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書神讀書錄》
僅以此書,獻給最好、最美、最優秀的自己。
1.書神望著他的世界。一排排樹影在路燈的泛黃照耀下,緊緊貼在寂靜無人的水泥路上。他的世界不應該是這樣子的。他的世界應該充滿夢想的水彩畫。書神透過窗戶,透過萬家燈火,一邊凝望這個世界的風采,一邊品味著他最愛的美酒。此刻,已是凌晨三點。他愁緒萬千,睡意全無,孤身一人借酒消愁,渴望能憑借一醉方休,在他的世界里永遠長眠不醒。為什么如此悲傷無限,萬念俱灰呢?書神的夢想是成為一名能比肩于海明威、川端康成、列夫托爾斯泰、維克多雨果、福樓拜、毛姆、狄更斯、塞萬提斯、博爾赫斯、卡夫卡等寫出不朽作品的不朽作家。然而,他的夢是如此遙遠,仿佛永遠不屬于他,即使經歷百世,仍然無法抓住,無法觸摸。
書神今年二十三歲,自問自己看過的小說不少了,可為什么就是寫不出來呢?他充滿疑惑的眼睛,對在夜色下所掩蓋的樓房、街道、紅綠燈等眨了幾下。“或許我沒有這個天賦,命中注定不能寫下一部流芳百世,永垂不朽的小說。”書神是一名富商之子,談不上多有錢,但至少有點錢。在這種環境下,書神自然不愁吃,不愁喝,可以令人羨慕地度過一生。但他不甘平凡,立志成為一個擁有不朽之名的偉大之人。
書神躺在床上,藍色窗簾是拉開著的,月色透過窗戶,灑在他的寬敞的大床上。他的身邊是一臺蘋果筆記本。
2.書神醉的一塌糊涂,他以及離不開他的美酒了。書神的臉全紅了,就像一個鮮紅的蘋果儼然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醉鬼。在酒精的作用下,書神的腦袋昏昏沉沉搖擺不定。書神愈發思念他的夢想,可是他毫無信心,他覺得自己就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沒有一點點理性,只有瘋狂地癡心妄想。他知道,他的夢注定不屬于他。畢竟,比他優勢的人多的去了。但是他還是不甘心。他在床上翻來滾去,輾轉難眠。
第二天醒來,書神一如既往去全國最大的圖書館學習去了。他讀陀氏,讀的無法自拔,他讀托翁,讀的魂牽夢縈。在一排排書架之間,他心醉神迷,忘卻了自己。他對偉大作家是充滿敬仰和崇拜的。這其中還包括女作家:伍爾夫杜拉斯,瑪麗格特米切爾,艾米莉·勃朗特等人。他覺得自己缺少偉大的文學圈子,他的身邊根本沒有志同道合的人。他迫切地渴望自己寫下一部不朽、偉大的作品,可是他的才能太低太低。他身處于這種矛盾之中,彷徨不安,一直焦躁。他拿起一本本書,沒看幾眼,又放了回去。他來到一個書臺上,拿起一本《最后的訪談》,沉浸在閱讀里,過了不久,其中有這么一句話,觸動了他的內心:馬兒克斯說:當我看到海明威在古巴的書房時,我就可以立刻判斷出他的工作。一名小說家必然要有求知若渴的精神。于是,書神幡然醒悟,茅塞頓開,不再執著于夢寐以求的渴望:成為一個好的作家。他知道,他當前的任務是成為一個好的讀者,哪怕為此傾盡一生,雙目失明。這是《書神讀書錄》誕生的起因。
《書神讀書錄》
1.在通讀《最后的訪談》、《巴黎評論》第一遍的時候,我開始思考這么一個問題。作家究竟是有錢好,還是沒錢好。估計很多人都會說,肯定是有錢好啊。有錢,就有大把大把的閑暇用來讀書與寫作,有錢就能豐富自己的生活,使自己擁有更多的素材,有錢就能結交很多志同道合的文化人,讀書人。這樣想,當然是好的一面。但是世界上有錢的人也不少,可是成為作家的沒有幾個。有錢,誘惑也就多,人的本性偏于貪圖享受,好逸惡勞,有了錢,極有可能會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反而使小說創作處于不利之中。相反,貧窮與丑陋與一個人形影不離,他縱觀全身毫無驕傲與榮耀可言,自然而然會迫不及待地尋求自己的發光點,于是,他意志堅定,夜夜博覽群書,比那些又高又帥又有錢的人博學無數倍。這樣的情況太多了,人的本質是爭強好勝,愛慕虛榮,妄自尊大,自私自利的,當他在某一點上,不能將所有人挫敗,使所有人對他敬仰有加的時候,他必定會在另一個地方,拼命地將對手殺的無可還擊之力。
2.在《最后的訪談》里,馬爾克斯說:“當小說家讀到其他小說家的作品時,他們會把這部作品一一拆解開來,就好像對待一部機器,在教你如何寫小說這事情上,沒有什么比閱讀另外一本小說來的更有效。”他的這一句話,著實可以算得上是給那些在文學領域里乳臭未干、涉世未深的初學者、門外漢,傳授的第一個寫作秘訣。昨夜,我讀《包法利夫人》,我被福樓拜那詩一般的語言,溫情脈脈的文字所震懾,下定決心,他日若有時間,必定會像殘雪、納博科夫解讀小說那樣解讀它。當然,解讀是建立在熟讀基礎上的。解讀就是馬爾克斯所說的拆解。不過這一理想,我似乎不太能實現。因為經典名著,具有高價值的文學小說,實在數不勝數,太多了。我根本沒有時間一一熟讀他們,去解讀、拆解他們。不過,我正在像博爾赫斯一樣,作為一個好的讀者,向這方面進行最大的努力。即使,我終其一生,永遠不夠資格邁入文學殿堂的大門,我至少也要弄明白文學小說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究竟何等小說,才是偉大的作品,而非向讀者彎腰乞討之作,究竟何地作家,才是真正的偉大作家,而非欺世盜名,嘩眾取寵之人。大部分作品,大部分作家,都需要用時間來考驗,而那些只能盛行一時的,無疑都是不合格的沙子。那些流芳百世、永垂不朽的,才是真正的優秀的、發光的金子。
