能力早就得到訓練,我9歲的時候,就可以獨自坐車從你外公工作的地方,轉一趟車到我奶奶家的鎮上,單程50多公里路。最夸張的是我曾經有一次還帶著一張八仙桌倒兩次車回到老家。在我更小的時候,就可以獨自走路去十里地之外的親戚家,或者去集鎮上買東西;另一方面,是我自小跟我奶奶——你的太奶奶時間更多,也更親近,而我奶奶跟我媽媽相處的不好,(關于這點,我后面還會再詳細的跟你說),所以“跑掉了”這樣的事情,多少有點向我母親示威,用行動告訴她我并不聽命于她;還有就是青春期的我傻傻的認為可以自己養育自己,不需要靠大人,也不需要看人臉色過活的想要獨立的意識在蠢蠢欲動。
一個月之后的某天,我還埋頭認真的做眼刷栽毛的女工,一抬頭發現一個彪形大漢站在我面前,恍惚覺得此人熟悉,再一看,那居然是我父親。時隔多年,我還記得他表情無比復雜的臉。
能被找到,是因為我寫了一封信回家,告訴他們我如何如何已經獨立,從此以后不需要他們的養活,我還可以把工資攢下貼補家里。自以為聰明的沒留地址,但是家人還是根據各種線索輾轉找到了我。
據說我父親發誓找到之后要胖揍我一頓,但是實際上等我灰溜溜跟著回家之后,他只是罰我跪著思過。
是你外婆喜極而泣的眼淚拯救了我。
后面,還有更多的故事,等我慢慢給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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