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偉
2010-9-25
呵呵,又埋頭兩周,作了此一篇小文,敬請朋友點指,謝了先!
劉姥姥是《石頭記》中的一個重要配角。有關劉姥姥其人其事,全書在第六回《劉姥姥一進榮國府》、三十九回《村老嫗是信口開河》、四十回《史太君兩宴大觀園》、四十一回《劉姥姥醉臥怡紅院》中極力渲染敷陳,且在第四十二回還有一些涉及她的重要文字。一部八十回的書目,就有四回多圍繞這個人物敷衍生文,而十二正釵中的元春、妙玉、巧姐的文字與之相比是少寡而不及的。就是秦可卿這一重要分身角色的回目文字,也較其為少。李紋提到回目雖多,出場不少,卻是少有出彩透寫之處。
《石頭記》是曹雪芹“一聲而二歌”之杰作,它是借小說之浮表,以記述為當時官家所諱之史實,以寶釵黛間閨閣風情之糾葛所由引,隱出作者在所生活時代,即已被統治者憑借強權,而橫加毀檔、刪改過的皇室秘聞和清宮內史。
為了這一隱史的目的,書中人物自是非泛泛而來,曹氏曾在成書后言:此書是一字不可更,一字不可刪。只字片語,在作者心里尚且如此至關,何況人物的出處及其塑造使命之背負呢?而且確實,霍國玲老師也已經正確解得了書中大量人物的歷史原型隱身,也正是在這種所得所解下,才使二百年來,眾多讀者對此一部大作的諸多難解謎團得到了最合理地解釋!也惟于此,整部《石頭記》巨著方顯得更加完美,更加偉大!
既然書中每個人物的塑造出現,自有著作者創作他的特有目的與作用,那么,劉姥姥這個小說中的角色人物,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又是以誰為原型的,她的言談跡事又是隱寫了曹雪芹生活歷程中的哪些際遇呢?我們不妨循著書中原文脈線,細細品來,看能否解得作者的一點真滋味。
一 劉姥姥在第六回中的人物系隱指雪芹的祖母李氏
劉姥姥在第六回中,是這樣被引介出場的:
方才所說的這小小之家,乃本地人氏,姓王,祖上曾做過一個小小的京官,昔年與鳳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認識。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那時只有王夫人之大兄鳳姐之父與王夫人隨在京中的,知有此一門連宗之族,余者皆不認識。目今其祖已故,只有一個兒子,名喚王成,因家業蕭條,仍搬出城外原鄉中住去了。王成新近亦因病故,只有其子,小名狗兒。狗亦生一子,小名板兒,嫡妻劉氏,又生一女,名喚青兒。一家四口,仍以務農為業,因狗兒白日間又作些生計,劉氏又操井臼等事,青板姊妹兩個無人看管,狗兒遂將岳母劉姥姥接來一處過活。這劉姥姥乃是個積年的老寡婦,膝下又無兒女,只靠兩畝薄田度日。今者女婿接來養活,豈不愿意,遂一心一計,幫趁著女兒女婿過活起來。
我們先把兩個王家的輩分關系捋一下,好有個分寸把握。王夫人及其大兄之父算作第一代,那么王夫人及其大兄,也就是鳳姐之父就是第二代,鳳姐則是第三代。按王成之祖是通過連宗,做了王夫人之父的侄子,那么他的兒子王成,就應當是整個大王姓家族的第三代人了,王成子狗兒,就是第四代人,而狗之子板兒,就是第五代人。狗兒的岳母劉姥姥,因比狗兒高一輩,也就與鳳姐同為第三輩人。鳳姐與李紈、寶玉、黛玉等為一輩人,那么他們與劉姥姥也就都是平輩關系。但在書中第四十回,李紋又回頭向劉姥姥笑道:“姥姥,你也去瞧瞧。”四十一回,鳳姐笑道:“姥姥要吃什么?”四十二回,黛玉道:“哪一門子的姥姥。”這是明顯的稱呼混亂。假如此處的混亂,倘還可因劉姥姥年齡較大,只是年輕人隨口以“姥姥”這一表示對年老女人較為敬重的稱謂呼語的話。那么,本回后文,在劉姥姥見到鳳姐,要向其借求而做的鋪墊之語是,“今日我帶了你侄兒來。”則又當作如何解釋?因為按輩份,狗兒才是王熙鳳的侄兒,而不會是板兒。這是此文中關于世系的第一大誤謬處。
