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喪鐘為誰而鳴

慕歌被喪鐘驚醒的時候正在做一個向冉夢蘭求婚的夢,這個夢不同于以往做過的任何一個,既沒有求婚的那一刻天空被星辰點亮的震撼也沒有婚禮當天華彩的絢爛,事實上夢的結局是他失敗了。作為一個自小便深信夢是反的這個有趣理念的人,慕歌帶著前所未有的喜悅從床上彈起,百分百地相信著這一定是一個訊號,全然不顧其實夢是正是反根本沒有科學依據,也全然不顧這樣包含幸福希求的一躍會給他剛剛六十一歲的身體帶來何種難以估計的危險。

但是接踵而至的喪鐘讓他的心在那一瞬間沉進了胃里,在這片廣袤的東方大陸上,人們還沒有完全認可西方的宗教儀式在自己的城市出現,而在這個城市之中有資格讓人們忍受那不同的宗教信仰的人又是少之又少的,慕歌豎起耳朵聽著,盡管夢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因為他自己一躍而起結束的,但他還是將大部分責任歸咎于這鐘聲,畢竟說不定接下來夢境之中會出現更多的細節,比如冉夢蘭的面部表情,他就可以依靠這個推斷出現實中會是什么樣的一個情況。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之一,作為一個他自稱為文字工作者的人,他平時的工作就是自己寫文字和看別人的文字然后進行推導,但此時此刻聽著一聲又一聲的鐘聲,他實在是無法靜下心來,就像小的時候背誦魏晉南北朝的歷史,聽著冉夢蘭在走廊上輕聲吟誦詩歌,盡管他知道那首是納蘭容若的著名的西風多少恨吹不散眉彎,他還是很難靜下心來。

他聽著聽著,越聽心沉的越厲害,標準的三次六響,這是給女性教徒的最后安撫,據說有一位已經闔目的虔誠的男性教徒在“聽”完三次九響的鐘聲之后眼睛又一次睜開了,算是見證主的榮光。城中信教的女性本就少的如同那個不太好聽的比喻“和尚頭上的虱子”,可以讓整座城的人在一段時間內聽完這段鐘聲的人又是一只手就可以數的過來的,那么會是誰呢?

慕歌想到這一點的同時腦中全無征兆地浮現出了一個身影,很模糊,又很清晰,既有著年輕人的身體曲線又有著老年人的臉。慕歌猛地一咬舌尖,讓自己的腦海一瞬間空白,不行,絕對不行,不能夠瞎想,她還沒有這么大的影響力來讓全市唯一的教堂給她敲響喪鐘,在這一刻慕歌逼迫自己忘掉了她就是捐建了教堂的那個人的事實。

手機響了,如同一把刀劃開了天幕,慕歌渾身一顫,這個年紀的人很少還能渾身一顫了,除非和死神擦肩而過或是在死神的光芒下走向人生的終點,但是此時此刻他全身震動。一直沒有更換過的手機鈴聲,比才的經典歌劇《卡門》的間奏曲,愛情就像一只自由的小鳥,這是一首著名的哈巴內拉舞曲,其歌詞極大的自由性讓慕歌第一次聽到的時候就深深地喜歡上了,深受冉夢蘭的影響,慕歌有聽劇的習慣,這個劇字囊括范圍之大,從話劇到歌劇他都喜歡,他過生日的時候家中必放威爾第《弄臣》的女人善變,甚至還會跟著哼唱好幾句。

“你知道了嗎?”一個熟悉的女聲,渾圓有力,有著一副歌唱家夢寐以求的漂亮嗓音。

慕歌沉默了三秒才點了接聽按鍵,這三秒的恍惚與猶豫抵得上他們超乎半個世紀的友情了?;t菊,慕歌青梅竹馬的玩伴,同慕歌一直被稱作最有機會打破十三歲以前認識不能相愛的怪圈的一對,可是他們兩個直到如今還在驗證韋斯特馬克效應的科學性,這不得不令人唏噓;同時兩人盡管自由便相識相知,但是兩個人的性格卻是像背道而馳的兩匹烈馬狂奔而去一般,如慕歌就是全城皆知的終身不娶卻緋聞不斷的浪子,而花瀟菊則是一直守身如玉被稱為全城女子模范的良家玉女,兩種人如今年逾花甲情形卻都大同小異,更不能不讓人唏噓。

“我知道。”慕歌花了一秒鐘冷靜,將舌尖咬出血才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那么尖細,他強行將喉嚨防低壓粗,讓聲音從胸腔中滲出來。

他當然知道了,他在聽到喪鐘的那一刻已經有預感,他這六十一年的生命中有多次這樣的福至心靈,三十年前他輾轉回到這座城市下了火車之后沒來由地轉身一望,目光碰到了那個離開他七年的人的目光;四十年前他在雪地中摔倒,毫無理由地向左一滾,一個柔軟的人摔到自己胸口,從此開啟了這段長達四十年的守候。還有無數次在過馬路的時候突然毫無理由地向后一退,他避過的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比那些車輛撞死過的無辜市民還要多。但是在這一刻,他想詛咒自己的預感。但是在此之前,他要將說話的主動權抓回自己手里。

“你打算過去嗎?”花瀟菊聲音還是那么平緩,慕歌知道這并不是她無情的表現,作為一個歌唱家,花瀟菊習慣于模擬各種情緒化的聲音,而這種波瀾不驚的說話感覺才是讓她唯一感到真實的。

“你等一下,我收拾點東西,在你家樓下等我?!蹦礁枥潇o地說道。

“你小心。”花瀟菊說完后并沒有掛斷電話,她了解慕歌的一個隱秘的習慣,那就是他喜歡自己掛掉電話,在任何事情上,慕歌都追求絕對的主控權。但是這一次,慕歌一反常態地沒有掛掉電話:

“你掛斷電話吧?!?/p>

花瀟菊沒有猶豫地結束了通話,也許帶著遲疑,但沒有表現出來。

慕歌深吸了一口氣,仰天躺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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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表面竄過一只灰兔,準確地說是一只烏兔,因為灰是介于黑白之間的顏色,而烏是淺黑色,還是比較黑的,這也就不難怪會讓一直潛心背書的慕歌抬起頭來掃了那只驚慌失措的兔子一眼。

他伸了個懶腰,實在弄不太明白高洋前后的變化,老師碰巧又不在,他只能在不胡思亂想的情況下打個盹休息一下復習歷史快裂開的腦子。教室中只有三個人,除了他以外就是看起來永遠都不會睡著的蘇素和永遠都不會醒來的孔估,如果現在二十年后的慕歌來到這只有十六歲的他的身邊告訴他在他們這個班級里面唯一可以使用修成正果這個詞的就是這對組合,他的下巴一定會在地上滾一圈然后再跳個弗拉明戈舞。蘇素和孔估是同桌,但他們一整個學期下來說的話未必有孔估清醒的時候自言自語的多。同是單親家庭的孩子,蘇素有個嚴厲的父親,而孔估有個溫和的父親,更有趣的是他們兩位的父親還是朋友,時不時會聚一起喝喝酒。蘇素的母親受不了她父親的過度大男子主義,而在一個引人入睡的午后整理了兩大包行李果斷離家而去,去了何處蘇素此生再也不知,只是自那時起她的父親開始認真學習烹飪,在第一個月兩人吃了不知多少次坨成團的面,而如今蘇素只要想吃她父親甚至做得出滿漢全席三蒸九扣。至于孔估,他母親生他的時候難產,在血泊中護士抱起了這個小豆丁,結果無論膀闊腰圓的護士怎么拍打他的屁股他就是不哭,直到他的父親親自摸了摸他的頭說了一句話他才哭出來,哭聲甚至從產房一直傳出醫院大門外。

“以后你得跟我過了,沒有你媽,看來得我自己來做了?!?/p>

但是孔估并沒有像那些書本中描寫的好孩子一樣幼年喪母之后篤志力學發憤圖強,而是每天玩樂,身為慕歌的鄰居之一,他有不少次叫慕歌去陪他挖鼠洞掏鳥窩的經歷,可惜在慕歌陪他去了一次結果被腦袋大小的大老鼠嚇得沒命往回跑之后,他就只能孤身一人跑出去了,很奇怪的是,他的父親每天做好飯菜,也不催他,等到點了就走到門口,然后就會看到孔估滿身泥水地往家跑,口中還喊著一些不明不白的話。為此慕歌沒少問他喊的是什么,孔估每次都呵呵一笑,在慕歌軟磨硬泡甚至以再不說以后不理你這樣沒有經過大腦的賭氣一樣的話擠兌之下他才肯開口,原來不過是什么我聞到了炒肉的香味來來來加個菜燉只鵪鶉之類的。聽起來孔估在荒野之中將心變得變態不少,但是慕歌親眼見過孔估將一只受傷的麻雀包扎好傷口用當時比較金貴的大白米喂了五六天再放走,說起來那是他第一次懂什么叫做不可以貌取人。