《書神流浪記》浪蕩一生又何妨1.書神是一個總統,也是一位將軍,更是一位首富。但他并不快樂,他反而感到深深的不幸,盡管他最心愛的女人就陪在他的身邊。他還是非常孤獨。他渴望成為一個流浪于各色各樣的生活中的詩人。他想盡情的體驗生活中的一切。然而,他被縱多事物纏身,無法實現自己的想法。他有時甚至羨慕窮人,只因為他從未體驗過窮人的滋味。他覺得能夠忍受貧窮的人都很堅強,就像一把尖刀插在心口上,依然默不作聲,不動聲色。世人都崇拜他,他曾經領導軍隊,打贏一場最激烈的戰爭。他曾領導自己的黨派,將對手擊敗的無可還擊之力。他曾用自己的財富,使自己的國家經濟猛增翻倍。他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他卻悲傷的難以自振,空虛與寂寞一起襲來,他只能自抱雙臂抵御嚴寒。他的詩篇,傳誦于每個人,無論老人或是孩子,富人或是窮人。人們瘋狂喜愛他的詩,不是因為他的威望,愛屋及烏,而是其詩具有真正的不可一世、無人能比的文學價值、詩歌之美。但是他并不滿足于這一切,他迫切地需要流浪,他迫切地需要擺脫現在的一切,投身于每一個城市之間的每一條街道里。他把他的所有,都交給他的助手:總統職位,將軍職位,所有財產,以及老婆、孩子。他去了全國最高端的一家美容院,進行一場由美到丑的完全性整容。當他出來的那一刻,陽光明媚,閃爍在他的眼前,他已經不再是從前的自己。他已決定隱姓埋名,改頭換像,從此開始他的偉大的流浪生涯。《書神的悲傷》三月的大雨淋在書神烏黑茂密的亂發上,淋在書神的厚厚的帶毛外套上,淋在書神光滑潔白的手指上,淋在書神柔軟的眉毛與高挺的鼻子上。書神手上拿著一瓶罐裝瓶酒,快步行走在旁若無人的街市里。街市上喧鬧的叫賣聲連連不斷,像母親的嘮叨聲聲入耳。手中的酒,快喝完了。書神有些微微醉,他喝上最后一口,將瓶子隨手一扔。他走進一家新華書店,他是這家書店里的常客。書店里燈光耀眼,門外依然是霧氣朦朧,點點細雨。一排排汽車在黑暗的軌道里來回穿梭。書店里的書籍都十分嶄新,裝訂精美,封面好看。書神喜歡看書,他一向喜歡沉浸在此種氛圍之中。他的理想,就是開一個書店,往后一生不斷的看書,沒有一個人打擾他的寧靜。但是,他知道他的這種理想,也是不切實際的。他手上沒有一點兒資金,并且電子書與網商雙管齊下,書店生意只意味著虧本。他認為讀一本好書,有利于一個人靈魂的成長。琳瑯滿目的書籍一起顯現在他的眼前,他根本讀不完。更何況,好書不厭百回讀,需要永恒地銘記在自己的心中。這樣一來,短暫的一生就更加沒有多少時間。他最近最喜歡的一部書是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他為其中的魔幻世界心醉神迷,他更為大師優美的文筆魂牽夢縈,佩服的五體投地。他像撫摸寶物一樣地,撫摸手里的這部好書。他總是忍不住地感嘆道:這才是講故事啊。此書幾乎沒有什么對話,字字珠璣,閃耀著鉆石般的刺眼光芒。書神知道,此書只能令他用盡一生去仰望。
《書神流浪記》書神來到一所不知名的大學里,在中文系里做起了教授,他講起課來繪聲繪色,原本漫無目的,四處游蕩的大學生,竟在他的魅力之下,猶如磁鐵一樣被吸引住。他們一個比一個專注,振奮的神情噴之欲出。書神業余后,仍然會寫下一首首詩,但他并不發表。他的詩,都是在暗無人跡的房間里,偷偷完成。他寫詩,完全是為了讓自己的靈魂舒服一點,一旦發表勢必會引起世界文壇的震蕩,記者與投機者的接重而來。盛名之下,其實難副。他對名利一向唯恐避之不及。他想活的真實點,如果他又像從前那樣,名高天下,那他又有什么自由可言?莊子說:至人無己,神人無功,圣人無名。這才是他追求的靈魂境界。在當了一個月的教授后,他又開始厭倦起來。他來到一家歷史悠久的工廠里,做起了一個小職員。還是沒有什么意思,三周后,他竟然跑到一個僻靜的農村里,拿起鐵鉗搬起了磚,大汗淋漓,他全身濕透,宛如一個溺水者剛從河水里爬出來。他覺得,這份真正具有勞動意義的工作,非常適合他,他決定長期居住在這里。他每天六點和宿友們一起起床,匆匆忙忙地刷牙洗臉,吃完早飯,一直干到布滿星辰的夜晚。沖完澡過后,十一點鐘,才輕松、涼爽、自在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在這里日復一日,他的學問開始慢慢遺忘,他的詩句開始不再燦爛,但他從來沒有覺得自己虛度年華,浪費光陰。他知道,任何事情,只要自己盡心去做,那么每一個日子都會翩翩起舞,美好充實。他愿意,如此安詳地度過一生。
