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忘記具體是什么時候喜歡寫作的,只記得念小學的時候作文就寫得不錯,每次老師念我的文章夸我的時候,我都是興奮激動又有點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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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時我寫的三種文章容易得高分:
第一種是我自己寫得很開心,很有真情實感的文章。小時候真是天真直率,什么都寫,連自己一二年級測視力得了5.2驕傲地叫媽媽買個豆沙包給我作為獎勵這種小事都寫。
第二種是天馬行空的文章。四年級時我參加了一個作文競賽,因為小學時一到周末我就很喜歡跟爸媽逛超市,有次邊逛當時泉州是最大的超市新華都時,我邊琢磨文章要怎么寫。也不知道為什么突然就盯著新華都的地板,蹲下去眼睛盯著磚塊的花紋開始研究起來,想著新華都的磚塊都是那種密密麻麻的小點是不是寓意老板希望超市客人多所以用這種磚塊,由此為開頭寫了篇叫《看華都想泉州》的文章。現在看來那時候的自己真是很幼稚,可是老師卻表揚我說一個四年級的學生能想著出這種題目很棒,逛個超市都能聯想到泉州經濟的發展。我還寫過一篇名叫《編夢》的文章,小時候看古代武俠劇看多了總幻想著自己也能成為作家寫劇本,晚上睡覺就自己閉著眼睛在腦海里排演著著各種情節,當時把自己的這個想法寫下來的時候根本沒想到能打動老師得高分。
第三種就是用了很多成語修辭,裝逼得很有文化底蘊的樣子。
長大后回頭看,原來無束縛的狀態下是最能激發寫作靈感的,小時候不會想著這種小事值不值得寫、寫出來有沒有意義、有沒有人看的問題。我想現在的我要像小時候寫第一種、第二章文章一樣,放開手、打開心地去寫,一定要先讓自己在快樂知足的狀態下才寫得出自然流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