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云蒸,柱礎潤
柱礎,作為中國建筑的基本構建之一,清代稱之為柱頂石,俗名又叫做磉盤,或柱礎石。它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墊基石,凡是木架結構的房屋,可謂柱柱皆有,缺一不可。
柱礎的功能有三:其一是將柱身集中的荷載布于地上較大的面積;其二柱礎既可防潮,且高出地面,可免柱腳腐蝕或碰損;其三是裝飾作用。
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營造法式》
作為承載柱子壓力向下傳遞荷載的建筑構建,柱礎的尺寸決定于柱子的直徑。一般來說,柱礎的邊長是柱子直徑的兩倍,厚度則與柱徑相同。
大木作
在結構上,除了圓柱形和圓鼓形柱礎,大部分柱礎都是由頂、肚、腰、腳四分部組成。
礎頂:柱礎頂部與柱子過渡交接、上承荷載的部位;礎肚:占于柱礎的上半部,是整個柱礎最富趣味的地方,也是柱礎主要的雕飾表現所在,顯現柱礎個性、劃分柱礎類別的位置;礎腰:礎肚之下做收縮的部位,反襯上段凸出的礎肚;礎腳:柱礎最下與地面接觸、將荷載傳往地面的部位,比礎肚窄,比礎腰寬,外形上通常與上段的礎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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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朝代的變遷,制作和雕刻工藝越發精美,加上承載了宗教、民俗、審美等一系列的文化因子,使得柱礎的形制和雕飾越來越豐富。根據形式來劃分,可將柱礎分為十幾種。
1.覆斗式柱礎。覆斗式柱礎的上下底面是大小不同的正方形,側面是四個等腰梯形,形似斗口朝下放置的櫨斗,故稱覆斗。覆斗式柱礎中有一種形制特別的幾型柱礎,它是在覆斗式的基礎上,通過雕刻使柱礎成為一種具有四條腿的“幾”,并在幾的每條腿和兩腿之間雕刻植物、動物。
2.覆盆式柱礎。柱礎呈盤狀隆起,就像是倒扣的盆子,所以稱為“覆盆”。覆盆式柱礎多與蓮花型紋合用,稱作覆盆蓮花或蓮花覆盆。還有一種素覆盆,即不在柱礎上不施雕飾,在宋代屬于低等的柱礎形式。
3.鼓式柱礎。鼓式柱礎因造型似鼓而得名,又稱鼓蹬式、算盤珠式柱礎。鼓式柱礎從明代開始多見于家境稍殷實的富戶家,是民間非常受歡迎的一種柱礎樣式。
4.鼓鏡式柱礎。鼓鏡式柱礎采用鼓鏡柱頂,曲線類似拋物線,以鼓鏡上面做定點,徐徐收殺至柱礎的邊緣。原是素覆盆柱礎的變形,在宋代屬于低級柱礎。
5.瓜楞紋柱礎。瓜楞紋柱礎是在柱礎表面雕刻出瓜楞紋的柱礎,瓜楞紋既是柱礎表面的一種裝飾,同時也影響到了柱礎的平面形狀。有些瓜楞紋柱礎因為表面有瓜楞紋作為裝飾,就不再雕刻別的花紋圖案,而有些瓜楞紋柱礎還會另外在表面雕刻其他紋樣作為裝飾,以使柱礎形象更為優美。
6.寶瓶式柱礎。典型的寶瓶型形體細高,瓶頸處比柱子還要細一些,看上去脆弱、不穩定、易傾覆。改良后的寶瓶式變粗、變矮許多,看上去更近似于盛水的罐子,穩定性也增強了許多。
7.獸形柱礎。顧名思義,整個柱礎就是一個獸的雕塑。獸形柱礎以獅獸最多,另外還有臥象、臥羊、蟾蜍、龜、翼虎等。
8.四方形柱礎。柱礎分成四面,呈正方,在凸出的四個面上,作圖紋雕飾。另有一種“圓弧四方形”的柱礎,其形狀是在原先垂直的四個面,作圓弧形的變化。
9.六面/八面形柱礎。上段呈正六/八方形,通常在面積相同的每個面上,施以圖紋裝飾。多有束腰,在下段常作六/八方形或圓形的柱腳。
10.復合式柱礎。由多種不同的簡單造型組合起來,成為新的柱礎樣式。譬如圓鼓與基座、圓鼓與覆盆、基座與覆盆、八角形與鼓形等等。
還有一些其他特殊的形式,展示如下。
中國傳統建筑分為屋頂、墻柱、臺基三個組成部分,柱礎位于柱和臺基之間,是銜接兩個部分的結點。不僅承載了隔潮和傳遞荷載的功能,還使臺基和柱之間的交接在視覺上更為順暢。
柱礎雖然是柱的附屬構件,但外形上是獨立的。它的裝飾充分體現了當時工匠的高超技藝,同時也展現出屋主人的情操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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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