《書神流浪記》
3.書神的確不知道現代文明是什么,他只知道人是為了信仰而活著的。盡管每一個人的信仰并不相同,但他們都在為之努力。書神的信仰很簡單,那就是少欲恬淡,豁達超脫地活著,他做不到徹底理解真理,他只能欣然接受古人的遺訓:達觀知命。這些窮人們一個個都真誠善良、內心淳樸,很好相處,不像他往日的那些朋友們頭腦聰明,為人狡猾,只能提防。他在這里是幸福的,他對生活慢慢培養起一顆感恩之心。他不再抱怨,為什么太多事情無能為力。他也不再傷心,為什么心靈無處可棲。他再也沒有了殺人的戾氣,他只有一顆和藹和親,平易近人的美好心靈。他的眼睛也漸漸閃發出光亮:他注意到了這個世界上的美,并決然不顧所有,只為這種美而活。他知道,這種美決不是虛幻。他已經懂得,盡管生活不停地欺騙我們,我們依然要信任生活,熱愛生活。
有時候,他從夢中醒來,半靠在床頭的墻上,看著宿友們每一個的睡姿。他那種孤獨,就好像被凍結了,永遠不會融化。他思考人生。人生是什么呢?他自問道。人生永遠沒有答案,人生就是人生。他思考了一兩分鐘,睡意又起,倒在紅色的被子里,繼續大睡起來。
《書神文稿》
1.12
我的一生,閱人無數,我打算把我這一生所遇到的各種形形色色的人全部記錄下來,用作家的筆法將他們的面貌入木三分地刻畫下來,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是聰明的,還是傻氣的。總之,每一個人,其實也就是我自身的一種投射與反映。我總能從人們那里看到我自己。但是呢?我并無作家的筆法,我只能以一個普通人的記述,去講我所遇到過的大是大非,耳見耳聞。首先,我要講述的是一對心地善良的情侶,毀于邪惡透頂之人的手里的心碎故事。這是一個悲劇,它一方面告訴我意志如何被情欲、恥辱感、挫敗打倒,卻拿生命來撒氣,一方面又告訴我愛情的火焰究竟有多么熱烈,在反復思考的猶豫與審慎之中,如何以心頭的榮譽感戰勝怯懦,個體在顛沛流離的命運之中,又是如何的脆弱。善良人卑微如蟻,邪惡人貴若神明,最終被其所害。我的朋友R,和他的女朋友J,都是中產階級者,并非那些窮困潦倒的負產最底層之人。他們都是那些常常把善良掛在面容之中的人。她們的微笑是那么的和藹和親,與之交往的人可以一下識別他們的真誠。他們收養過兩只流浪貓,一只白色,一只黃色。他們自己也并非多么有錢,卻做過許多樂善好施的好事。然而自從J遇見從豪車里剛下來的A,一切都被改變了。A穿上的西裝的樣子,迷住了她。他筆挺,英俊,他是上產者,一個名副其實的富豪,從他的氣質就可見一斑。
1.13
一個字都吐不出來,這是我為寫作而煩惱的第N天。萬斯同說:必盡讀天下之書,盡通古今之事,然后可以放筆為文。茍其不然,則胸中不能無礙。胸中不能無礙,則筆下安能有神。約翰遜說:為了寫作,一個作家的絕大部分時間是花在閱讀上;一個人要翻遍半個圖書館才能寫成一本書。我呢?我太懶,不肯讀書,只想不停地寫…一口氣也不放過的寫…畢竟,我是渴望做一個好的作家,而非一個好的讀者……我之所以以日記體、第一人稱做為文稿,也是為了時時刻刻監督自己。希望自己從今天開始能寫作一生。我也不知我該寫些什么。寫作不能胡言亂語,信口開河,一字一句都要認認真真。所以下筆之前,我都必須好好思考。自己寫下的文字是否得體。財富無數,權利無數,智慧無數,女人無數,又怎樣呢,這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只想成為我心目中的書神,像普魯斯特那樣,寫下一部兩三百萬字的神書《追憶似水年華》。他真是了不起的人。才華就像嫵媚動人、勾魂攝魄的女人,又像閃閃發光、光芒萬丈的金子一樣,令人艷羨。我若是能寫下這么好的作品,我死都愿意。今天早晨快速讀完了麥家的《人生海海》。覺得前半部分,寫的非常好,以小孩子的純真視角去寫,頗有《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味道。后半部分,隨便翻了翻,根本沒有興趣去看。前半部分,有細節,敘述真實緩慢,后半部分,幾乎沒有什么細節,敘述虛假太快。明顯感到耐心的喪失。第三部寫的太差了。不應該那樣寫。
1.14
