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句話,感覺很是有道理。這句話就是“斗米恩,擔米仇!”意思也就是“小恩養貴人,大養仇人”。
你給人家一點小恩小惠,人家會感激你;但你要是給得太多,反而容易招來怨恨。當一個人快要餓死時,你給他一斗米(大概是12斤左右),他會對你感恩戴德;但若你給他一擔米(大概100斤),他反而會抱怨你,對你心懷不滿甚至仇恨起來!
在處理人際關系時我們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和尺度,既要樂于助人又要避免養成別人的依賴性和貪婪心理,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斗米養恩人、擔米無仇人”。施恩不圖報,圖報不施恩
咱們做好事兒,也得有個原則:施恩不圖報!
你要是總惦記著人家怎么回報你,那這好事兒做得就變味兒了!
其實這句話道盡了“人性的貪婪”,在一個人危難之時,你給他一點幫助,他會非常感激你;但是如果你給他的幫助太多,或者一直幫助他,他就會漸漸養成依賴甚至覺得理所應當,當你停止幫助時,他就會對你心懷怨恨沒有半點感激之情。
所以我們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理解這句話,幫助他人要把握好一個“度”。樂于助人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遇到有困難的人,我們肯定都愿意盡力幫助他人。但是助人“過度”可能會出現不好的結果。
“斗米之恩”能夠讓人銘記在心,“一飯之恩”也會讓人感激涕零。但是,如果當別人渡過難關之后,仍然繼續施以援手,他可能就會認為這種幫助是理所當然的,是自己應有的權利,當幫助停止了,他就會開始怨恨。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懂得感恩,這樣的例子新聞上也報道過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