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匆匆那年》里方茴接受陳尋的時候提了一個要求,說永遠不要說對不起。后來陳尋瞞著方茴和別的女生交往時,在方茴的一再追問下,陳尋向方茴道歉講“對不起”時,方茴像是自言自語的說:不要說對不起,說了對不起就代表,有所虧欠,而我在想,說對不起吧,說過了對不起,才能心安理得的虧欠。
就我個人而言,在感情里我最不喜歡聽到的就是“對不起”,在我的理解里倘若犯了錯能夠彌補干嘛不去彌補,說“對不起”有用?倘若不能彌補,說“對不起”豈不是多此一舉,只會讓受到傷害的人再被傷一次。
聽過很多這樣的故事:曾經相愛的男生和女生分手的時候,大多都會說“對不起,我給不了你想要的愛情”或者說“對不起,你很好,可能我們不太合適”亦或者再加上一句“謝謝你,對不起”,謝謝你,是謝謝你對我的好,給我的陪伴與安慰;對不起,是和我在一起的日子,我沒能好好照顧你,讓你得不到想要的安寧。
“對不起”,這是多么令人沮喪的語言啊,通常說出“對不起”的人,期望得到的回應是“沒關系”。因為聽到對方的“沒關系”,自己心里就會心安理得了,仿佛所有的虧欠,都因一句“沒關系”煙消云散了。
只是相愛一場,是一個“對不起”與“沒關系”的簡單對白能了斷的么?難道相愛一場,就像是路上被陌生人無意踩了一腳,說句對不起,就相安無事了?
很多時候,我覺得說對不起的那一方,總是抱有僥幸心理的,因為一旦聽到了諒解,就會覺得自己已經擔當了一部分責任,甚至于全部的責任。久而久之,道歉的一方就會覺得原來解決問題是如此的簡單,原來一句“對不起”就可以磨滅所有的過錯。
我不知道我厭惡聽“對不起”是不是和前任有關,我只是知道我在他那里聽了很多的“對不起”。說好了一起去圖書館自習,他沒有去,和我說“對不起”;我做兼職回來遇到了下雨,他在宿舍里打游戲而想不起給我送傘時,和我說“對不起”;我不開心了,我生病了,他沒幫我搶上回家的車票了,甚至于我和他對峙時,他都在說“對不起”。
最開始的時候,我聽到“對不起”,會很欣慰的接受,以為對方是認識到了過錯,會有一個良好的改正,只是后來,我接收到的“對不起”越來越多,卻沒看到一點點實際的改正,我開始厭惡聽“對不起”,厭惡一個人擺出貌似懺悔的態度去講“對不起”,更厭惡企圖去獲得原諒。
說了“對不起”往往意味著有人受到了傷害,既然對方受到了傷害,難道實際的行動不比一句“對不起”更重要?
愛情里真的不需要說“對不起”,因為真正愛你的人是不會做對不起你的事。而說了“對不起”就證明有所虧欠了,說了“沒關系”就相當于所有的傷害要自己背,對方就心安理得的虧欠了。
也許是明白了這些太晚,以至于現在的自己才學會對“對不起”采取回避的態度:不接受“對不起”,也不會給予“沒關系”,至于會不會虧欠,也不是我關心的。
感情世界里再多的“對不起”都抵不上一次實實在在的行動,倘若“對不起”有用,那我們還要警察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