第二處誤謬,是劉姥姥在下文中的話語。“二十年前,他們看承你們還好,如今自然是你們拉硬屎,不肯去親近他,故疏遠起來,想當初我和女兒還去過一遭。”此處的二十年不曾親近,且王夫人由二小姐直至成為王夫人,如今上了年紀(她的大兒子娶妻生子后死去,又得了個小兒子今年也已十四歲了,由此推及他們兩家該有三十幾年不曾來往,照少里講也是文中所提二十多年)。后文又提到,狗媳婦劉氏是年輕媳婦,不好出頭露面,從文中板兒五六歲來推斷,也確是年輕,不過是二十稍多的樣子。那么二十年前,劉氏也不過是幾歲年齡,她和其母親劉姥姥,又何以可能去未來女婿狗兒的城里本家,王夫人娘家去走動?(去走動,從小說看,自是由其家與狗兒的姻親關系所引起之事,但與年齡不符。若不是因親家之故,又與情理難合。)
于常情有悖處之第三是,到了距劉姥姥借求一年后的第三十九回中,賈母問姥姥年齡時,她回答已是七十五歲了,那么借求時,她就是七十四歲了。而根據前面的表述,“我們姑娘不過是年輕媳婦子。”及板兒五六歲推算,她的女兒不過二十出頭的樣子,那么姥姥是在五十多歲上又有的女兒么?而那個時代,女人到了這個年齡,已是極不可能生育的了。這一悖謬情節,也同樣讓人難以理解。
這些誤謬在小說中找不到好的解釋(小說若能解釋得出,也就不會成其為誤謬的了),但如果把它們與小說所要隱記的史實聯系起來考慮,則矛盾似乎就都能迎刃而解。那么,為什么原文中會出現這諸多誤謬?答案便是,這正是作者為準確隱史而作的自設。其書中第一回有夾批曰:書中之秘法,亦不復少。余亦于逐回中搜掦刮剖,明白注釋,以待高明,再批示誤謬。這不是作者在強調他并不是不知道這些誤謬,相反他卻故作此用,而且表明自己是在以待高明的么!作者在等待高明來做什么呢?當然是希望“高明”來,能通過對這些誤謬的解得,從而獲知作者所隱入書中的真實秘史!所以,作者在行文之諸關鍵處,故意設誤留隱,就是為了準確隱載史實的需要。也就說,在小說藝術的完美性與隱史紀傳的真實性上,他選擇了后者。
作者也已經考慮到,他雖寄希望于后來之讀書人,會看出小說中這些誤謬,在加以剖析、詳解后,獲知書中隱史,從而達到他為自己心愛女人立傳、昭彰之苦衷。但他又唯恐讀者因不明底里,或只醉心于書中的故事迷情,或為諸多誤謬情節所迷惘,因而在難解其苦心用意時,倒反作譏諷、菲薄之語。故書成后,再假借于批書者之手,以評語來導引讀者作正確思考,以盡可能讓讀者,識其真味,傳其真經。
此回后總評中言:劉姆乞謀,蓉兒借求,多少顛倒相酬。英雄反正用機籌,不是死生看守。作者在圈染出“劉姆乞謀”(一個“謀”字就暗示了,這不是簡單的僅僅借幾兩銀子解貧之事。)后,同時又要求我們,要與“蓉兒借求”來“顛倒相酬”地理解,只有做到這種“不是死生看守”,方能解得書中真味。
狗兒與劉姥姥商議是到王家“乞謀”的,則王家定是權貴之家了,解夢大師霍國玲在《紅樓解夢》中,已指出狗兒系隱指了雪芹父親的生年屬相,板兒則是雪芹自身的隱記。《石頭記》主要是以曹雪芹與雍正二人的較量糾葛為核心,通過演繹人物故事,來隱述歷史而成書的。故由此推,板兒的上溯族系,正該喻指的是雪芹之祖系。雪芹之曾祖父曹璽、祖父曹寅、父親曹颙俱為康熙朝之重臣,以曹家這樣地們顯赫的世系大家,卻需要去依附比其權勢更大,地位更高貴的家族,想想那自然是只有皇家的了。是故,王夫人家的三代族系影寫,則應是指代了滿清的三代皇室,是哪三代呢?我們來詳細審察一下曹家的族系代譜。