我的一位朋友K對我說:文學毫無用處,歷史洞察人心。我覺得他太過片面,我補充地說道:有很多作品也是極為現實的。他很不以為然,一言不語。多年以后,我在回顧他這句話,我覺得他說得太對了。他后來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一路向上爬,現在成為我們國家的領導人,省級干部。我呢?我一片潦倒,沉溺于無用的文學之中,并且負債累累,買了一大堆的書,貸款添置了一個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書房。我真是一個瘋子。一個眾人眼里的瘋子。在他們的眼里,錢應該是用來賺更多的錢,或者是用來享受生活,做保障的。我違背了這一個社會原則,所以我理所當然地成為了一個瘋子。然而我覺得這只是小瘋小鬧,至多不過是在貸款的重壓之下發瘋,然后死去。我瘋的最重的是,我竟然覺得自己是作家的命,對于橫掃天下,稱霸文壇有著責無旁貸的使命。不擔起這一不甘平凡的使命,即使死了也不甘心。自古以來,有很多名聲不朽、勝于眾人的人,他們或者是將軍,或者是財閥,但不管是什么,我對他們一點點興趣都沒有。一個人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是旁人艷羨的冠軍。他不可身懷三頭六臂,樣樣精通。他總是有弱點的,他總要在某個方面輸于他人。花未全開月未圓,又何嘗不是人生中的佳境呢?我的任務應該是使自己從一堆糞污中努力綻放成一束紅色玫瑰,從臭水連連,陰慘愁容的溝壑里,慢慢升成一輪皎潔明朗的月牙兒。即使這玫瑰并未全開,這月亮并未圓滿。
挺住第一日:哪有勝利可言,挺住就是一切。我覺在寫作路上,我需要這種精神。寫作是無比艱難的。沒有堅強的意志,又說不話來,誰愿意動筆,更何況是囊中羞澀的我?所以我說挺住一天是一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我的朋友D是一生都在失敗的人,這個浪子嗜酒如命、離不開女人、干過苦差、喜歡跑馬,愛好音樂、唱歌,喜歡踢足球,偶爾還寫幾句詩,不斷創業,屢戰屢敗,二十年后,成功地將老爹的資產揮霍一空,并且負債累累,結果大富豪沒有成為,反而從原本的資產階級跌落到最底層的臭水溝里。妻離子散,但是信心從未凋零過,驕傲、高貴的堅強心靈未曾垂頭喪氣過。即使窮困潦倒,還是有很多女人圍在他的身邊讓他操。他操不過來,隨便挑了一個有點姿色,對他忠誠善良的女人結了婚。這女的比他小七歲,他此時四十二歲。可見是一個很有魅力的人,迷人氣質隨處散發。獅子倒在地上,仍然是一頭獅子。我曾說:你的興趣太太廣泛了,根本忙不過來,如果你專注一些,或許能夠成功。誰知他卻說:世人的成功對于我來說是一種失敗,恰好相反,我覺得我的那些失敗經歷,比任何美餐都讓人富有食欲,更讓人感受到生命力的存在。我被震驚了,我從他的眼睛里看到,我未曾看到過的光亮,這光亮一閃而逝,卻讓我仿佛看到一只藍色蝴蝶在黑色風暴之中,自由自在地翩翩飛舞,劃出一道又一道美麗的弧線。我頓時知道,像他這樣的人是不會失敗的。他是那么的灑脫優雅,猶如鋒利之刀不斷盤旋卻依然綻放的紅色玫瑰。
挺住第二日:我打算寫一部堅持夢想的勵志小說希望自己能在寫作過程中變得堅強起來能擁有拿破侖所說的屢敗屢戰的那種勇氣與光榮。美國作家杰克·倫敦的傳奇一生,是比較勵志的,他是窮苦人,卻能揚名四海,這樣的強者不是我的偶像,還有誰能是我的偶像?我有一個朋友D,他自己和我說:他這個人喪氣沉沉,沒靈魂沒信仰,只有瘋狂生長的自私,只有虛榮與欲望。精神病一大堆,什么強迫癥,精神分裂者,焦慮癥,樣樣齊全。他和我說:他最近去醫院看了一下。醫生說他中度抑郁。他天性單純,不知世故,把自己的事跟老板說。結果老板嚇了一大跳,立馬把他開除。這下可好,他的工作也沒了。他根本不知道該怎么辦,這也是他和我說的。我對他很是同情,可惜束手無策。我只能默默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老兄,一切都會過去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因為我深知自己比任何人都悲觀。這是一個充滿抑郁的時代,太多傷心的人無家可歸,彷徨的眼睛望向四方,缺乏昂揚斗志與奮斗,缺乏信心與希望,缺乏挺住到底的夢想。我認為我必須寫充滿奮斗精神,使人振作精神氣,擺脫抑郁,能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與美,命運不加,倒霉透頂,卻依然屢戰屢敗,充滿信念的故事。
去拯救這個世界至少四分之一心靈業已著涼的病人。這個任務是偉大的,是悲天憫人的。這對于我來說,必須將其徹底擔起。當然了,在拯救他人的同時,首先要拯救自己。
挺住第三日
