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但是黑白之間的顏色深淺,卻是有一定標準的。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德國一分為二,東德和西德。
1962年開始,東德為防止民眾大量逃往西德,在邊界修了一睹高4米的圍墻,墻頂安置高壓電絲網,防止翻墻,這就是歷史上臭名昭著的“柏林墻”。
然而,再高墻也無法阻擋人們向往自由的腳步,1962年8月17日下午,兩個東德青年嘗試翻越圍墻,但是他們兩人的命運卻被這堵墻一分為二,其中一個年輕人僥幸逃脫,獲得了自由,另一個年輕人彼得卻被士兵開槍擊中。他們在翻越最后一堵墻時,被東德士兵發現,士兵立刻開槍阻止,彼得腹部中槍,痛苦地大喊救命,西德的士兵在圍墻的另一邊,聽見叫喊聲卻不敢去營救,怕引起沖突,只能把急救箱仍到他身邊自救,然而彼得傷勢嚴重,無法自救。這邊東德的士兵卻見死不救,看著他慢慢死去,就這樣一個小時后,彼得因為失血過多而死。
彼得是柏林墻建成后第一個被射殺的翻墻者,然而事情并沒有完。東德政府還對其母親進行政治迫害,直至精神分裂,最終自殺。
1986年2月的一天,同樣是兩個年輕人,克里斯和他的朋友安迪,他們翻越圍墻,在翻越第一道鐵絲網時便被士兵發現,槍聲響起,克里斯身中10槍,當場死亡,而安迪重傷,之后判刑三年。開槍的四個士兵被記功,還各得一百五十馬克。
三個月后,柏林墻被推翻,21歲的克里斯成了最后一個翻越柏林墻被射殺的犧牲者。
然而,統一后的德國政府并沒有打算當沒事一樣發生,德國司法部門逮捕了射殺克里斯的四個士兵,對他們進行審判。
如果你是士兵的辯護律師,你會怎么為他們脫罪?沒錯,他們說士兵是出于命令才開槍射殺的,他們只是在履行職責,奉命行事,是東德的政策和命令,錯不在他們。
法官卻不以為然,士兵遇到翻墻者要開槍,不開槍要受到處罰,當時東德的軍規確實有這樣的規定,但是,士兵開槍打不中卻不會受到處罰。在那時那刻,士兵完全有自主的意識可以槍口抬高幾厘米,可讓人失望的是,每一槍都是瞄準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以命令為借口,而超越基本的道德底線。
最終四個士兵都被判刑。那第一次射殺翻墻者的人怎么辦呢?德國政府也沒有放過,時隔三十五年,當初那三個士兵被抓回來判刑,因為年紀已經非常大了,全部緩刑。
人死不能復生,失去的生命怎么樣也無法彌補。但是正義出現漏洞,尤其是看到了,就不能不縫補,否則不正義的漏洞便會再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