雪芹曾祖父曹璽約生于明神宗萬歷四十七年,即1619年。其父曹振彥在1621年,被金俘虜而為旗奴,按金歷算,璽生于后金天命四年。曹璽于順治六年,其年30歲時,在內廷為二等侍衛。康熙二年督理江寧織造,康熙二十三年卒于任上。璽子曹寅即雪芹的祖父,生于順治十五年,于康熙九年為御前侍衛。康熙十二年在16歲年齡時,就達到正四品侍衛。康熙二十三年27歲時,以長子協理江寧織造,后歸京任職,至康熙二十九年出任蘇州織造。康熙三十一年調任江寧織造,康熙五十一年卒于官任。寅子曹颙,也即雪芹之父,生于康熙三十三年。此年是甲戍年,民俗稱狗年,故小說中有“狗兒”之名。康熙四十九年與康熙皇帝的十六公主馬橋成婚。康熙五十一年代父續任江寧織造,康熙五十三年底入京送貢品病卒,年僅20歲。此時由于雪芹這個遺腹子尚未出生,而曹寅無后代接續香火,于是在康熙主持下,將曹寅異母弟曹宣的四兒子曹頫,過繼與寅妻李氏為子,承接曹颙,任織造員外郞職務,以養家承祀。時年曹頫僅15歲左右,其與颙系雪芹的父叔輩,至雍正六年因其無能治事而至被免職抄家。曹颙之遺腹子曹霑(雪芹原名),于康熙五十四年出生。雍正六年其叔父獲罪抄家后,隨頫歸京。幾年后,雍正納取了曹霑意中情人紅玉為妃后,雪芹遂因情發而歷大作為,并于事后,編述了此一部文史同牘、隱其所歷、流傳千古的情仇絕唱《石頭記》。
我們由這份曹家的家族史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曹家這四代人的主要活動,卻是正好對應了清皇室順治、康熙和雍正這三代王朝。所以根據作者的批語提示,王夫人父親的輩屬系隱指了順治帝,王夫人輩屬隱指了康熙朝,而王熙鳳輩屬則是雍正王朝的隱指。小說中的王熙鳳(王之戲鳳)角色,本身就是雍正皇后紅玉的分身隱寫。
從歷史來看,曹璽生于1619年,而順治生于1638年。曹璽比順治大19歲,在年齡上正好比其大了一輩。可曹璽與順治是君臣關系,這在專制社會是最大的綱常隸屬了。順治的兒子玄燁(康熙)于順治十一年出生,曹璽的妻子孫氏做了康熙的乳母,此時順治17歲,孫氏23歲,曹璽36歲,曹璽在四年后所生的兒子曹寅成了康熙的乳母御弟。多個歷史因素下,曹璽與順治順理成章地成了平輩關系。本來曹璽是皇室家奴,跟隨多爾袞效力,多爾袞只比曹璽大8歲,兩人是同時代人,順治應是曹璽的晚輩才是。可由于后續這諸多因素的發展,使得曹璽比之于皇太極、多爾袞這同代人,反倒是壓了一輩,故曹雪芹用王成祖上認王家為侄兒,來體現曹家與皇室曾存在過的這種輩屬瓜葛關系。同時因為,康熙長壽,為帝六十一年,一個人就跨經了曹璽(其又跨順治、康熙兩帝)、曹寅、曹颙三代的主要活動年代。到曹雪芹此代人時,曹家的榮辱遭際大事,基本都發生或根因于雍正朝。雪芹也因雍正娶其情人,而把雍正看作是與自己較量的主體對象。所以小說中才出現了,通過王夫人家三代來隱指王室三朝,再用王成家四代所隱指曹家四世去與其勾掛對應的局面。由此而看,書中雖是小小的一段編述,卻把史實隱寫交待的準確無誤。
至于小說中,以稱謂而造成世系的混亂,其實是作者為了要正確隱史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擾亂視線,以防止曹家與皇家的關系,因寫得過于直露而被知情者看破獲罪。
四代與三朝即已對上了號,那么,我們再看看前文里提到的幾個人物,又分別隱指的是誰?不難看出,“王成”(成就侯王功業)隱含了雪芹對他那備受康熙器重的祖父曹寅的敬重,意在其經營下,曹家達到鼎盛。文中提到王家二十年前對其家的看承還好,當就是指曹寅在世時,曾四次接駕康熙帝之南巡的輝煌。“狗兒”之名則是,一方面借其生父生年屬相(狗年生人),來隱出此人為其父輩;另一方面又以“狗兒”之稱謂,來貶斥他那過繼叔父的無能及奴性;同時,亦丑化語地表達出了,雪芹對其叔父破壞了自己美好婚姻的惱恨與憤懣。那么,狗兒的岳母“劉姥姥”,自然當系雪芹祖母李氏的隱身了。理由有四:
一 兩人輩份對等
劉姥姥是狗兒的岳母,也就是板兒(雪芹)的姥姥。而曹寅之妻李氏是雪芹的祖母。
二 兩人年齡接近
曹寅生于順治十五年,至雍正六年,時間是70年。其妻李氏,應是接近此齡的老婦人。在第三十九回,賈母(李氏的主要分身)問劉姥姥道:“老親家,你今年多大年紀了?”劉姥姥忙立身答道:“我今年七十五了。”(此時隱指的年代,應是雍正十三年,理由詳見第二部分。)賈母向眾人道:“這么大年紀了,還這么健朗。比我大好幾歲呢。”由文中可知賈母此時約是72歲。那么七年前的雍正六年,賈母(李氏)就是65歲。同樣前推七年,劉姥姥就是68歲,與其在本回中所要隱指的李氏,實際年齡相近。
至于作者為什么要在第三十九回中,寫出劉姥姥是75歲,這是因為,到了三十九回,劉姥姥這一小說人物又有了另一個重要的角色分身,而且75這個年齡對其分身有著特殊的意義。這就決定了,第六回中的姥姥,雖與后文中賈母是同隱李氏一人,按理三位一體,年齡數字應是相同。但為了后面行文的需要,劉姥姥在此地的年齡,卻只能是接近,而不可能一致。所以在本回的劉姥姥出場中,作者根本就回避對其年齡的交待,只說她是一位老年女人而已。小說的行文年代,常常為了隱史的需要而出現跨躍和凝縮,作為讀者,不可拘泥于用小說表面之意去理解,而應注重把握解析出作者寓于書文其內的真實意圖。
三 兩人處境相似
小說中說劉姥姥是個積年的老寡婦,而李氏自康熙五十一年曹寅亡故,康熙五十三年其子曹颙又早亡后,她也成了個老寡婦,且還要同著她兒子的寡妻一起過活。正為此,康熙皇帝才又命曹寅之異母弟曹宣之四子曹頫,過繼到李氏名下,并承颙之職以繼承宗祠,頤養李氏。這與劉姥姥來仰靠狗兒過活,又是何其相似。
四 劉氏之乞謀計卻正是曹家之求榮計的隱寫
劉姥姥乞謀一事,當是影寫曹頫無能治務,致使雍正六年被免官抄家,舉家遷回京都,在產業盡失、無以為事的境況下,曹家為擺脫困境,而在李氏主持下的求榮復興之謀劃操作。“遂一心一計,幫趁著女兒女婿過活起來”,是當時李氏境地的真實寫照。
劉姥姥提到“王家二十年前對其家的看承還好,”李氏認為,只所以她丈夫在時,康熙對他家好,是與曹寅是康熙的乳母御弟有著很大的關系,而雪芹的母親雖說也是當今皇上雍正的御妹,可他倆的關系并不契合,且是外嫁女眷,所以雍正對其家并未加意看承。李氏認為,假如能同當今的皇上雍正,再取得更為親近的關系,改變以前同王家“拉硬屎,不肯去親近他,故疏遠起來,”的局面,那么“有些機會,也未可知”。具體的辦法,就是想利用皇室選秀之機,通過送曹頫名下女兒親名達部,希求用女子來獲取皇家垂寵,從而能使曹家可重新博得富貴。用劉姥姥的話講就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咱們謀到了(送好女),看菩薩的保佑,有些機會(有幸能讓皇上看中),也未可知,果然有些好處,大家都有益”。
此時曹頫名下的女兒曹香玉,實則是李氏哥哥的孫女李香玉,因其家獲罪,族中父兄輩已盡皆被官家所賣。她本人是被李氏以曹頫女兒的身份收養保全下來的。
此次皇宮選秀親名達部事,隱寫于小說中的交待,是在本書第四回。寶釵赴京就是薛蟠“為送妹待選”,具體時間是雍正八年的事。
書中劉姥姥謀劃一出,“狗兒利名心最重”,
要她帶了板兒前去。在姥姥赴賈府,見到鳳姐后,正要開口央求幫撫之時,書中卻通過插上賈蓉承父命來向鳳姐借屏風,來隱喻了朝庭選秀一事。一個要乞謀,一個要借求,兩者相映成趣,卻正是顛倒相酬,來影寫出曹家利用宮中選秀(借求炕屏喻),憑獻女以求取寵(乞謀于鳳喻),這樣的歷史時機及人為謀劃。
關于借屏風,看原文:
賈蓉笑道:“我父親打發我來求嬸子,說上回老舅太太給嬸子的那架玻璃炕屏,明日請一個要緊的客,借了略擺一擺就送過來的。”鳳姐道:“說遲了一日,昨兒已經給了人了。”賈蓉聽著,嘻嘻的笑著,在炕沿上半跪道:“嬸子若不借,又說我不會說話了,又挨一頓好打呢。嬸子只當可憐侄兒罷。”鳳姐道:“若碰一點兒,你可仔細你的皮!”因命平兒拿了樓房的鑰匙,傳幾個妥當人抬去。
先說這個炕屏,其實就是屏風,隱喻皇宮所選的秀女嬪妃,這與當今“花瓶”的意思一樣,都是好看的擺設。為提醒讀者,作者特令熙鳳的兩個貼身丫頭,一個喚作平兒,一個喚作豐兒,平豐(屏風)就出來了。鳳姐道:“說遲了一日,昨兒已經給了人了。”隱指紅玉與雪芹在家庭變故前曾已得到李氏的姻親默許,如不出此意外,紅玉會成為雪芹侍妾的。但曹家最終還是為了能邀寵富貴,不惜強解了雪芹與紅玉二人的婚定(“昨兒已經給了人了”),而決定獻美求榮,“傳幾個妥當人抬去”,把紅玉送進了宮。此處的賈蓉是秉承他父親賈珍的意思,來向鳳姐借求的。因此此處賈蓉,就不是雍正的隱指了(與秦可卿一起時,賈蓉隱寫著雍正),而擔當起雍正此時分身角色的,卻是未出場的賈珍(因為是他要為會客,而叫賈蓉來求借炕屏的)。書中看似是賈蓉在求鳳姐,顛倒相酬,實則是隱指了頫妻王氏——雪芹的嬸子,通過央告、勸說等欺騙、蒙混手段,最終征得了雪芹同意送紅玉入宮選秀之事。因為當時,即便是親名達部亦不見得被選入,即便是被選入,也不見得就成為皇帝的妃嬪。如果只是被選做才女宮侍,那么每隔幾年宮里就會將其放出(只是暫借求一用,略擺擺而已)。就用此等話語,雪芹與紅玉便上了當。此事的主謀,即是雪芹的祖母李氏,狗兒曹頫無此心智膽略,亦不可能有決定用紅玉代替曹香玉選秀的話語權。雪芹嬸子的勸告磨纏,定當是事先得到了李氏的首肯。
但為什么向要雪芹央求?且向宮里送的是丫頭紅玉而不是曹家小姐香玉呢?可能因為香玉不愿入宮,當時雍正已是五十三歲的老頭;也極有可能是,已到適嫁年齡的李香玉也看上了雪芹,所以不愿去;又或許曹家覺得李香玉去,是不可能被皇室看中的。因為后回書中,從對李香玉在小說中人物代表——史湘云的姿容描寫來看,她并不見佳。三十一回,從寶釵的話里傳出老太太對其的評價:“倒扮上男人好看了。”那么潛臺詞便是,一個女孩子著女裝時,卻不怎么樣。四十九回中,對其描繪是“蜂腰猿背,鶴勢螂形”。庚本有批語:閑取一螂,觀其仰頸疊胸之勢,今四字無出處,卻寫盡矣。其姿容看來是遠遜于紅玉的了。紅玉是雪芹的陪讀丫頭,是個女奴,她的命運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曹家或是為了應付公差,不致違律獲罪,同時又要偏情、保全于親人及主子身份的李香玉;或者純粹就是為了以女求榮、謀劃復興,所以選擇用紅玉頂差。不管出于何因,反正曹家最后是來了個“移花接木”,以才貌俱佳的紅玉為女兒,代曹香玉入宮選秀去了。從小說中劉姥姥“大家受益”的策劃,到親赴王家“乞謀”,及至林黛玉對所送“宮花”的態度,和書批中作者所流露出的懷疑不滿情緒來看,似乎曹家為求取榮寵的功利心,方是此舉的主要根因。
正因如此,雪芹成人后,追索回味往事,便疑怨他們曹家長輩,在一開始獲罪赴京之初,就已有了這個獻女取寵的陰謀。所以在劉姥姥去借求時,用“板兒才五六歲的孩子(隱指雍正六年),一無所知,聽見劉姥姥帶他進城逛逛,便喜得無不應承”來記下了這個乞謀公案,隱喻雪芹初時,是在被曹家長輩欺哄蒙騙,難究底里狀態下,同意送紅玉入宮選秀之事。但此后的事態發展,就不僅不是他所能掌控,而且亦的是他所萬萬不能接受的了。因為雍正十年,紅玉被納為妃,使雪芹與紅玉二人,曾定終身,后盼出宮,百年好合的成婚夢想,已經成為完全不可能的了。