我的朋友Z自殺了,他曾開玩笑地說:他遲早會死于貧窮之刃。那時,我們走在兩旁盡是油茶花的田野中的水泥路上,他的臉上的色彩比油菜花綠溜溜的根部,金黃的花瓣還要燦爛。如今,果真如此,我真是深覺可惜。死者去了另一個世界,其回憶卻仍然強烈地出現在生者的眼前,比任何一個時刻都強烈。他的絕筆有一句話說:驕傲的人不能忍受貧窮。其實,怎么說呢?我覺得是他對生活的要求過高了。他是屬于小資產階級的那種人,對于那些為還在生存掙扎的下等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高貴多少倍。可是他并不滿足于此,他的身旁周圍的朋友同學,比他有錢的太多了。他看不到那些生活過的比他差的人,他那疲憊而又饑渴的眼睛里,只有:向上!向上!他那種拼命向上,永不低頭的精神殺死了他,就像岳鵬舉那種精忠報國的精神殺死了他,就像楊漣那種刀砍東風的精神殺死了他。他是985大學里畢業的,本來以為努力學習,來到社會的門口里,生活會熱情地歡迎他,誰知當頭就是一錘,后面還有一系列的掙扎與打擊。他困惑,他沮喪,他曾失落地跟我說:畢生所學,只是為了那些養尊處優的富二代所服務。他的臉上,充滿苦笑,他的嘴角泛起一點點無奈。餐管的門口的飯桌,一共四桌,他們都在慷慨激昂,侃侃而談。我們的餐桌上,已經吃的差不多。盤子上沒有多少剩菜。小鎮子里的燈光顯得有點迷人,不知道是喝多了酒的緣故,還是有朋自遠方來的快樂。我對他說:可人生就是如此啊。
挺住第五日
上帝賜給我一顆瘋狂的心,沒有讓我像雄獅一樣地奔跑嚎叫,反而讓我淪落為一只無以為家,無處棲息的野狗,并且還是有些瘋、有些巔的野狗。我不會在再躲在黑暗而僻靜的角落里,傷心地掉下幾顆廉價眼淚,撫慰自己骯臟的落水濕透、冰冷凍結的毛發。即使做狗,也要做一只兇狠,堅強的狼狗,這樣才能不受人群的喊打。即使他們的手里有粗粗的棍棒,我也要讓他們見識我的厲害,我要用我兇狠的力量去震懾他們。他們是一群痛打落水狗的人,他們對于弱者不會有絲毫的憐憫,他們都是為了不使自己成為臺階,而絕情寡義踏著別人身體,把他人當臺階冷酷前行的人。他們的身上沒有絲毫的人道主義,他們的身上根本閃現不出一點人性的光亮。我要用我的尖牙勇敢地向他們戰斗。讓他們對我絕對的畏懼,從此看了我就閃在一邊,從此我將是一頭比雄獅還要威猛,比鐵血硬漢還要有英雄氣概的雄獅,從此天上天下的花朵都是為我而開,而不是見了我就迅速凋零。我用我數不盡的鮮血,在璀璨星空下,從無盡地獄里,劈開一條通往天堂的道路。我的驕傲從未倒下,即使他受了傷,但他仍然高貴,充滿著至高無上的榮耀。我決不讓自己像其他流浪狗一樣,最終死在發臭糜爛的垃圾桶里,被層層惡心作嘔的垃圾所掩埋,抑或死在臭水堵塞不通的陰溝里,被永遠遺忘在世間的某一個角落里,無人想起,亦無人懷念。
挺住第六日著名藝人郭德綱通讀過二十四史,還讀過各種野史等書,他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他說:沒文憑不可怕,不讀書才可怕。他也是一個歷經世態炎涼,飽受過嘲笑,屢次跌倒在生活之坑的人。我特別佩服他,他很有口才,很有見識,他不是死讀書的書呆子,他是活學活用,頗有毛主席的風范與氣勢,這是明眼人可以看出來的的,他是一個強硬剛直的斗士。毛主席一生藏書十萬冊,他也是一生讀書不倦,通讀過二十四史的。他說:三天不學習,趕不上劉少奇。劉少奇作為一個人才,在他年紀輕輕的時候就顯現出來了。他十幾歲的時候就得到了一個雅號,叫劉九書柜,真是千古讀書人的美談。我應該向他們學習,如果我立志成為作家的話。讀書是寫作的最基本的一關。如果我連最基本的第一關都過不了,又何談后來的創作呢?莫言在軍旅期間,就曾橫掃圖書館,讀了三千部書,為他后來的創作打下了基礎,提供了素材。他橫掃圖書館,頗有錢鐘書橫掃清華圖書館,馬克思橫掃大英圖書館的氣勢。據說,列寧也是一個酷愛讀書的人,在他的全集里竟然引用過一萬多種書籍,做下一千多種讀書筆記。是啊,不然日理萬機的他,又怎能寫下《國家與革命》這樣的巨作呢?可見,讀好書是可以增長一個人見識的。我如今已經二十三了,現在才立志成為一名作家,過去的二十三年里,我生活在貧窮與愚昧交織,信息閉塞,資源稀缺的鄉村里,沒有讀過幾本書,不像那些書香世家的子弟,年紀輕輕,就才華橫溢。現在怎能不彌補過往的班班劣跡呢
挺住第七日:也許,這才是真正的生活。我的朋友M才三十歲就開始隱居起來。我參加過他的隱居地,那是在一片田野與溪流之間,浮上云端的住宅。那是一間小木屋,一共有上下兩間。下面是客廳,上面是他的書房兼臥室。他的臥室擺滿了書,他和我一樣喜歡讀書。房間里沒有太多物品,簡單干凈。我坐在他的床上,他正在邊翻書,邊和我聊天,似乎是在找什么資料。我笑道:你是不是向蒙田、塞林格學的。他說,他天性喜歡大自然,熱愛田園風光,他的夢想就是永遠在田園里生活,直到死去。他覺得,這里的空氣是純凈而靜謐的,無聊是夜晚還是午日。他突然放下書籍,說:我們下去喝茶去吧。穿過雅致的小樓梯,我們來到小客廳里。我坐在一個小木凳上,身旁是一個小木桌。他站立在水槽旁,他正在為我們泡茶。這是一個美好的正午,我被外面的太陽,被他的迷人的光線所吸引,也被外面一望無際的金黃的麥地所吸引。盡管陽光從打開的窗戶里全盤射了進來,盡管穿過窗戶仍然能看到那金黃的麥地。我還是忍不住站起身來,走出門外,在門口旁舒展身軀。太幸福了,這真是迷人的景色。他說:茶泡好了。我轉過頭,走進門里,一邊回答到:來了。茶香彌漫在屋內,彌漫在這小木屋里的每一個木頭上,瞬時,他們仿佛有了生命,在為我們兩人歡欣的跳躍。我羨慕他的生活,我說:等什么時候,有錢了,把貸款還干凈了,就要像你這樣生活。他笑道:其實這是很寂寞的不過對于有心人來說,倒是有滋有味。