事實上,慕歌對于社會的認識幾乎全部來自于書本。他的父母是一對學究,父親專研中國古代史,而母親是古典文學的巨擘,但也因此兩人在家中不經常說話,交流都以眼神完成,使得很多時候慕歌看的一頭霧水。有一次他想問父親關于北漢的一些問題,在這些偏門龐類的問題上也只有問他父親才稱得上向權威討教,可是他父親——也就是德高望重的慕伏生教授——不在家里,他只好哀嘆一聲繼續往下看,等父親回來了他去開門,母親——同樣德高望重的謝婉如教授——看了看略顯疲憊的慕教授,慕教授脫下身上厚重的藏青色雙排扣大衣將它掛起來,轉頭對慕歌說道:

“你要記住,大方向來說,經濟是政治的基礎,可是在一些細節上,你確實可以跳過已有的論斷,想一想地緣政治學的合理性。”

慕歌先是一愣,緩了好一會才明白父親解釋了自己還沒說出口的問題,關于北漢被滅的問題,盡管在經濟上北漢很弱,準確說來可以說是五代十國之中最弱的,可是偏偏卻又是相當難啃的一塊硬骨頭,趙匡胤甚至沒有看到它的滅亡,如果按照經濟決定政治來看,北漢按道理應該最快被滅,可事實卻恰恰相反。此時慕歌畢竟才十歲,繞過這種彎子對他來說無異于游泳的時候學會抬頭換氣,盡管知道這一點必須要學會,可是他就是學不會抬頭,只能一口氣憋著,好處就是他潛泳游得越來越遠,麻煩的地方就在于他一口氣吐盡了以后只能漂在水面上,然后看著前后都似乎是遠不可及的池岸,緊張地想向前游,然后肌肉緊繃進而痙攣,接下來的就是救生員又一次的將抽筋沉到池底的慕歌撈起來,一臉恨鐵不成鋼的表情說道你換氣都不會換以后游泳怎么辦?這個時候慕歌只能露出一副我知道錯了的表情,這個表情極其有用,在之后的歲月中慕歌會越發領會到這個表情的神奇之處,它有著消弭一切怨氣的作用,當然,前提是他來得及在對方摔門而去之前露出這個表情。這個時候救生員就會長嘆一聲再一次跳入水中演示一番換氣的法門,然后在水中濕漉漉地抬起頭,抹一抹臉上的水,問慕歌學會了沒有,而慕歌也自然會連連點頭,一副我當然已經學會了的表情,然后入水,然后再次沉底。

就是這樣繞不過彎子的一種行動方式,其根源是慕歌那不會變通的思維方式,這讓慕歌在讀書的時候遇到問題極易走入死巷,而且難以出來。但是永遠戴著一副鐵框眼鏡的慕教授似乎從來沒有擔心過兒子在死巷中碰得頭破血流,正相反,他巴不得兒子能一直在死巷中待著,他對此只發表過一次評論,意思大概是兒子這個時候思考力是最強的,最適合解決問題了,而且十來歲的年紀,自殺怕疼,不是什么要緊的事。至于慕太太,那就是會在一旁靜靜地坐著然后抱著一本詩集默默地讀,其實是用眼角的余光不停地看著兒子的反應,不到三天慕歌就可以自己走出來,同時又一次感到世界的廣闊無比。也就在此時,謝教授會遞過去一杯水和詩集,慕歌在多年以后回想起此事,美其名曰醒腦。他怎么也想不到就是在這一次又一次的醒腦之中,他讀遍了母親所收藏的所有詩詞集,而第一本是本詞集,慕歌提及的時候還被不少人嘲笑諷刺過,那本詞集是綠色的封面,上面寫著很普通的“樂章集校注”五個大字,而作者的名字寫在扉頁。是柳永,一個被很多人誤讀了的人。

慕歌還很小的時候就聽說過這個名字了,老師上課拿這個作為反面教材,其實當時是老師說話過了頭,問慕歌為什么不認真做作業,結果慕歌反問老師做作業是為了什么,老師一步步地回答讀書學習上好學校找好工作做自己想做的事,結果慕歌噎了老師一句我想做的事就是不做作業,那么我現在就做到了,老師氣急之下說你簡直就是柳永,一副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的口吻。當時慕歌尚幼,背的唐詩宋詞里沒這篇,也就聽得云里霧里,后來背了這篇鶴沖天之后,慕歌每每想起當年的事情,總會微微一笑。

才子詞人,自是白衣卿相。

慕歌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天冷干燥,嘴唇有些疼,說不定是剛剛思考問題的時候咬了幾下,他這些別人看起來不太好的習慣太多了,思考問題的時候抓頭發咬嘴唇咬手指轉筆,完全都是潛意識引導出來的,這個時候的慕歌還沒有讀完那本《夢的解析》,所以也就沒有在意自己的這些細節動作。多年以后他在像個沙丁魚罐頭一樣的鐵皮車廂之中翻閱完畢了那本弗洛伊德的心血之作之后才恍然大悟自己不僅流露出了自己許許多多的潛意識想法,同時在數不清的夢境之中也看到了自己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可是那個時候他身邊睡著的是提著大包小包穿著線頭外露的絨毛衣的胡渣大叔,而不是在教室之中一個堅毅挺拔認真學習的身影以及那個身影邊上呼呼大睡但是仔細想想一點響動都沒有的家伙。

拿起自己的不銹鋼保溫壺,慕歌將它貼近自己的耳朵晃了晃,感到里面沒有半點水聲之后只能長嘆一聲,站起身走向教室門口去到茶水間打壺熱水,教室的這一層離茶水間有些遠。總共五層樓,只有兩個茶水間,一個在一樓,另一個在五樓,而慕歌的教室正好嵌在三樓的位子。這是校方固有的安排方式,初一和初二的學生團在一樓,初三學生和高三學生分別在四樓和五樓,高二學生在二樓,高一學生就在三樓,這么安排一是因為人數受限,而是為了不打擾備考的學生,只不過打起水來就有些辛苦,此時慕歌所在的學校還沒有溫暖人心地每個班提供一個熱水壺,畢竟在這個方面思考有限。

慕歌剛走出教室,就看到不遠處同樣向樓梯走去的一個小母鹿一般的身影,這個比喻的形容方式來自于他早前看的那本《霍亂時期的愛情》,在其中弗拉倫蒂諾對于費爾明娜的形容就是像一頭活潑的小母鹿一般,慕歌看到這個比喻的第一刻是一種啞然失笑的感覺,因為他怎么也不能將一個女孩子和一頭小母鹿放在一起作比較,但是六十歲的他想起這件事的時候手邊正好有兩本書,一本恰恰便是《霍亂時期的愛情》,而另一本則是普佐的《教父》,其中邁克爾對于艾波羅妮亞的形容也是一頭興奮活潑的小母鹿,那個時候慕歌一邊回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那個身影,確實像是一頭跳來跳去的小母鹿。可是這頭小母鹿在他心中到底徘徊了多久甚至到底是否有徘徊過,他自己也不太清楚。

