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來,現代社會環境和家庭非常具有破壞性。一方面,家庭要求個體抑止他真實的感覺,而去追求無意義的目標,這阻礙了真實的(真正的)行為。等到個體成人以后,個體與其“真實的自我”完全分離。表面看來,個體是正常的,但是實際上卻受到很深的傷害。萊因認為,精神分裂癥是“一個人發明出來的特殊策略,以便能夠在沒法生活的情境中生活”。
——王蕾《存在精神病學:萊因研究》
精神病人大概在當今的社會文化里或是在以前,都是會被劃分為“異類”的族群的,想來在很多人眼中,精神病人已算不得“人”了,至少不會以對待所謂“正常”的人心態去與之應對的。如果,一個人患有某種身體上的疾病,頭疼腦熱,周邊的人多少都會給予一些“關照”,得到一些慰藉,甚至還能享受一點“特權”。但是,如果你聽聞身邊有一個得了精神分裂癥的人,整日地在一旁瘋言碎語,舉止癲狂,做一些你認為“不合常理”的行徑,遇上這樣的“病人”,存些“善意”的,就會奇怪,“怎么竟然就會瘋了!”,然后擺擺手嘆口氣也就離開了;“膽小”一些的,就會“驚呼”起來,“這怎么可以,快把他抓起來關進精神病院里!”仿佛在他的眼里,病人就變成了一個斗狠的怪物,隨時都會襲擊人的;還有些好事者和一些稚嫩的孩童,覺得有趣,就會扔幾個小石子,捅幾下樹枝過去,看見那還是個“活物”,便覺得有趣起來。
那的確不是一個等同于我們一樣的“人”了,就跟是動物園里任人觀賞的動物,沒什么兩樣的。對于“瘋子”我們總是會自然地就懷有“異心”的,這一方面隱含著的意思是,我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也在昭示著在說你是“不正常的”。這“正常”與“不正常”之間強行地劃出了一條界限分明的邊線,活生生地把“人”分裂了開來。這又多像是精神病人的癥狀,只不過他們“分裂”出來的不是人的本身,而是自身的內部世界與外部世界的分裂。
當我們在判定一個人是否正常與否,會有一個預先的假設,那就是需要用一個制定好的標準和所要比較的事物做參照,符合就判定“是”,反之,則是“否”,這是近現代通行的科學主義做法,許許多多的學者“樂此不疲”地在這條道路上奔跑著、追逐著。當然,這也包括了精神病學家,于是,就有了一群精神病學的科學家,集中到一塊兒,他們幾經翻閱文獻,參考病歷,最后,共同繪制出了一套用來判定精神病的診斷標準。接下來,作為精神科醫生對于診斷來講就相對簡易了起來,因為有了可以操作的標準可以對照。“標準化”是工業社會的產物,可以快速便捷地生產出大量所需要的商品,很受“逐利”的現代人歡喜。當人類把心理問題或者是精神問題也用“標準化”、“結構化”的科學來“以正視聽”時,科學的腳印也在不知不覺地把人“異化”成了機器,這也是所謂的“非人化”。
這是人類進化中“悲哀”的地方,人類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被世界上一個有一個的“標準”給捆綁了,我們看不到自身被綁縛的“痕跡”,卻能很容易指責他人沒有被“束縛”住。而即便是那些制定“標準”的權威者,他們很得意地以為可以凌駕于標準之上,但最終都不得不受到自己定下的標準所限制。就比如那些精神病學家擬出來的判別標準,當它形成了社會“規范”之后,就算是精神病學家也是須要在這些條框里做人行事,倘若出了格,做了些符合“判別標準”的行為,恐怕也是難以脫掉“精神病人”的嫌疑的。這大概就是,標準一旦形成,無人能夠獨善其身。“自己挖坑自己跳”,這是人類生存處境中很形象的一個比喻。