挺住第八日
我在寥落星辰的校園的路上漫步,思考剛剛讀的書,一部關于抑郁的書,名叫:正午之魔。我在想,此時此刻,這小小的地球上仍然有數不勝數的人在抑郁,他們究竟在為什么而抑郁呢?列夫托爾斯泰說:幸福是相似的,不幸各有各的不幸。有些人為自己的貧窮抑郁,有些人為自己的智商抑郁,有些人為失去的愛與青春抑郁,千百不一,然而都痛。在思考抑郁這頭怪獸的同時,我也有一點點失落,仿佛一瞬之間,對所有事物失去了興趣。一切事物突然在自己的眼前灰飛煙滅,化為虛無。哈姆雷特高唱道: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問題。這句話已經表明,哈姆雷特因為其叔父毒死父親,母親控制不住情欲這一件事,改變了他心目中的世界。曾經,他的世界是歡快、熱烈、美好的。如今,開始布滿灰暗與絕望,已經厭倦。他對人性不再懷抱期待。此刻是凌晨兩點,我的悲傷如狂風吹草,不停地卷襲我的心靈。我越發疲倦不堪了,卻又難眠。對于夢想的焦慮不斷爬向我的心頭。對于傷心人間的回憶,愈發讓我的難受如同一條條毒蛇爬向我的身體。我的朋友P,他是一位醫學主任,他的兒子是一個品學兼優的班長,成績通常都排在前一二位。他的兒子,卻因不堪學校和家庭雙重壓力而自殺。他的老婆,在開車途中接到兒子自殺的消息,也撞車不治而亡。最后,P也接受不了打擊,跳樓身亡。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里,想生存下來已是艱難,更何況要實現自己的理想,還要保護好自己的驕傲與榮譽。
挺住第四日:這個世界有太多牛逼厲害的人,讓我崇拜不完。比如風流才子李敖的博學多識,灑脫不羈的狂傲聰明,查爾斯·狄更斯的年少成名,叱咤風云的文學才能,而博爾赫斯又是李敖與狄更斯的結合體,既有著不可思議的一生瘋狂積累的閱讀,又有著作家中的作家的美名,令后世之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敬佩崇拜的五體投地。反觀自己,同樣是人,為什么如此差勁呢?就像螻蟻一樣卑微,就像爬蟲一樣低賤。對于他們來說,我就是神明中最不光彩的一面。他們是神明,美名遠播,風光無限,我是爬蟲,一生默默無聞,寂寂無名,縱使心中轟烈不已的熱血,是多么的不甘平凡!我不愿意如此地活著,這樣的活著有何價值。我要做超人,我要做英雄,而非一個沒有任何力量、軟弱無能的侏儒。我不想再抱怨,他們的美是由他們的汗水與眼淚灌溉出來的花草樹木。我的丑是由我自身的墮落與放棄所生出來的怪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之前還是充滿決心,此刻卻開始悲觀、絕望起來,異常的沮喪、失落。命中注定,我是悲哀之子,一生只能流浪。流浪是傷心的,流浪是孤獨的。我不知道我究竟為何站在窗前默默流淚。究竟是為了什么呢?我不知道答案,傷心是真的,卻不知道為何。真是稀奇而古怪。我想,應該是落魄如狗,卑微如蟻的生活吧。這種生活殺死了我對美好生活,驕傲地活著的向往。不過也沒關系,死并非不幸,死是靈魂的升華,會讓人步入天堂永遠幸福。生,也并非幸運。如果是在地獄里茍延殘息的話。
挺住第九日:我從未想到過,原來,生存是這么艱難。連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也未曾擁有,也不買不起。活像一只低賤的爬蟲,或者一只骯臟的牲口。活在這個傷心與失望的世間,渺小而微弱的自己就像鼻屎一樣無關緊要。我的光芒憑什么被人掩蓋?掩蓋到黯淡無光?自私人間,自私入骨,虛偽透頂,吃人不吐骨頭。意志軟弱地一塌糊涂。傻乎乎的我只想死,反正我也沒什么信仰。生活到處都是令人膽戰心驚的黑暗深淵。我不想走出一步,哪怕是小小的一步因為我知道,小小的一步也能將我毀掉。喪夠了,我必須振作起來。我的生命已經賦予夢想,我沒有悲觀的權利。我的使命是巨大的,盡管我力不從心,我也要擔起。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那我的作家夢是不是要留在明天?開始起吧,就像講故事一樣,不追求什么閱讀量了,也不追求什么寫作秘籍與技巧了。我必須在今年一鳴驚人,這個一年計劃,我必須實現。我的書神文稿理應在今年風靡全球,為我帶來數不完的金錢。肖洛霍夫寫靜靜的頓河,也是在二十三歲寫成的。他可以,我為什么不可以!我理應應在二十三歲就完成我的作家夢,然后封筆,像蘭波一樣走馬浪蕩天跡。寫作才是寫作的最好的老師。讀書讀一輩子,不練筆照樣無法成為作家。沒有素材?那就讓自己的腦袋爆炸,不斷地去想,不斷開發想象力。沒有語言?那就用自己的真誠打動人心。沒有章法與結構?那就不斷地修改。總之,就是不停地去寫,寫到手指頭斷,爭取今年譽滿天下。