這頭活潑的小母鹿是隔壁班的安竹軒,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是慕歌在入校的那天,聽到跟自己在校門口分道揚鑣的花瀟菊喊了一聲,沒有跟自己考上同一間學校的花瀟菊離開了他們共同生活了十六年的城市,他們二人并不知道僅僅三年之后便會再次見面,同時花瀟菊也認出了自己的表妹,那個跟花瀟菊的眉目頗有些相像,但是僅憑聲音就可以輕松區分開來?;t菊同安竹軒臉型都稍圓,眉毛較長,也較淡,同樣是外雙眼皮,但是看起來安竹軒要較花瀟菊更有神韻,可能是因為花瀟菊自小學便是合唱隊的成員排練辛苦所致,兩人鼻子以下便有著挺大的區別,花瀟菊鼻梁很挺,帶有一定的西洋風味,可是她的血統之中的西洋血統比起一條純種的中華田園犬血統之中的貓血還要稀少;而安竹軒的鼻子較為秀氣,若是放在畫上就是輕輕用墨筆的一點,二人的嘴唇不僅顏色不同,嘴巴的大小也很有差別,花瀟菊嘴稍大,唇厚,有淡淡的紅色,而安竹軒的嘴同她鼻子是一個比例大小,嘴唇比起花瀟菊要薄,但也更紅,遠看便相當的有活力。而事實上她也確實比她的表姐有活力得多,在慕歌尚未見到她的時候她就已經拿下了全市中小學生運動會女子一百米同兩百米的冠軍了,在同齡人之中她要顯得高挑些,她留著利落的馬尾辮,但是馬尾剪得略短,剛剛掃領,不同于慕歌三十余歲的時候見到的一位劍道館的少女學徒,留著過肩的馬尾辮,揮舞竹刀的時候馬尾隨著斬擊而飛舞。

慕歌看見了提著個黑色水壺去打水的安竹軒,揮了揮沒有提著水壺的手,算是打了個招呼,如果讓他知道安竹軒一直都記著他跟她打了多少次招呼他一定會從一開始就每次見面都開口問好,當然,從未來追溯過去本身就是一件愚蠢的事情,除了后悔人類什么都做不了,所謂甜蜜的回憶也是相較于痛苦的回憶而言,人生是搖擺在痛苦與無聊之間的鐘擺,只是看你是否選擇那一聲嘀嗒,否則就在這一切之中沉默好了,所以就算說如果,慕歌也不會這么做,何況本來就沒有這些無謂的如果,因為一切都是不斷向前的,不管是好是壞,時間就像滾滾的車輪,碾平一切,不管是螳螂還是螻蟻,抑或是巨石,就算是一座伊斯坦布爾也可以在戰車的鐵輪下淪為廢墟,哪怕它曾被認為是世界上唯一的那座城。

安竹軒禮貌地向慕歌點點頭,盡管聽到自己的心臟在擂鼓一般地作響,她仍是面不改色的請慕歌先下樓梯,慕歌遲疑了一下還是選擇了退后一步讓安竹軒先行,他倒沒有什么別的想法,只是想表現出自己的禮貌,畢竟應該請女生先走,同時他也喜歡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運行,而不是自己按照別人的想法去做事。

安竹軒點點頭往前走,慕歌緩緩地挪動了自己的步子,此時此刻,他的心中無比平靜,因為他在思念著一個人,盡管他的前面就是被不少男同學用頗為仰慕的眼光看待的安竹軒,他的內心卻在思念一個人。讓年老的慕歌難以相信的是,他竟然在二十一歲再遇冉夢蘭之前有過一段這么折磨他的愛戀的心路歷程,他從來不敢對自己說他的初戀是冉夢蘭,更不敢說唯一動過心念的人是冉夢蘭,不,冉夢蘭之前還有一個人,如果不是她,就沒有那之后的一切事情了,有些時候事情就是這么有趣。

哪怕如今這所學校已經被拆掉了成為了一塊平地似乎還要修建什么政府大樓,但這里畢竟承載了當年懵懂年少的慕歌第一份最炙熱也最苦澀的感情,似乎也只有用這么矯情的文字才可以描繪當年那個很矯情的少年,而當那個矯情的少年很矯情地想到了他以為自己會一直喜歡下去的女生的時候,那個女生也就這么恰如其分地出現在他的面前。

很多年后在參加冉夢蘭的葬禮的時候,看著身邊已經白發蒼蒼不復昔日年輕美麗的外貌的梅凝霜,慕歌的反應是憑空生出一腳踩空落下空谷的感覺,借用《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的一句話,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讓這個人在自己的心頭盤旋了這么多年,想想自己就像東非大草原上的一具腐尸,而梅凝霜就是一只不斷注視著他的兀鷲,可笑當年的他還一直天真地以為她其實是上帝派來的天使,要將他這具受到了圣裁的尸身帶去天堂。

當年越是天真地相信著,就越是痛苦地承受著,這本身就是青春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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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這一切如同發生在瞬間,如同發生在昨天,完完整整地被一只無形的大手摁入慕歌的腦中,讓他哪怕是被人撞倒了都沒有反應過來。

多么奇怪,明明應該回憶自己和冉夢蘭的過去,想著想著竟然想到了自己的高中生活,而且冉夢蘭還沒有露過臉,慕歌將這一切歸咎于自己思想的跳躍性以及被人撞倒的突兀,他一開始確實想到了冉夢蘭,想到了兩人初次見面時冉夢蘭身上帶有的淡淡的山茶花氣息,青裙玉面如相識,九月茶花滿路開,明明在名字之中帶有一個蘭字,卻又偏偏最喜茶花,盡管被人嘲諷為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慕歌在二十一歲之前一直都沒有見過茶花,可是在那之后他也學普魯斯特一樣在扣眼里別上一朵白雪塔,給本身就有些陰郁的臉更加蒙上一層憂傷的氣息,當然那個時候那朵白雪塔象征的更多是愛情的甜蜜,而不是那位法國意識流大師獨有的壓抑。愛茶花也會種茶花的冉夢蘭在告知慕歌這一個喜好的那一刻讓慕歌眼睛一花,仿佛弗拉倫蒂諾見到了花冠女神一般,全然沒有想到自己剛剛就地一滾占了眼前這位妙齡女子的便宜,而且還借著是高中同校同學的名義搭上了訕,而這點本應有的淡淡的不好意思穿越了四十年狠狠地砸在了踉踉蹌蹌站起來的慕歌身上。

慕歌沒有抓住伸過來的攙扶的帶有歉意的那只手,那是個年輕的小伙子,戴著一頂鴨舌帽,耳中塞著銀白色的耳機,穿著一身亮閃閃的黑色皮夾克以及黑色的皮褲,在下午的陽光下顯得很是有風格,他一臉緊張,盡管慕歌保養得很好,但他很明顯是個老人,無論如何在這座城市撞倒老人都是一件危險的事,無論對于撞倒老人的人還是老人來說都是。

慕歌在年輕人的眼中看到了自己,在有些慌亂中打好的領結沾上了灰塵,黑色的西裝有一側蒙上了一個掌印大小的沙土,除此之外沒有什么別的地方弄臟,一邊嘟噥著沒關系一邊自己站了起來的慕歌因為從躺在地上轉到站直身子而眼花,他瞇著眼睛倒退了一步,竟然看到冉夢蘭站在自己的面前。

他有些發暈,這個場景像極了他在離開這座城市數年之后回到這里下了火車再次看到她,盡管當時她身邊已經站著另一個男子,兩人十指緊扣目視遠方,很明顯看著的是另一節車廂里面的她的小姑子,全然沒有注意到慕歌為了掩蓋自己的淚水發了瘋一樣地向前撥開人群,找一個僻靜的地方擦干凈這些此時此刻不應該讓任何人覺察到的液體——因為眼前的冉夢蘭并沒有看著他,而是看向他身后。

他于是隨著冉夢蘭的目光看去,似乎是個很熟悉的身影,但是一閃而逝,他也沒有過多地在意,再將頭轉回來看時冉夢蘭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不停道歉的小伙子。

他有些不耐煩地對小伙子斬釘截鐵地說了一句沒關系,大踏步地離開了,直到此時他才意識到擦傷了膝蓋,但他必須堅持大踏步地向前走,因為一旦停下來,他腦中就會浮現出數不盡的亂七八糟的回憶,比如在某一個靜謐的下午他在課桌上思前想后如何給梅凝霜寫一封信,而靈感來源是司馬相如的那首《鳳求凰》;再比如在一個沉郁的雨天他望著窗外的雨滴在想念暫時離開了學校的梅凝霜,掛念著她一到雨天就會發作的鼻炎;再比如——該死,為什么明明應該忘卻很久的那個傷他至深的女人,此刻卻不斷地浮現在他的心頭,就像一個幽靈,當年他心里的那片早應被焚燒干凈的梅花群落此刻卻在逐步地浮現清晰,他猛地閉上眼睛,發現自己越是阻止自己去想梅凝霜,腦中的影響就越清晰,他甚至想起了一次逗弄梅凝霜結果自己被嚇個半死的經歷,嘴角不由自主上挑起來。

媽的,他暗罵一聲,他不想自己的心里有半點對不起冉夢蘭,可是越這樣,冉夢蘭的面目就越是模糊,他突然站住了,因為他有些忘記自己為什么要向前走了。自己本來這個時刻應該在思考晚上吃什么,是繼續吃新學會的石鍋燜雞還是試試酸筍燜雞,是考慮一下出去吃餃子還是在家煮面;本來這個時候他還可以看看書,他剛買回來康拉德的《黑暗的心》,還沒來得及看這個了不起的海員和偉大的海洋作家的著名書作;他本來還可以做不少事情,此刻為什么如此茫然地向前走著?他平時也很少外出,為什么一出門就被撞倒了?