至于精神病的判別標準如何制定,也就是為何說這個人是精神病人,另一個人不是,這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起初精神病學家自然是不會從人的大腦結構上去做“鑒別”,而只能是從觀察言行舉止開始,不過言行并不會直接告訴醫生這是否是“異常”,它能觀察到的只是一系列的動作和言語的內容,如果要想對這些做出精神病性的診斷,就需要醫生有“主觀”性的判別,換句話說,就是眼前的醫生能否“理解”病人的言行,如果能理解就判為“正常”,不然就診作精神病,如此簡單!比如說,一個精神科醫生接診了一個人,這個人二話沒說,就狠狠地打了醫生一拳,這時,醫生直接能感覺到的是身體上被挨了一拳的疼痛,但是此刻并不能就說這個出手的人就有精神病,盡管也許會存有一個假設,即來精神科問診的人,患病的可能性會很大,但到目前為止,還并不能給出準確的判斷。接下來,挨揍的醫生就需要試圖去“理解”出手的人的原因(這也是理性的思維方式),那人如果接下來說,“今天天氣真好,這是一個充滿活力的一天”,醫生完全不能被他的話語所理解,這時就會用“妄想”的詞給他貼上一個精神分裂的標簽;那人又說“你老是跟醫院里的護士們打情罵俏,是個不知檢點的人,活該被教訓”,這時醫生會想自己跟醫院里的個別護士是有過一些親密的行為,但也只限于個別人,更談不上是個不正經的人,理應要“被教訓”的,對于他的話語,醫生是有一點可以理解的,但又會覺得這人過于“偏執”,更加符合了“精神分裂”的表現;再后來,出手的人終于又說“我老婆就是你們醫院的護士,被醫生你拐跑了”,這下醫生是完全理解他為什么給自己一拳了,想來這時,再也不會給他判定為是病人了吧!
這又讓我想起魯迅《狂人日記》里的狂人,在書里活脫脫地就是一個精神分裂癥患者的呈現,周圍所有的人,包括他的大哥、鄉鄰甚至趙家的狗,都不能理解狂人的行為,因此,狂人是被當作病人來對待的,所以請來了問診的大夫,即便這樣,狂人也認為大夫是在“蓄謀”要害他,這更加地讓人不可理解了。但是,現在的讀者,在了解了魯迅創作小說的源頭之后,自是不會還作書里的人物那般的揣測,把小說內容當作是一個精神病人的案例展示,相反,會把狂人當作是魯迅的代言人,是反抗舊文化運動的斗士,是一個“超越”了那個時代固有思想的先鋒者,這又跟德國哲學家尼采何曾的相似,都不被他身處時代的人所理解,被認作是“瘋子”,卻被后時代的人所領會、稱頌。
因此說來,同樣的行為是否被診斷為有病,完全是取決于作為判斷的兩方是否能互相理解對方的行為,如果存在不被理解的狀態,其中有一方是“公認為”正常的,那另一方就會習慣地被當作“不正常”對待。這也便是英國精神科醫生萊因的有關精神分裂癥的看法,在他看來,盡管他并未完全排除精神分裂癥患者有關生理因素的可能性影響,但是他更關注的是產生精神分裂癥的最主要的因素是存在性的缺陷,他提出了“存在性不安”的概念,這是產生精神分裂癥狀的前提,而與之相對應的是“存在性安全感”,萊因所謂的“存在性安全感”,簡單說來就是:
個體可以將自己經驗為真實的、活生生的、完整的;通常情況下,他與周圍世界有著明顯的區別,因而其身份和意志是自由的;他具有時間上的連續性;具有存在上的一致性、實在性、本真性;具有空間上的擴張性。
這里暫且不談,以待后續交代。這里由上聯想到,人類在不斷地追求物質滿足的同時,又在不斷地壓縮自身存在的空間。這或許就是那些有了一定財富之后,卻發現已經找不回最初的那個自己的原因了。中年之后人開始向內發展,向自身尋求答案,這也便是榮格稱為的“中年危機”。當然,從生存論角度看來,這樣的“危機”其實一直都伴隨在人的身邊,只不過是當你還未中年,學業、事業、婚姻還一直處于“奔波忙碌”之際,又如果一路上沒有出現“癥狀”,便也就“無暇”關顧地到“危機”罷了。而這里所說的“危機”和萊因提到的“存在性不安”,大約是有著“殊途同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