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開頭,背景里是林一的聲音,那是林一生活的A面:?我叫林一,來美國十年了,這十年來,我總是一帆風順,一鳴驚人,混得一家體面的大公司,幸得一位溫文爾雅的好老板,聰明伶俐,遠見卓識的我,在美國二環外買下一套安靜的大三居,還有一位知書達理的未婚妻……
看起來幸福無比的林一,某天收到一封來自中國的結婚請柬,那是一個他遠隔重洋都要回家出席的婚禮,新娘是他的同桌以及前女友——周小梔。
在回國的飛機上,林一回想起他們見面的第一天,周小梔轉學到林一的班,她戴著矯正近視眼鏡,這樣介紹自己:我的目標是斯坦福!連老師都不明白斯坦福的含義,只是附和了一句:那個斯坦福,是個好大學!
周小梔坐在他身邊,摘下眼鏡的那一刻,林一就看呆了——大抵一見鐘情,就是這個意思。男生對女同桌的喜歡時而直白時而幼稚:打架教訓動她文具的校霸,元旦聯歡用口琴吹一首送給她的歌,以及在她擦窗戶掉下來崴了腳以后,每天背著她回家。
女生對男同桌的喜歡則細膩而綿長,從林一為了周小梔棄理學文開始:她故意考砸一些,陪著他進了廈大;她說要做她男朋友軍訓就得先拿到軍訓標兵;她們在小賓館復習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林一只可以有5分鐘的時間做她的男朋友,其他時間都得用來背單詞。
愛到最炙熱的時候,2003年非典隔離,周小梔爬著梯子用手電去砸林一的窗,只想把“這里不安全”的男朋友救出來。她給林一規定過做她男朋友的每日時長“5分鐘/21分鐘/13分鐘/14分鐘”——連起來是好浪漫的一句話:我愛你一生一世。
可是對于林一而言,人生最無奈的恐怕也是:在最無能為力的年紀,遇到了最想照顧的人。
?當周小梔爸爸對林一說,她已經為你放棄過一次很好的機會了,所以我不希望她為你放棄第二次。林一唯一能做的,就是狠下心勸周小梔去美國,而周小梔拽著林一的手說,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兒,我一個人辦不到。他們一直是決定在一起的,你在哪兒我在哪兒,你去哪兒我去哪兒。
后來事情卻反了過來,是林一先去的美國,他信心滿滿地對周小梔說:我先去硅谷打個前站,再創業三年,收購谷歌再三年,最后一年上納斯達克敲鐘去,你就在家踏踏實實當老板娘,等08年奧運會我好好地贊助一把……
周小梔迷茫地看著他,卻也充滿期待,在她的期待里,她要親眼看到喬丹,她還要和林一在美國的家帶上一個小院子,院子里掛著她新買的裙子。
事實上,記憶總是喜歡添油加醋,它會按照你期待的方向修改,當你欣喜若狂之時,偶爾的馬腳,會將你突然驚醒,這時,你才會真正體會到,記憶,并不等于真相。
時光一下子穿梭到周小梔婚禮的收尾,她和林一喝得大醉,邊喝邊帶著哭腔:美國肯德基沒把你吃胖啊?你每天晚上加班以后都會去11街區的小超市買點兒吃的吧?你煩悶的時候是不是都要去13街區的小酒吧喝點兒東西?你們公司樓下的熱狗是不是還買一送一?我想去美國找你來著,可是斯坦福申請失敗了,簽證又被拒簽了,一次,兩次……我實在堅持不下去了。
最終沒能去成美國的是周小梔,可是林一在美國的點點滴滴,都在她的世界里填的滿滿當當:林一在費城的房子,現在帶紅墻的房子,還有周小梔遐想中的洛杉磯小房子,小院里面掛過她的新裙子。
其實,林一生活的B面是這樣的:北京時間的中午,是我美好的下班時間,我習慣逛一逛家隔壁的小超市,買上一堆零食,同我那嗷嗷待哺的未婚妻,踏踏實實看一場洋基隊的比賽——逼仄的小超市,亂糟糟的高跟鞋都在冰箱的日常,粗魯又放蕩的“未婚妻”,這些亂哄哄的片段,才是林一離開周小梔十年后的真相。
她為他做過最大的犧牲,是曾經放棄去美國;而他為她做過最大的努力,是拼命在美國等著她——難過的是,曾經的同桌和戀人,最終經歷了生活中的B面,代表著現實,林一心頭的珍珠還是被弄丟了,周小梔理想里的A面,代表著愛情,終究幻滅了。
依然致敬青春,奮不顧身只為純粹,至少彼此曾經開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