冉夢蘭去世了,他低聲對自己說,說完這句話,沒來由地他擦了擦眼睛。

沒有淚水,但是很疼。

他終于想了起來,自己是來等花瀟菊一起去冉夢蘭家里的。

以什么身份去?以什么來表達?

慕歌突然想起拜倫《春逝》里的那句詩。

假若他日相逢,我將何以賀你?

以沉默,以淚水。

假若他日你逝,我將何以見你?

以沉默,以淚水。

慕歌久久地站在路上,他看見了那個滂沱的雨天,冉夢蘭一直在路口等自己,而自己遲遲沒有出現,他看見了冉夢蘭淋了一身的雨,只因將那把傘借給了一個同樣在等人可是沒有傘的年輕人。

如果有人告訴他,那個沒有傘的年輕人就是撞倒他的那個年輕人的父親,他會作何感想?也許什么感想也不會有,因為沒有這個如果。慕歌看見了自己氣喘吁吁地趕過來,結果卻是空無一人的街頭,他看見了自己失魂落魄地走向冉夢蘭的家,看見了冉夢蘭的父親走出來遞給他一封信,看見了他自己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家,看見了自己茫然無措地撕開了那封信,看見了自己將那封信放在胸口眼淚肆意地流淌。

他右手伸進西裝襯里,掏出了一張發黃的信紙。上面的字跡很是瘦硬,瘦且硬,全不像女子寫出來的筆畫,筆中刀,風骨自佳,三十多年過去,依舊飛揚,可卻是字在人亡。

慕歌將信紙用心地疊好,仔仔細細小心翼翼地放回了西裝襯里的口袋,另一只手很自然地伸進了西裝口袋之中,熟練地掏出了一塊黑巧克力,咬下一塊含在口中,將剩下的用錫紙包好放回口袋之中。做完這個動作他才想起這個習慣他已經堅持了四十年,冉夢蘭知道他喜歡吃巧克力,可是不愿意他吃那些過甜的牛奶巧克力,每次在他出門前都在外衣口袋里裝兩三條黑巧克力,他離開冉夢蘭之后換成自己給自己裝,一裝便是四十年。

他深呼吸了幾口氣,感到氣不是很足,于是挺直了腰長吸一口氣再慢慢呼出,然后繼續大步向前走去,花瀟菊的房子就在前面,因為她已經站在了前面。

慕歌沒有遲到的習慣,他喜歡在約定的時間前早到十五分鐘,可是如果沒有約定時間,他就會盡可能地慢慢走,一副將時間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樣子,其實每走幾步路就要看一看懷表,那塊銀色的懷表是冉夢蘭送他的二十四歲生日禮物,冉夢蘭送他的東西他幾乎都還了回去,只有幾樣他不肯給回,冉夢蘭也沒有強要,反倒是將他送給她的東西全部還給了他,包括他視若珍寶的奇楠手鏈,這是他送給冉夢蘭的最后一份禮物,也是冉夢蘭最先還回來的。

花瀟菊知道他有這個奇怪的習慣,所以每當兩人有約她必定踩點到,讓慕歌小小地滿足一下相比較更為守時的不能被稱之為虛榮心的虛榮心,如果沒有準確的時間她會估計慕歌出門的時間,然后在這個時候出門,同樣滿足慕歌掌控時間的想法。

慕歌在離她五十步遠的地方站住了,輕輕地拍掉了領結上的灰塵,結果不小心扯松了一點領結,有些惱火的慕歌干脆將領結扯下來重新打過?;t菊就站在五十步開外的地方注視著這個看起來不算太老的小老頭一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的樣子打著領結。她知道慕歌已經三十年沒有打過領帶了,而四十年前慕歌是只打領帶的。哪怕是去那個給他打了好幾年領帶之后足足三十年沒有打過如今去世的女人家里他仍是不愿意再次打領帶,她同樣知道慕歌不知多少次發狠說要將那條酒紅色領帶扔掉燒掉,而事實卻是他將那條領帶放在衣柜最隱秘的地方足足三十年。

哪怕是現在,他還是不想繞過這個彎,因為如果他繞過去了,他就真的過去了。

慕歌略略有些失態地將領結扯了下來,這是一條黑色的天鵝絨絲帶,在這個一切都以機器沖壓制成的時代之中作為一條純手工的絲帶已經是很難得的工藝品了,同樣如此的工藝品還有慕歌嵌在西裝袖口紐扣之中的純銀外殼的懷表,當年冉夢蘭打算送他一塊玫瑰金的,但是慕歌說他還是喜歡銀的淡雅,實際上是慕歌和那位銀店老板有交情,所以老板給冉夢蘭開的價也就不高不低,在那個他們兩人寫信還要顧及郵費的時期,這樣的節儉已經可以被稱之為奢侈,但這畢竟是冉夢蘭送他的最后一份禮物,那個時候兩人已經不用再聚在一起吃同一碗牛肉面。

慕歌緩緩地用食指的指肚捋過絲帶表面,輕輕地系在領口,用自己二十多年前學來的打領結方法緩慢而有序地打好了飽滿的結,定了定神,一副氣定神閑的樣子大踏步走上前,對花瀟菊點頭示意,兩人并肩向前走去。

花瀟菊穿了一身象牙色的禮服,過踝的長裙將她本就高挑頎長的身軀勾勒出優美的曲線,站在遠處看這位六十歲的女士,如果是看背影也許會誤認為她只有三十歲,保養極好的鵝蛋臉上面微微透出一點點的歲月的風霜,痕跡在眼角展開,但比較細碎,皮膚依然緊致,甚至連色澤也是光滑如新。一旁的慕歌臉色有些不太正常的紅潤,嘴唇的青紫出賣了他此刻的精神狀態,眼中斜視的光芒也在此展露無遺,盡管同樣保養的不錯,但是站在一起立刻便相形見絀了。

花瀟菊并沒有先開口,因為她看不明白慕歌的表情,慕歌雙顴鼓起,這是他發怒的表現,但是花瀟菊實在是不能明白他為什么要發怒,盡管已經相熟半個世紀,她在有些事情上還是搞不懂眼前這個古怪的人。如果她知道此刻慕歌腦中的景象,恐怕鎮靜如她也會驚呼出聲。

慕歌的思緒還是混亂不堪,他看見當年十六歲的自己初見冉夢蘭,當時冉夢蘭同梅凝霜并肩而行,想想也是好笑,與自己關系最緊密的幾位女士竟然都跟自己有著同學關系,哦當然除了楚獨幽,似乎已經有二十余年沒有她的消息了。

該死一旦想到了冉夢蘭思緒就會像被踢了馬刺的瘋馬一般撒開四蹄沒命地狂奔,完全沒有辦法受到控制,慕歌咬了咬舌頭,強迫自己將腦中的景象牢牢地固定在那天第一眼見到冉夢蘭。其實他早在那以前就聽說過這個名字,在冉夢蘭的初中她有著“九海幽蘭”的美稱,她曾受校長親書“腹有詩書氣自華”,她家藏書之多,比起慕歌家有過之而無不及,更不用提她家學淵源,父母皆為國學大師,冉夢蘭自幼便有一份書卷氣息,在小學的時候便能落筆填詞,當時老師將她稱為小易安,而后老師再稱她“賦如耆卿,清比叔同,情堪易安,意足性德”——這樣一個名動全城的才女,慕歌自然早有耳聞,不過從來沒有起過想見見她的念頭,可能也是因為慕歌自身性格使然,他性本高傲,處處要強,看到有人跳得比自己高都要千方百計跳得更高,自然不想遇到這樣有可能將他比下去的人。

