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節開始,我們開始關注《金科玉律》的第四大部分,人際關系學原則。此后,還有社會學法則、權力法則、經濟學法則、經營學法則管理學法則與營銷學法則。但從第三部分開始,有些法則重復性比較高。或許是因為泛用的道理總是會被不同的智者發現,顯得重復;也或者是作者的解釋水平有限,在許多法則簡化的過程中,就看似化約成了同一個。因此,我這里的分享也傾向于合并不同的,只保留有趣少聞的,進行一定的總結。
1?人際關系原則,首要在于“利它”,或是“利他”,也就是有利于他人。談到有利于他人,多數人第一反應是“奉獻”、“幫助”、“舍棄小我”之類的說法。但是,在講求效率、回報率和利益的時代,做這些事情基本代表“吃虧”,幾乎與“愚蠢”類似。當然,不排除有些人本來就有這些品格,或是在接觸一些宣傳教育之后真的具有了這些品格,不計成本。將“愛心”與“奉獻”視作一種精神追求而非利益計較。這樣的想法和行為無異是高尚可敬的。但也注定無法打動所有人。
因此,我們不妨從“人際關系”這個概念本身來思考。每個人天生都是利己主義者,說話做事的主要動力也都是為了自己好,想讓自己以后更好。天生就“不利己”的人,可能壓根就無法生存吧。而要與人交流,建立人際關系,就是打破每個人的“利己小圈子”,畢竟我們認為人與人的交流和聯系,是社會所必須的,從長遠來看也更有利于自己。
1-1那么,想讓一個利己的人愿意建立關系,愿意交流的基本動力是什么呢?就是“幫他利己”,簡稱“利他”。這應該是人際關系建立的最簡單直接的步驟了,不需要考慮任何復雜的具體內容。如果人人都天生利己,那么最容易建立關系和連接的一定是幫其利己。暫時,我們先不必考慮“幫助”或是“資金支持”這些具體的東西。
原則上來說,人雖然是“利己”的,但其實很多時候也不那么理智。比如我們知道抽煙喝酒有害健康,但是還是抑制不住,為什么呢?答案也很簡單,因為“喜歡”。我們主觀意愿有時就是強于理性判斷。
因此,為了幫助別人利己,我們選擇利它。幫助別人滿足主觀意愿,讓其“喜歡”,有時比討論利益取舍的理性“利己”更加重要。因此“滿足對方”成為與“利它”一體兩面的關系,前者重視情感,后者重視理智。
提到“滿足對方”,好像比“利他”更加不堪,人們最顯性的欲望,無非是權錢色相關,這都很難滿足,也需要付出重大的犧牲。然而,心理學原則里的很多法則告訴我們,或是根據馬斯洛需求理論,我們知道人的需求,遠非顯性的“人生目標”那么簡單。
1-2?幫助。從最基本的幫助開始,我們優先還是想到金錢、勞動力、風險的幫助等等。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很重視自己的金錢、時間、精力等等,因此覺得白白付出類似“吃虧”,便不想這么做。
但是,“利他”是一種行動原則,而不應該是特定資源的交換。我們完全可以拿自己并不特別珍視的“資源”實施“幫助”,這種“幫助”并不會損失很多,但是卻改變了自己原本的行動原則,傳達了“積極交互”的信息。用通俗的話講,至少傳遞了心意,“禮輕情意重”。
在電梯里,看到有人急匆匆往正在關的電梯門沖過來,自己順手按一下開門鍵,其實自己并沒有付出很多,也耽誤不了幾秒鐘的時間,卻能幫對方節約幾分鐘或是趕上某些緊急的事情。再諸如閑暇時幫別人搬搬東西,或是分享自己知道的一些重要信息,都不會損失什么,卻能帶來真正的“幫助”。堅持“利他”原則,而非只思考金錢和精力的利益考量,總能發現“出小力,幫大忙”的情況。
書中很多法則,都強調“無私奉獻”之類精神的必要性,強調“付出終有回報”。但只看到“回報”的例子,無視了“奉獻”的風險,實在算不上什么好的原則。而堅持“利他”原則下,在“力所能及”的部分開始做,才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