由此看來,文中劉姥姥稱板兒為熙鳳的侄兒,從小說而言,確是一誤謬稱呼。但從其所隱史實的角度上講,實則又是恰如其分的。雍正與雪芹的母親都是康熙的兒女,雍正是雪芹的舅父,雪芹與雍正的兒子乾隆是一輩人。可是雍正卻納娶了以曹頫女兒身份進宮的紅玉,也就說,是強納了一位比他矮一輩份的人為妃,這個人卻又是雪芹的情人,所以小說中隱罵出,賈蕓(實隱雪芹)的舅舅不是人。紅玉在嫁與雍正后,其身份、輩份也就必然升高了,雪芹(板兒)自然就成了她的侄兒。
小說中,在安排王熙鳳接見劉姥姥的出場上,作者又有驚人之筆。即通過對鳳姐穿著打扮的一番刻意描寫,曹公來了個乾坤大挪移,用縮時法,穿越時空。把曹家正在送女,謀求取寵,一瞬間,卻又通過熙鳳雍容華威、居鳳儀后身份的影綽漏泄,而將數年后,曹家“乞謀”大獲成功之事(求榮成鳳),在同一回里就完全隱寫了出來。請看:
那鳳姐兒家常帶著秋板貂鼠昭君套,圍著攢珠勒子,穿著桃紅撒花襖,石青刻絲灰鼠披風,大紅洋縐銀鼠皮裙,粉光脂艷,端端正正坐在那里。
描繪熙鳳穿著中,連續用了“貂鼠、灰鼠、銀鼠”三個“鼠”字,隱點了第十九回中,小老鼠變紅芋之喻用。則熙鳳此時即是林黛玉之分身,而黛玉是紅玉之主干隱身,另外修飾語中還有桃紅、大紅點紅字,石青隱情石。最關鍵的是第一句中的一個“昭君套”,這是作者的一個明點:昭君是漢家為與匈奴和親而嫁的一個宮女,昭君出塞后成為呼韓邪的閼氏,即匈奴君王正妻皇后之位。此處正是隱指熙鳳是如昭君般由曹家的丫頭入宮后成為滿清皇后的。
劉姥姥依托周瑞家的求見王夫人一節中,周瑞家道:“姥姥有所不知,我們這里又不比五年前了。”此句一語跨過五年。整部書中,提到五年處有三。一為這里,二為四十一回,妙玉冷笑道:“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著”,三為六十五回,尤三姐笑道:“姐姐只在五年前想就是了。”這三處五年,俱是隱指紅玉十五歲進宮,雍正死后二十歲出宮的這一段時間。在此一語跨過五年后,劉姥姥道:“這鳳姐今年大還不過二十歲罷了,就有這等本事,當這樣的家,可是難得的。”正是隱指了紅玉自十七歲成為皇妃,生子被封皇后,主持后宮事務,風華正茂年齡時的寫照。
見到鳳姐后,“劉姥姥已在炕沿上坐了,板兒便躲在背后,百般的哄他出來作揖,他死也不肯。”作者回后總評中有“作者真筆以游龍,變幻難測,非細究再三再四不計其數,哪能領會也?嘆嘆!”語,此處對板兒在面對鳳姐之后的行為描寫,實即隱寫了雪芹在得知紅玉被納為妃的消息后,令他氣惱萬分的真實情狀。前面已經提到,板兒的年齡數目,亦是作書中作者紀年之用,這個一筆多用的寫作手法,在書中有著大量的類比實證,在此不作展開。紅玉成“鳳”為王妃的事,已是到了雍正十年時候,作者此時也已經是十八歲的成年少俊了。前面熙鳳是紅玉皇后的隱身,此時板兒實是成年后雪芹的隱身。因此“板兒”才會“死也不肯”去向熙鳳作揖叫嬸娘,這也就隱寫出了曹雪芹,對紅玉被嫁雍正一事耿耿于懷。他絕難承受家長專制、皇室霸權——這黑暗命運,強施予給他們這對完美無瑕、閬苑仙葩的霜風劍雨、無情摧殘和肆意戲弄。
接前文,就乞謀一事,劉姥姥正要講時,作者偏偏又讓賈蓉在此時出場。
剛說到這里,只聽二門上小廝們回說:“東府里的小大爺進來了。”
賈蓉多數情況下是用來隱指雍正的,但在此時作者卻是要他來隱指了雪芹自己的,看年齡“進來了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看面貌“面目清秀,身目俏”,看著裝“輕裘寶帶,美服華冠”。劉姥姥此時坐不是,立不是,藏沒處藏。鳳姐笑道:“你只管坐著,這是我侄兒。”