挺住第十日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F,她的有這一縷酒紅的波浪長發,兩只雪亮的眼睛,路過她身邊的人,常常會被她的迷人魅力所吸引。她的身邊,不乏有錢人,英俊男子的追求。但她不感興趣。她反而愛上一個其貌不揚,一無所有的失敗者。這名失敗者非常愛她。她對他也是有感覺的,對他也是有愛的。她對他也愛的熱烈。只是她能更好地控制住自己。她向我傾訴她的煩惱。她說:她這人不能吃什么苦,如果他有錢,她立馬就會嫁給他。只是他的貧窮就像一睹厚厚的鐵墻,將互相深愛的他們隔在兩邊。她說:如果他真的愛我,他就會努力賺錢,想盡一切辦法,吃一切苦頭娶我的。如果他不能,那就是他并不是非常愛我。我說:可是,發家致富,榮華富貴需要一定時間的啊,不是他想能做到就能做到的。姜子牙七十歲才功成名就,朱買臣五十歲才出人頭地。你能等他幾年?她說:今年是最后一年了,我已經等他等了五年。只可惜他不知道,還是傻頭傻腦般地混日子,就像一個還沒有長大的小孩子,男人氣蕩然無存,他太讓我失望了。她失落地望了望周圍的風景,她垂下頭,看著自己的膝蓋說:可能是沒有這個緣分吧,我和他注定不能在一切,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說:那你告訴他了嗎。你等他告訴了他嗎?她說:沒有。我說:那是啊,你等他卻不告訴,他怎么會為此付出努力呢?你應該去告訴他。如果你永遠不去告訴他,他這輩子可能都是昏昏噩噩。她說:一切都晚了,我的青春已經消逝,我要嫁人了。
挺住第十二日
說實在的,我有點累。我給自己的時間,是在一年之內完稿。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該如何去寫,我太急功近利了。房間里的燈光映在我的臉上。寫作之難,無異自殺。我逼迫自己去寫,卻寫不了一個字。我的手里沒有故事,我注定不是吃作家這碗飯的人。我太天真了,不經打擊總天真。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何時會死去。可能是明天,可能是明年。我必須趕在我死去之前,完成書神文稿。我希望它能像伊荷馬史詩一樣流傳下去。荷馬是一個瞎子,孤獨一生,卻寫下不朽之作。這永不低頭的勇氣,實在令我深深地嫉妒。我應該比荷馬還要偉大。我身邊的人都在為金錢奔波。我卻異想天開,竟開始寫下一個個絕望的文字。這些絕望的文字,就像一個個躺在床上的死尸,任由燈光映在自己的臉上。沒有出息,不出人頭地,沒有一個人會看得起。失敗者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吐唾沫。我對于看書,一點都看不進去了。我只想寫下一部洛陽紙貴的神書然后變得有錢,即使沒名也沒關系即使我的作品無法流傳后世。然而,盡管如此,還是非常艱難的,簡直就是死路一條。死就死吧!死在夢想戰爭中也是幸福的。我眼中的夢想戰爭,比現實的任何一場實際意義的戰爭還要激烈,比二戰還要血腥殘忍。我在這場戰爭中,孤身一人,面對無數炮火,只能被炸的粉碎。此外,還有其他路可走嗎!戰爭是無情的,戰爭不會對你有任何的憐憫。在夢想戰爭中,我注定永遠被埋在橫飛的土壤之下。
《哪有什么勝利可言》挺住第十三日。我和他是在公園里認識的。他的名字叫E。他是一名年過半旬的拾荒者。他的頭發亂糟糟的,他的面容里盡是滄桑,一道道皺紋,猶如一把把銹跡斑斑的彎刀。他的口袋里有一部殘缺的書。我問他是在哪兒來的。他說,是他撿的。他說,這是他一輩子撿過的最好的東西。我問,這書你讀過了嗎?他說,他十年就讀過了,他說,這部書,是在他十年之前撿到的,至今,他仍然在讀,他天天都在讀,他可以一字不落,完整無缺的倒背如流。我的臉上開始浮上驚訝與欽佩。我牽著他的手說道:你真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人啊!他說:讀書不在多,主要在于讀通讀透,然后應用于生活之中。他手上的書是老子五千言,整整一個下午,我和他坐在草坪上,他細心地為我見解,我洗耳恭聽,不斷地點頭。這不是奉承,這是對于他的欣賞,他的見解獨特,給我啟蒙,就好像改變了我的人生一樣。之后,我們就散了。我獨在異鄉,我不知道身處哪里。我立在高樓之間,彷徨不安,茫然失措。微風吹過我的臉頰,我迷失在燈光冉冉升起的夜里。我想起種種往事,我立在陰雨連連的霧霾之中,我的頭上在冒著汗水,我撐起腦袋,有點想睡覺,我與初戀相吻,下面濕了一片,我因為父親的責罵,而消失在薄暮之中,對著孤獨無依的天際狂叫吶喊,我與同伴玩耍,一起走山路,他說,山路上可能會有老虎跑出來吃人,我被他嚇住了,手里裝滿石頭,準備打老虎,他獨自發笑,我勸說他也應該拿起武器,做好準備,以防萬一。