但是事情就是這么有趣,在他最不想遇到這個人的身邊站著他最想遇到的人,梅凝霜是在開學初第一次見到慕歌,那次偶遇讓慕歌輾轉反側良久。

那次也是一次打水,慕歌看見走到自己身后的女孩子,梳著頎長及肩的馬尾,畢竟在那個年代不是馬尾辮就是麻花辮或是蘑菇頭,披肩的長發還不是太能被人所接受。女孩子笑容可掬地對自己點了點頭,慕歌頗為禮貌地微笑回禮,結果沒有注意到水管的一些老化問題帶來的水壓不穩和出水不暢,等到回過神來熱水已經不出很久了,有些不滿的慕歌敲了敲水龍頭,結果老化得頗為嚴重的水龍頭直接掉了下來,飛流直下的熱水濺了他一手。

事后慕歌從校醫室里出來,左手包上了繃帶,但還是隱約看得見其中那似乎是熟掉了的蝦蟹一般的紅肉,那是他與梅凝霜的初遇,結果就遇到了他一生中唯一一次被熱水燙傷的情況,后來每次回想起這次打水經歷,他就會暗嘆一聲果然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注定好的。

梅凝霜看見走進樓道的慕歌,笑著打了聲招呼,慕歌笑著揮揮手,看到那之后沉默地走上來的一個似乎走在陰影之中的身影。他定了定神才看清那身影的臉,臉略略有些收尖,比起安竹軒的鵝蛋臉要尖上不少,但并不顯得長,眉毛同樣很淡,也同樣很長,但是卻是他沒怎么見過的倒八字,給人一種淡淡慍怒之感;秀氣的鼻子較為修長,嘴抿得很緊如同一條剛硬的直線,讓人看不見唇的顏色,同樣留著馬尾,但是并不如前面的梅凝霜的長,較之安竹軒的掃領要長一些,手很長但也很細,整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削瘦的紙人,而且還比較高挑,但是行走的時候強行穩定的步履出賣了她實際上有些虛弱的身體。慕歌的目光只是在她身上一掠而過,便又轉移到她身前的梅凝霜身上。不知道如今的慕歌是否會后悔當年初見冉夢蘭的時候竟然只是將她當作一個身體不太好的女同學而沒有多加關注。

冉夢蘭有哮喘這件事情是他二十一歲再見冉夢蘭的時候才知道的,那時冉夢蘭病態蒼白的臉上總是會浮現兩暈不太正常的紅潤,慕歌問過幾次她都搪塞過去,直到一次兩人在草地上學習泰勒斯仰望星空,咳得氣差點接不上來的冉夢蘭才告訴了慕歌這一事實。

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冉夢蘭從來沒有大聲說話,因為她一旦把聲音提高呼吸就會加快,那么對于她來說就是致命的一擊,她也許從來都沒有想到因此而帶來的輕聲細語會成為慕歌喜歡上她的一個理由。

這個輕柔的聲音,帶有一絲絲的用力,讓慕歌記住了四十年,最后一次聽到這個聲音是她在教堂前的一次公開演講,這個聲音已經渾濁不少,但還是很輕,很柔軟,很溫暖。

慕歌習慣成自然地摸了摸自己的左手手腕,當年冉夢蘭就經常給他按摩這個關節,因為他以前運動過量扭傷過一次手腕,所以冉夢蘭送了他一只護腕,當然現在被回收了回去,慕歌記憶中那只護腕的樣子已經不是很清晰,似乎是深藍色的,帶有墊片,每次帶上都會感受到其中的溫熱以及內里的關心。將護腕還回去以后也沒有人幫他按摩手腕了,薛云子曾經自告奮勇幫他按摩過幾次,他也并不是不領情,但總是因為碰觸到這個身體部位就會神經反射一般想到冉夢蘭,于是也就不再讓薛云子用那雙縱橫十九道的手幫自己舒緩腕部關節。

慕歌刻意放慢了腳步,盡管花瀟菊的步頻和步距在女生中已屬少有,但是如果慕歌走快起來她還是跟不上,慕歌也清楚自己走的過快,因此用四步的時間將腳步放緩,等待那個快步趕上來的女人,他聽得見女人因為加快了步伐而略略有些氣喘,這份因為走得快而帶來的優越感早在三十年前就蕩然無存,但是此時此刻聽著花瀟菊快步趕上,他卻無來由想起一個老友,如果他如今還活著的話,自己該叫他一聲妹夫了。

慕歌想起那個大大咧咧的家伙,目光都變得輕浮起來,如果此刻那家伙在,恐怕會摟住自己的肩膀一邊安慰自己一邊自己哭的稀里嘩啦然后說要請自己好好喝上一杯但是最后還是自己出錢;或者更多的可能是說上一句將悲痛轉化為對五臟廟的祭奠吧拉自己出去下館子點好些又貴又不果腹的精致小點當然最后也許還是自己付錢。

搖了搖頭,慕歌想起寅甘棠,想起他最后在床上悠悠地看向遠方,慢慢地從牙縫中擠出一句,其實我欠你好幾頓飯呢。

其實欠幾頓飯算什么,你還欠我的妹子一個承諾呢,你欠的東西多了去了,你以為你行你有本事撒手跑了,留我妹子一個人守身二十年?慕歌在肚子里狠狠地罵了一句。

在這種時候他能想到這一條,可見他的思維已經不止是跳躍性極強了,根本就是一只跳蚤,生命的意義就在于蹦跶。

說起來自己其實不是很能蹦跶的,因為體重的原因,膝蓋一直不是太好,慕歌想到當年一次下樓梯膝蓋一疼直接摔了下去,瑟瑟寒風之中自己坐在樓道上孤零零地揉著膝蓋,沒來由地想喝酒。

跟冉夢蘭在一起的時候沒試過發生這么丟人的事情,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有這么丟人的事情,旋即發生的事情也是足以成為甜蜜回憶的,像那之后的不少平地摔跤滾下樓梯摔下床,真正疼的當然不是肉體上的鈍痛,而是心頭又一次感受到空缺的沒來由的怒火。

他曾無數次想過如果有一天他能直面冉夢蘭他該說什么,畢竟冉夢蘭已經結婚,他不能像四十年前那樣開口來一句妹子你是看著我摔才摔下來的嗎這樣調戲的話語,也不能重復他們兩個還在一起的時候那份款款的深情,盡管當年的承諾聽起來很美好但如今四十年過去該怎么過還是怎么過,什么陪伴等下去堅持都成為了社會碾過的渣滓,他更不能像那之后那樣的精心包裝成一個公子的樣子,明明不是那么放浪的人一定要將喉嚨抹上一層油聽起來就像鑰匙插入鎖孔一般,盡管順暢,但尚需扭動,而且除了開鎖與鎖門什么也做不到。他最后的想法是既然實在想不到該說的話,那就微微一笑好了,結果真的相遇的幾次,他連笑都做不到,有一次在鏡中看見自己,臉上的肌肉像是被人用掛豬肉的鐵鉤鉤起來然后用螺絲釘旋進去固定好,笑的分外燦爛,分外真實。

冉夢蘭孀居三年了,慕歌突然像剛想起這事一樣,他自嘲地笑笑,他當年生活的唯一希望就是在《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看來的,要將游蕩半個世紀的猛虎扼死,而且虎皮就這么披上,沒想到猛虎自然死亡了,準確地說是在睡夢中離世的,冉夢蘭一覺醒來習慣地去做早餐,做完后洗漱完畢如往常一樣叫醒丈夫,但是丈夫再也沒醒過來。

不如烏爾比諾醫生那般德高望重名滿全城,林離先生的名氣多半都是作為“才女冉夢蘭的丈夫”和“著名社會活動家林擻之父”而體現出來,論才學,他不如妻子,論社會影響,他不如兒子,但是他在這個家中就是整個鏈帶上最精密的齒輪,他磨損了罷工了,整個家庭齒輪就完蛋了。

不知道冉夢蘭會不會想起林離曾經在婚禮上低聲說過的一句話,要幸福我真的很難給你,但是要穩定世界上興許沒有比我更能給你這點的男人了。而慕歌曾經面色陰郁地在一個陰天中輕聲說道,如果你要幸福的生活,當然得看什么是幸福,如果只是讓你感到快樂,那我可以做到最好,可若是要一個平靜的生活穩定的日子,我很難作出承諾。