在對賈蓉的一番風雅韻姿描寫之后,王熙鳳笑著道:“這是我侄兒。”一句我侄兒的話,卻也正是隱明了此時、此處的這個侄兒——賈蓉,是雪芹的影寫。因為此時熙鳳,是紅玉的化身。雪芹——這位她昔日的戀人,此時不正是已經成為了她的侄兒輩了么。但同時,這句話實則也不無隱含了,紅玉對曹家人讓其如此命運境地的嘲諷與調侃。也就是因為王熙鳳與賈蓉隱指著雪芹、紅玉此二人,也才有后文,熙鳳對蓉哥兒那欲罷不能、欲言還休、兒女情深以至出神纏綿之情態的插入描寫。作者是用此等文字,記述了他在十八歲之時,十七歲的情人紅玉,卻被強納為妃的不幸。表達了對二人間情緣被橫刀斬斷,從而導致雙方刻骨迷離、魂斷夢繞的那段沉痛往事的無限緬懷。
書中是以這樣的表述方式,來隱現出這段晦澀、繾綣公案的:
賈蓉借得炕屏,轉身出去了后。這里鳳姐忽又想起一事來,便向窗外叫:“蓉哥回來。”外面幾個人接聲說:“蓉大爺快回來。”賈蓉忙復身轉來,垂手侍立,聽何示下。那鳳姐只管慢慢的吃茶,出了半日的神,又笑道:“罷了,你且去罷。晚飯后你來再說罷。這會子有人,我也沒精神了。”賈蓉應了一聲,方慢慢的退去。
讀過全書的人都已了解到,后回中賈蓉在其爺爺停喪期間,對其姨娘尤二姐、尤三姐調戲之舉是何其齷齪放肆!此處卻又是何其知禮守規!對比何其鮮明,文中境換位移,實實不是一人之隱指耳。
這里鳳姐叫賈蓉的是“蓉哥”
,系一筆兩用,且看二人之舉止言談,亦不適合于嬸侄關系之描摹,而雙方倒像是較親密的情狀男女。再由鳳姐只管出了半日的神,而賈蓉垂手侍立及后慢慢的退去看,鳳姐所居位置決不僅僅是因為小說中嬸娘的身分而致使賈蓉如此敬謹。此地情狀描寫,實可化為是雪芹作為家屬及昔日情人,在內宮得到了較為隨意的接見。表現的正是今之臣子雪芹,對娘娘紅玉的恭謹肅重。表現出了,雪芹對紅玉之至情因橫遭強權壓抑,而在靈魂深處對傷感處境的悵悵無奈 ,亦表現出了紅玉雖是身嫁雍正,心卻仍舊陷情于對昔日戀人、少主子雪芹的殷殷眷顧。從此處著眼,則此文豈不正是傳神之描!亦足見二人情愫之深,亙古幾人?以此來領解二人之行止,作者之立意,不是更為恰當而適得其韻的么?
在聽完劉姥姥的來意告求,當家人王熙鳳也對自家作了一番告艱難之后,才發話說:“把太太給我的丫頭們做衣裳的二十兩銀子”讓劉姥姥“暫且先拿了去罷”。此時,先由囁嚅乞援、手足無措,再到志得意滿、心花怒放。文中對劉姥姥在聽取熙鳳給銀話語時的表現肖寫,又是何等神妙!
那劉姥姥先聽見告艱難,只當是沒有,心里便突突的,后來聽見給他二十兩,喜的又渾身發癢起來。
劉姥姥的心態變化,正是隱指了曹家在把紅玉送部達名參選后的史實發展白描。因紅玉之初并不被皇家寵受看待(雍正八年,一名十七歲的漢女劉氏被納為妃),曹家心里自是極度失望的(只當是沒有,心里便突突的,)。但皇室選取曹香玉(紅玉)在宮里做了公主們的侍讀(用得二十兩銀喻),及至后來,紅玉在雍正十年被納為妃,因此而得一步登天。劉姥姥“大家都有益”的謀劃得以實現,曹家因成為皇親國戚而得以復興,曹家人又是何等的風光而自醉于“烈火烹油”般的輝煌富貴之中!(銀兩二十之數,實則也隱指出了,曹氏家族因紅玉為后,自雍正十年至乾隆十六年,共20年,安享皇室尊榮富貴之年歲。)此時曹家,作為國戚,作威作福,又豈能不喜得渾身發癢的么?
從劉姥姥的到王府乞求幫扶(隱指以李氏為首的曹家,向皇室獻女求榮),正在求之不得,徐徐難耐之時,倏忽五年,而天寵殊榮盡至(得鳳之見,喻女成鳳,得鳳之金,喻受鳳益)。書中對不同當事人的所得所失,盡以寫實而顯示無余。雍正得妃稱意(賈珍得借炕屏一用),雪芹失美痛恨(板兒死也不肯作揖),紅玉皇后身曹心漢(對賈蓉莫名其妙之出神與晚邀)。此時的雪芹已“兄”憑“妹”貴(輕裘寶帶,美服華冠),雖則風華正茂(面目清秀身目俏),實卻不得不忍受,昨日情人丫頭,今日娘娘臣子,殘酷現實變遷之后的頹頹沉滯(垂手侍立,聽何示下,慢慢退去)。曹家家族中興,得享國戚之榮華富貴幾近二十年(聽見給他二十兩,喜得又渾身發癢起來)。曹公之縮時法精妙神現,顛倒相酬,分身隱意,確乎匪夷所思!