慕歌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距離他與冉夢蘭就此別過的日子還有半年,如果他知道半年后自己就要經歷人生中一次相當大的打擊,不知道他還是否會堅持自己的說法。但以他那個“牛排要三成熟你煎到七成太老我吃不了”然后能將整份安格斯肉眼吃下去的別扭性格,估計還是會照說照做,就算很多事上他很浮躁,比如在給年輕人帶路這件事上他總是沉不下心,但是在給承諾這種事上他秉承的觀念是說實話而非空話。當然,到后來他發現人都喜歡聽空話反正到了真的需要實干那一天也基本上將話給忘了,他就隨意了。

走到冉夢蘭家門前,三年前這里已經舉行過一場葬禮,作為全市最大的一處房子,它與四周環境強行格格不入讓人第一眼看上去不會太舒服,完全復古的木石結構,紅墻綠瓦,以一種向周遭宣戰一般的姿態拔地而起,狂怒的飛檐不知是冉夢蘭少有的一種報復式的宣泄還是林擻的狂傲,正門的朱紅看得讓人晃眼,盡管上面沒有總計八十一顆銅釘,但是還是會讓人在一瞬間以為上面真的是明晃晃一水兒鎏金黃銅釘,剎那之間油然而生出一種自慚形穢之感,哪怕是來這里徘徊不算少的慕歌,走到此處仍是有些腿軟。

他理了理西裝下擺,本質上是為了掩飾自己不斷打戰的雙腿,他不是沒見過死人,不當然不是怕見死人,更不是怕見去世的女人,當年宋鶴楷被病痛折磨的眼睛都閉不上,只有自己在旁邊陪伴著她,讓這個慨嘆過世間男人沒一個有心的遍體鱗傷的女人在咽氣前說上一句也許你是不屬于這個世界的男人——當然不是因為恐懼,而是因為憤怒,但是惱恨什么呢?自己有什么好惱恨的呢?僅僅因為在六十一歲這樣的年紀目睹了等候四十年的人撒手人寰而憤怒嗎?

當然不是,似乎聽到腦中一個年輕的聲音低聲說道,我只是因這該死的無力感而憤怒,就算我的執念再強,也不能和時間賽跑,和生命比拼,和因果較量。

說得好像自己已經看透生死一樣,慕歌將滿是手汗的手掌塞回衣袋,有些心虛地擠出了一個笑容,也不知道是給誰看,估計是給自己看的,畢竟此時此刻沒有人看得清他的臉。一旁的花瀟菊似乎覺察到一些異樣,但是她清楚慕歌不愿被人覺察到自己的異常,準確地說慕歌是那種擺出一副“我現在很不正?!钡哪樀亲炖飬s說著你看到就好別表現出來的人,因此花瀟菊也只能嘆口氣。認識太久,有些事情一旦點破就問題大了,畢竟太熟悉對方了,一戳之下也沒有防備,那么之后的結果也不是雙方都一定接受得了的。

早有人等在朱紅色的門口,兩位已經換好了深黑色西裝的中年男人站在門口,表情嚴肅,看見慕歌和花瀟菊一并走來的時候其中一人向前邁上一步,對慕歌鞠躬示意,轉身對花瀟菊點頭示意,然后走回原處推開朱門,站到一旁。隨著大門呀的一聲被拉開,慕歌清楚這并非是這扇大門的老化,據說是林擻故意要將大門做出一種已經相當滄桑的感覺,給但凡進入這間屋子的人一種這是間令人生畏的古宅之感。

慕歌沒有進過這間房子,準確地說他最靠近這間房子的一次也就是晃悠到了邊上,他甚至沒有正面面對過這扇朱門,冉夢蘭的舊屋他倒是走到一次門前,那是他最后一次以“冉夢蘭的戀人”的身份去找她,當然最后接待他的是冉夢蘭的父親,在培養出冉夢蘭以前以“國學大師冉溯坪”的身份而聞名于城而在培養出冉夢蘭之后以“才女冉夢蘭之父”聞名于城的冉溯坪先生,冉溯坪先生很溫和地請當時已近崩潰的慕歌進家里坐坐喝茶,但是完全沒有開門的意圖,于是慕歌很清楚地知道了結果,在求問最后吹奏一次口琴無果之后慕歌禮貌地告了別就要走,冉先生這才將冉夢蘭最后一次寫給慕歌的信交給他并轉身入門。

毫無疑問那是慕歌生命中最陰暗的一段時期,但是他憑著一種我才不會就此而頹廢沉淪的古怪論調堅持了下來,其實內心比誰都空寂,他強忍了數年的沉郁,在出去一次長久的旅行回到這座城市下了火車無意間看見冉夢蘭的目光之后完全以決堤的淚水這一形式爆發出來,但在那時他也從未思考過冉夢蘭有可能會在和自己復合之前就駕鶴西去,而且他也沒有真正思考過冉夢蘭真的還有和自己復合的可能,用被邀請去赴婚宴的花瀟菊的話來說,林離是一個乍一看上去扔進大街里都找不出來的人,但是就像一塊鵝卵石,越沖刷越光潤,越覺得好,結果被慕歌冷冷地回了一句他又不是你丈夫又不和你過日子你說他好干什么,這句話脫口之快,使得慕歌意識到寅甘棠臉色變白已經晚了,這也是慕歌最悔恨的說出的話之一。

慕歌向前走去,在朱門之后是一條頗有意趣的小石徑,聯通朱門后的小前院和主屋,小前院以石路為界,兩側栽滿了花花草草,多以白雪塔為主,也終有辛夷花,遠遠看去粉白相間,一大簇雪團中零零星星點綴著幾率粉色,王右丞的那句“木末芙蓉花,紛紛開紅萼”形容的就有這份景象的妙趣,而至于他后兩句澗戶寂無人紛紛開且落在此處就很難體現出來了,盡管冉夢蘭確實很喜歡王摩詰,但也不可能將完整的四句都落實在花圃之中;一旁還獨出心裁地開了一方小池子,引了一眼不知是否活水汪著,主屋前帶出來一圍臺子,上有欄桿,池中星星點點的蓮荷,正應了李義山那句“竹塢無塵水檻清”以及“留得枯荷聽雨聲”。冉夢蘭曾送給慕歌一本李義山詩集,是朱鶴齡作的注,程夢星于乾隆八年重訂,比較少有的東柯草堂???,這本詩集慕歌鐵了心不還回去,最后冉夢蘭將慕歌送過去的影印的湯顯祖眉批的董西廂交回給他,終于是讓慕歌死了心,將這本詩集包好放進要還回去的東西之中,還專門用個小盒子同其他物什隔開來。

走進主屋,慕歌長嘆一聲,他本以為這會是他和冉夢蘭共同構思過的擺設裝點,因為木石結構的房子已然是他們共同想要的建筑風格,而那個前院的雅趣分明就是冉夢蘭當年構想過的,可見冉夢蘭在心中已經將他徹底淡化,關于他的事情照提不誤,如果還有半點對此僥幸的想法的話,那本此刻陳列在門邊的書柜最上層左數第三本的《伊豆的舞女》簡直輕松擊碎慕歌現在已經極為脆弱的心臟,那是冉夢蘭和慕歌作為交換的書,當時慕歌贈予冉夢蘭的是一本《變形記》。但是房子內部的裝潢風格并沒有依照他們兩人四十年前的構思中的半點來進行,而是相當樸素地進行了普通的白漆刷墻橡木板鋪地,沒有特殊的機關和變化,樓梯都用的是直梯而非當年兩人幻想的純金屬鍍鉻鏤空旋梯,讓慕歌還是有些失望。

他進了屋子以后就一直在等待,他擔心自己失態,因為他無從得知這些年冉夢蘭到底有沒有想起過他,到底有沒有留下一書半紙的東西是關于自己的,此時此刻的他就好像那個生來就沒有一顆心的男人,但是他不想在乎被人說什么,只是想知道到底有沒有留給自己的東西。禮貌地詢問了冉夢蘭的書房的具體位置之后,他走上了直道的樓梯,直愣愣的線條實在是太沒有美感了,他低聲暗罵了一句,這種沒有美感的裝潢設計也就只有林離那種溫吞的腦子才能想出來,此時此刻他有些急躁,心頭壓抑的怒火微微地向外冒。

冉夢蘭的書房在二樓,但是在門口已經站了個人,看起來并不是很高,穿了一身深黑色的大衣,梳著十分整齊的發髻,發色黑白相間,尤其是鬢角已經白透了,黑衣黑褲黑鞋,站在門前就給人以冷峻之感,但偏偏慕歌又油然而生出一種頗為熟悉的感覺。似乎感覺到有人要進去,黑衣人轉過身來讓出道,抬起頭看到慕歌臉的時候整個人都怔在原地。而慕歌在看到黑衣人的臉的時候微微一頓,有些困惑地轉了轉眼睛,然后輕輕地搖搖頭,走進了沒有關門的冉夢蘭的書房。

古色古香的書房中陳列著五個大書架,上面密密麻麻碼著數不清的書,仔細看會發現每個書架都罩了一層為了防塵防火的罩子,慕歌眼尖,看見了靠左的第二個書架從下往上數第二排右數第六本正是自己視為珍本的《李義山詩集》。有些局促,慕歌沒有在正中靠前一些的書桌上看見任何信紙一類的東西,楠木的椅子悠悠地泛著瑩瑩的光,桌面很整潔,但就是這樣的整潔使得慕歌愈加抓狂,他是希望有書信一類的東西留給自己的,至少像什么“我覺得我們之間從一開始就是錯的”這樣充滿了四十年前年輕人之間才會有的幼稚說辭也好,像什么“好久不見你怎么樣”這樣跟“吃了沒”一樣幾乎沒有任何意義的問題也可以,但偏偏沒有,空空如也,什么都沒有。

慕歌不死心地繼續搜尋了一遍,如果不是顧忌外面有人他有可能要將木板撬起來看看是不是塞在了板縫中間,最后面色灰敗的他頹然地走出了書房,接連嘆了三聲氣。

“你還好吧?”黑衣人關切地問了慕歌一句,這一聲好似一道驚雷將慕歌炸醒,他瞪大了眼睛看向黑衣人的臉,鵝蛋臉已經有些松弛了,但是那雙杏眼他怎么也不會忘。

“艾沐?”慕歌吞了口口水,聲音顯得有些尖。

被認出來的黑衣女士笑了笑,“慕歌,好久不見,你怎么樣?”

“我很好...”有些口舌打結的慕歌正想將話說完,才意識到語言已經卡在了喉嚨里,好不容易再次吞下一口口水想問多一句話寒暄一下的時候,艾沐將一封信塞在了他手里,轉身下樓。

在那里,是人們瞻仰冉夢蘭遺容的地方,但是必須有林擻的允許,慕歌并不在這個范圍之列,所以他陪花瀟菊前來。

他做好了看冉夢蘭最后一眼的準備,但是沒有做好見到艾沐的準備,他低頭看了看手中的信,白色的信封,就像一封商業信函一般,可是信的內容不可猜度。

不敢猜度。

這個女人,他本來已經將她忘記,因為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他還會再次見到她,而且他相信自己對于冉夢蘭的專情足以使自己對任何女人都保留在一個限界之內,但也就是這份自信,此時此刻又一次動搖了。

慕歌清醒過來,意識到接下來應該盡一個多年不見的老朋友的情誼,沒有再繼續想艾沐的事情,準確地說是強迫自己不去想,盡管很清楚地知道越是這樣自我暗示就越容易在腦中出現艾沐的樣子,但是他很清楚自己已經在腦中抹去了那個風風火火的女子,那個能打鼓的女子,不如今腦中已經沒有她了,那只幽靈已經隨風而逝了。

慕歌一邊下樓一邊在口袋之中擦干凈自己的手汗,臨近傍晚,不對外的葬禮即將進行,喪鐘敲響的時候冉夢蘭已經睡去半天了,她沒有向神父懺悔,她信教,但不盲信,她太清楚懺悔這種事情很大程度上的自我安慰性,她不想做齊亞帕托雷,就是這么簡單。

花瀟菊看見走下來的慕歌,有些驚訝他臉色的青白色像一個新入土的死人指甲顏色一般,慕歌少有這么憔悴的顏色,她不禁暗暗推測慕歌是不是看到了冉夢蘭留下的什么訊息,盡管剛剛自己已經很不禮貌地跟林擻求證過冉夢蘭什么訊息都沒有留下。

冉夢蘭的遺體在側房之中,已經由入殮師整理過妝容了,那張已經六十歲的面孔一瞬間回復到三十余歲,眼角的細碎的皺紋被輕柔地擦去,青灰色的唇被印上了淡淡的紅,雙手也被精心打理過,盡管尚未爬上老年斑,已經皺縮的皮膚仍是可以出賣她的年紀,但是在入殮師的工作之后雙手乍一看之下白里透紅十分潤澤,原本是黑色的齊肩長發隨著歲月變成了深灰色的短發,如今攏成了松松的發髻枕在腦后,她的表情很安詳,面頰上仍然保有那一絲不健康的紅暈,盡管此刻探討健康與否這個話題有些滑稽。但是慕歌就是忍不住想開口問一句,你的哮喘怎么樣。

三十年,沖得淡很多東西,但是沖不淡當年指尖挽留過的溫暖,可偏偏就是這份溫暖,讓慕歌一直深陷其中走不出來。

家中較為正式的哀悼儀式過后林擻聲情并茂朗讀了一篇悼文,既有濃厚的教會風格,又有深厚的國學底子,慕歌甚至以為是冉夢蘭親自寫出來的。林擻身子很高,臉頗尖,繼承了母親的倒八字淡眉毛以及父親溫和醇厚的嗓音,但是在朗讀悼文的時候,手部的一些下意識的揮動動作還是讓人站在數百米開外嗅到他身上的社會活動家氣息。

慕歌沒有上前跟冉夢蘭道別,本來也不應該上去,花瀟菊瞥了他一眼,他搖搖頭,他知道她的意思是詢問自己有沒有什么話要對冉夢蘭說,他是個無神論者,而且很多話這三十年已經一遍又一遍地說了無數次,現在說反而有種一拳堵在胸口什么都說不出來的感覺。他看著花瀟菊走上前站在冉夢蘭靈榻邊上,低聲不知道說些什么,耳邊聽著一個女人呼吸略略有些急促地走上前站到自己身邊。

他沒有轉頭,他知道那是誰,但是他不愿意事情符合他所猜測的,揣摩了一下艾沐會說什么,慕歌喉結上下動了動,“艾女士,很久不見了,你最近過得怎么樣?”

“剛剛被嚇壞了對我的問題沒有反應嗎,慕先生?”艾沐目不斜視,但是慕歌感覺得到她在微微顫抖,“我們很久沒見了吧,沒有想到會在這種場合再見。”

“這種場合用這種腔調說話不好啊艾女士?!?/p>

“別用這么嚴肅的口吻跟我說話,你今年才六十一,說話說得好像自己九十一了一樣?!?/p>

“這種場合還是嚴肅點好,”慕歌垂下眼睛,“人貴有自知之明,應該知道什么時候該有什么態度?!?/p>

艾沐沒有接話,慕歌用眼角的余光看見一星淚光浮上她的杏眼,在心中搖了搖頭,“我只是說多一句,有些事情我說過的,不會更改。”

感覺到艾沐握緊了垂下的右手的拳頭,慕歌輕嘆一聲,“你一直住在這座城嗎?”

艾沐微微一笑,“很驚訝嗎?”