甲戍本《石頭記》有回后評:“一進榮府”一回,曲折頓挫,筆如游龍,且將豪華舉止,令觀者已得大概,想作者應是心花欲開之時。
借劉嫗入阿鳳正文,“送宮花”寫“金玉初聚”為引,作者真筆以游龍,變幻難測,非細究再三再四不計其數,那能領會也?嘆嘆!
將下回之“送宮花”拿到此回加評,是作者要讓讀者留心其意的筆法,我們不妨先看看宮花之送。文中對周瑞家將宮花送到林黛玉之時,是這樣處理的:黛玉只就寶玉手中看了一看,便問道:“還是單送我一人的,還是別的姑娘們都有呢?”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這兩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后文既未言說黛玉推脫不要,自是雖不甘心情愿,卻也只好收下。何以書評言“借劉嫗”而“入阿鳳正文”?須知阿鳳在第三回書目中即已出場。何以“送宮花” 卻是“寫‘金玉初聚’為引”?須知金釵與寶玉則是在第四回中已經初聚。假如我們明白了阿鳳是由曹家丫頭而成皇家王后的經歷,而留意到宮花正是寶釵媽拿出的,“宮里頭的新鮮樣法,棉紗堆花”,而其子薛蟠正是雍正皇上的主要分身(小說用“金玉良緣“之明金以點寶釵,實則為隱史暗金中所喻清宮雍正來作遮掩)。則此點評也就不難理解的了。此回中的阿鳳角色卻是承擔著紅玉皇后的分身隱寫,這才是作者創造此人物的目的“正文”。“送宮花”正是隱喻了各家承接宮廷分派的選秀任務,而往宮中送女也。在曹家這個名分應是曹香玉(李香玉)的事,但由于她的不肯或者曹家認為李香玉不能得受寵成事,所以曹家就讓雪芹的鐘愛丫頭紅玉(將來的侍妾)作了替身,黛玉(紅玉的最主要分身)在收到宮花(要她頂名進宮)后,說了“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別人不去,卻要我去)的話,正是對頂選事情的曲隱回復與無奈選擇的真實寫照。因為她是曹家的女奴,其命運只有聽憑別人擺布的份,她心里雖不情愿離開雪芹,去參加什么進宮選秀,但面對現實,自己卻沒有任何選擇的余地。“別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給我”的話語,表現出了紅玉(黛玉)雖屈辱忍受了進宮的使命,卻也對曹家長輩這種強加于己的命運不公安排表達了自己的不滿與排斥。
評中以“‘送宮花’寫
‘金玉初聚’為引”,實則是對紅玉入宮與雍正初聚的暗喻。“玉”是紅玉無疑,而“金”無論是從國號上講(清初號金),還是從擁有富貴而多金的權勢上講,都是對清廷的隱喻,也就是暗指雍正。本身寶釵(小說表面之“金”,亦是紅玉隱身),與雪芹終日為聚,但卻因曹家之此一送,則造成了他們二人的分離,故“送宮花”從雪芹方面講,實為“金玉初散”之引。而從雍正方面講,卻確乎是“金玉初聚”之引也。
曹雪芹的情人紅玉被送宮選秀,是他倆一生悲劇的起源。而這一切,又都是曹家長輩的求榮乞謀計所造成的,從而雪芹心中對其叔父曹頫、嬸娘王夫人(頫之妻王氏)充滿了仇恨。故在小說中通過責寫、塑造賈環之委瑣,賈政暴打寶玉時之兇狠,來喻怪其叔。用趙姨娘之愚惡、王夫人處理寶玉房中丫頭及金釧兒等之無情,來喻譴其嬸娘。而對整個悲劇事件的始作俑者,并擁有最終決定權的李氏——他的祖母,由于雪芹自幼深受其寵溺,愛大于恨,心里便減輕了對她的怨懟之意,但不滿情緒亦是終究難以完全平息。于是雪芹借對小說中劉姥姥這個人物,因貪戀王家權勢而去乞謀的媚俗形象、世故情態都作了出神入骨、頗含微詞地刻畫,從而將發生在他身上的此不平事予以記述隱寫下來。
提出乞謀是劉姆,親赴王家走動亦是劉姆,劉姥姥在整個事件活動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決定作用。這與《石頭記》整部書中,賈母一直是賈府的最高決策與決定者一樣,而賈母是該書中李氏的最主要分身。以小比大,劉氏赴王家之乞謀計,卻正是整部曹家求榮計大傳的概貌略寫。
綜上所述,此些處文中劉姥姥角色隱指的歷史人物原型,當系隱指著雪芹的祖母李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