慕歌微微搖搖頭,“不,只是好奇?!闭f完后便微微閉上雙眼假寐起來,他嗅得到空氣中有股不尋常的氣息,他不想讓這股氣息擾亂了他對冉夢蘭的傷懷。

艾沐雙手交叉環抱在胸前,并肩而站她比慕歌矮上一個頭,誰想得到這樣一個如今完全籠罩在黑色之中的女子在大學的時候曾經以一己之力組建起大學第一支女子橄欖球隊,同時還是校辯論隊的主力隊員,牙尖嘴利人見人怕,開口三寸舌便能將人擊得體無完膚,與慕歌那場當湖十局兩人你來我往誰也沒有說服誰,如今卻成了一個說著說著會突然沉默的人,盡管她并不想沉默,但是畢竟不能強求對方繼續說下去,所以沉默下去是最好的選擇。

花瀟菊往回走,示意慕歌該離開了,慕歌微微頷首,對艾沐輕聲道別,轉身向門外走去。

“慕歌?!卑宓偷蛦玖艘宦?。

慕歌站住了,花瀟菊看見這個情景,向后退開一步,這個情景似曾相識。她并不認識艾沐,準確地說是沒有交情,但是她聽說過這個名字,而且是從慕歌口中。

艾沐看著慕歌的背影,死死地盯著盯了足足九秒,一個年逾花甲的女士能在人不算少的場合做出這種舉動已經很難得,何況是在一場葬禮之上。這場葬禮沒有花圈,沒有挽聯,因為老早就做好準備的冉夢蘭謝絕了因此任何的“傷害自然的舉動”,但是平添一份肅穆與悲傷之感。

慕歌看起來只是站在那里,但實際上耳朵在微微抖著,他聽到艾沐的輕嘆,聽到艾沐轉過身去的腳步聲,他握緊了剛將信裝進西裝內襯口袋的左手,繼續向前大踏步走去,花瀟菊愣了一秒,看了臉色蒼白的艾沐一眼,快步跟上已經走得有些遠的慕歌。

慕歌走出大門,走上街道,走在路上,走到花瀟菊家樓下,轉頭一看,花瀟菊并不在身后,他雙手插袋,等了半晌,花瀟菊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了上來,沒有半點責備慕歌明知她穿了長裙跑不快的意思。

慕歌也沒有流露出歉意,他現在最掛念的已經不是冉夢蘭有沒有留下訊息了,而是艾沐給的那封信。同樣給出的一封信四十年前他也收到過,而那封信的下場自然不能跟冉夢蘭通過冉溯坪給自己的那封相提并論,慕歌的眼神有些發冷,他在思考如今靜靜躺在西裝內袋中那封信的結局。

他看著一言不發的花瀟菊,清了清喉嚨,但是其實他并不打算說話,所以清了喉嚨之后同樣沉默地看著花瀟菊,花瀟菊將眼睛看向別處,輕聲讓他好自為之,扭身走回了自己家,獨留慕歌站在門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慕歌慢悠悠地往回走,他覺得肚子有些空,本來他的打算是和花瀟菊結束葬禮之后解決晚飯的,但如今他心情相當混亂,也沒有什么興致在外面繼續閑逛,于是干脆回家自己做頓飯算了,至于做什么,暫時沒有想好。

他沒有注意到身后有個人遠遠望著他,然后輕輕捶了捶胸口,扭過頭去大踏步地不知走向何處。

慕歌冷著臉走回了家,有些粗暴地扯出鑰匙塞進了鎖孔之中,狠命地掰了一下,鑰匙發出了臨終的呻吟,但還是觸動了鎖簧,他很不耐煩地將鑰匙扔在長椅上,脫下西裝外套隨意地扔在另一處長椅上,整個人癱下來。

無名之火騰騰地燒著,而且越燒越旺,偏偏自己就是不知道為什么這么憤怒,就好像以前看過的一本忘了名字的書,里面那個殺人狂魔上街見人就砍,被警察撂倒之后嘟噥了一句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想殺人,現在的慕歌就是想發火,但是他在內里又是個理智的人,因此很想探尋自己惱怒的緣由。

他走到冰箱前面拉開柜門,取出一盤中午吃剩的燒雞,有些野蠻地撕去保鮮膜,將盤子塞進微波爐中加熱,自己從櫥柜中掏出兩個面團,拿著面團想了想意識到自己還沒有燒水,咬緊牙鼓起腮的慕歌面色有些漲紅地拿起一個頗為老舊的不銹鋼湯鍋,往里面加了半鍋水,點起爐子,等水燒開。居高臨下,他看得見湯鍋中的水垢,但是天地良心,他已經將這個鍋刷洗過五六遍了,這真不能說他不注意衛生。

事實上作為一個獨居的人,還是個常年獨居的人,就算以前家中有女人來過,但畢竟不是長期居住,因此衛生都是自己打掃,他也算是個愛干凈的人了,盡管這個習慣養成的不是很早,但是作為一個獨居的人他的衛生習慣比不少已婚的男人要好得多,不過那也許是因為那些男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都依靠妻子做家務或是很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像什么總是忙于工作沒時間之類的,慕歌自己跟自己住,找再多理由也是無濟于事。

等水燒開是一件很沉悶的事情,尤其是水從一開始的爆響到后期的沉悶咕嚕,就像年輕人在社會中從一開始的刺頭逐漸被磨成一塊光滑圓潤的鵝卵石,讓人聽著其實很不舒服,不知道該如何打發這無聊的時光,慕歌想起了艾沐的那封信。他咬咬自己的下嘴唇,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最后還是決定走出廚房從西裝內袋中拿出那封信來看看。

他掏出了那封白色信封的信,信封上什么都沒有寫,沒有寫信人也沒有收信人,沒有地址沒有郵編,當然也不會有郵票,慕歌突然懂了,這是一封不打算寄出去的信,也根本沒有得到回復的打算。

他突然想了起來,當年和艾沐分別的時候,她曾經說過,總有一天她會讓自己不禮尚外來,他當時以為她的意思是要學會拒絕別人或是主動終止來往,如今看來,似乎是抱了一種背水一樣的決心,將這封信當面交給自己。沒有撕開信封,慕歌就已經知道了信的內容,這恐怕也是艾沐敢于將信當著自己面交給自己的原因,因為如果慕歌還是當年的那個人,那么他就不會當著艾沐的面將信打開,如果慕歌變了當著艾沐的面將信打開了,以信里面的內容來看慕歌會怔在原地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總而言之無論怎么樣,這一封信都是可以直接遞交的,不用在意任何后果,因為她根本就沒有想要有后果,三十年的沖刷已經將四十年前的熾烈模糊掉了,如果說哀莫大于心死,興許慕歌還比不上艾沐。

慕歌還是打開了信,他抖了抖信紙,上面是熟悉的圓潤的字體,之所以說熟悉,那是因為他自己的字體跟眼前的很像,準確地說他和艾沐結識就是因為相似的字體,不過他的字偏硬,而艾沐的字偏銳,同樣學顏字出身,慕歌吸收了柳骨的硬峻,而艾沐則學到了歐體的一絲銳氣,這也是當年那個誤會最后解決的原因。慕歌沒有從頭讀起,他先去找署名,果不其然,沒有署名,他回到頁頭看稱呼和問候語,果然也都沒有,開門見山的就是正文了,自然也不會有時間,真是一封無頭信,不過也確實只有這樣的信才需要當面交與,而且這樣的寫信方式才符合當年那個鏖戰八方的奇女子。

想起當年那個憑一己之力連敗歷史系中文系哲學系三員大將的奇女子,慕歌突然有些想笑,但是他想起那三員大將說敗了之后面紅耳赤不肯認輸反倒嘲諷艾沐,他又突然不是很想笑,何況在這一瞬間他想起了冉夢蘭,同時想起了自己還在燒水,準備煮面吃。

他有些手忙腳亂地重回廚房,把火關小,將鍋蓋掀開,把兩個面團扔進去,等它們變軟,然后用筷子撥弄幾下之后將微波爐里的燒雞端出來,過一會把面條從鍋中撈出盛進碗中,淋上自己配好的醬汁,一個人在廚房邊上默默地吃起來,腦中交錯著艾沐的信和冉夢蘭的身影。

吃著吃著慕歌意識到,冉夢蘭的身影逐漸和艾沐的身影融在了一起。

所以一開始自己想到梅凝霜,但那其實不是梅凝霜,那是個象征,那大團大團的也不是梅花,而是相當普通的三角梅,那個像小鹿一樣活潑的身影也不是安竹軒,而是那個在校運會上狂奔而去如同踩著風一般的女子。

吃完了面,慕歌滿頭都是汗,他發現自己給自己挖了個坑,而且撲通跳了進去。

他心不在焉地洗完了碗刷好了鍋,在書房中鋪開紙筆,他打算寫信,兩封。

一封寫給冉夢蘭,用自己過去四十年的記憶去寫。

另一封寫給艾沐,但是不給她,準確地說是寫給自己的,捫心問問自己到底對于艾沐自己該做什么。

寫給冉夢蘭的信提筆便寫一氣呵成,寫完后慕歌擦了擦眼角的淚水,摸出了一盒火柴,熟練地擦著,將信紙點了。

寫給艾沐的信還沒提筆慕歌就明白自己寫不了,因為他要回憶自己和艾沐的過去,可是今天是冉夢蘭的葬禮,他不想回想起自己和另一個女人的過去。但越是這樣,就越容易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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