挺住第十四日
我今天走到這一步,完全是我咎由自取。孤獨深入骨髓,身邊沒有幾個朋友。我需要人世間的真心逢迎,喜愛、熱情,才能活的下去。我的光芒不能被任何人所掩蓋住。我對自己不應該有一丁點兒貶低,因為我更向往毀滅。自我毀滅是蛀蟲與侏儒的贖罪與懺悔。自我否定陪伴了我的一生,自卑情結牢牢地將我束縛住,無情殘忍的心開始在我的心靈深處漸漸蔓延。我不能忍受自己有一點點蠢。高貴與驕傲,榮譽心的人,無法忍受貧窮,更無法忍受甘居人下,敗在任何一個人的手里。他必須超越所有人,否則他根本活不下去。最要命的是,他又不屑于此,舉世的恭維對于他不值一提。就像他對于呼吸一樣,他并不在乎,可是他又需要呼吸這個基本原理,否則他會很快地窒息而死,就在一分鐘之內。我受夠了貧窮、平凡、普通、卑微,我應該發光發亮發熱,我必須發光發亮發熱,就像太陽一樣,照耀世間一切的黑暗。我要活成一支紅色玫瑰,活成世間的一種美一種象征。即使是夢幻又如何呢?投身于夢幻之中,也比投身于巨大的庸俗之中,好的多。實在是太心累了,越來越糟糕了。生活除了糟糕還是糟糕。不知道從何時起.自己竟然會變得如此懦弱,貪生怕死。不然的話,我早就去天堂里去了。懦弱是我進入天堂里的唯一障礙。世間最悲哀的是:如果我生出像我這樣失敗,為自己的摸黑的兒子,我會把他一腳踹在水里溺死去。
挺住第十五日對于抑郁與自殺,我一向認為是正確的選擇。如果一個人活成了一只蛀蟲與侏儒,又無能為力改變這種局面,那還要活嗎?就像變形記的主人公,活成了一只甲蟲,受盡不幸,體驗冷酷還需要活嗎?如果深愛的世界在另一邊,自己身處的世界毫無意義。不活也沒有關系的。不就是一條生命,一顆子彈就能結束的脆弱生命嗎?何必這么猶豫不決。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在這個無趣而險惡的世間里,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唯一的解脫。希望自己,結束之后,能順利地通往另一個世界,這便是最后剩下的唯一心愿。我在月色之下買醉,誰知我抑郁不堪?我敗了,我敗在很多地方,我從未驕傲地活著,我一直在蛀蟲與侏儒般的軀殼里掙扎,我根本無法忍受一點點貶低,批評,攻擊。是時候,終結這命比紙薄,卑微如蟻的生命!向上!向上!我教你做高傲勇敢的超人意志,而不是牲口牛馬一般的求生意志!超人與牲口之間,是勢不兩立,水火不容的。反正,流過血的人,都無所謂。頭破了碗大個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條好漢。什么敢死不是勇氣,活著才是勇氣。見鬼去吧。對于真正的最強者來說,他是不能忍受一點點的侮辱的。要知道,他比皇帝,上帝還要高貴!他就是自己的唯一神明,他怎能忍受自己的神明在這個傷心世間,受夠侮辱!如果不能保護好自己,那就唯有死去。不能讓劣等蛀蟲將自己同化,這個世間沒有一個能讓我瞧得上眼的人。崇拜,仰望任何一個人還不如快快死去。
挺住第十五日對于抑郁與自殺,我一向認為是正確的選擇。如果一個人活成了一只蛀蟲與侏儒,又無能為力改變這種局面,那還要活嗎?就像變形記的主人公,活成了一只甲蟲,受盡不幸,體驗冷酷還需要活嗎?如果深愛的世界在另一邊,自己身處的世界毫無意義。不活也沒有關系的。不就是一條生命,一顆子彈就能結束的脆弱生命嗎?何必這么猶豫不決。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在這個無趣而險惡的世間里,結束自己的生命是唯一的解脫。希望自己,結束之后,能順利地通往另一個世界,這便是最后剩下的唯一心愿。我在月色之下買醉,誰知我抑郁不堪?我敗了,我敗在很多地方,我從未驕傲地活著,我一直在蛀蟲與侏儒般的軀殼里掙扎,我根本無法忍受一點點貶低,批評,攻擊。是時候,終結這命比紙薄,卑微如蟻的生命!向上!向上!我教你做高傲勇敢的超人意志,而不是牲口牛馬一般的求生意志!超人與牲口之間,是勢不兩立,水火不容的。反正,流過血的人,都無所謂。頭破了碗大個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條好漢。什么敢死不是勇氣,活著才是勇氣。見鬼去吧。對于真正的最強者來說,他是不能忍受一點點的侮辱的。要知道,他比皇帝,上帝還要高貴!他就是自己的唯一神明,他怎能忍受自己的神明在這個傷心世間,受夠侮辱!如果不能保護好自己,那就唯有死去。不能讓劣等蛀蟲將自己同化,這個世間沒有一個能讓我瞧得上眼的人。崇拜,仰望任何一個人還不如快快死去。
挺住第十六日
鐵血硬漢海明威被問道最恐懼什么,他說:一張白紙。如今,我真是體會到他的心情了。我費盡心思,還是寫都寫不出來,更何況要寫好,寫的天下第一好!夢想就像一架出了故障的飛機,人都坐滿了,還未起飛,卻突然宣告報廢,讓所有人都失望。我走在燈光下,三種影子彼此交錯,一個是渴望生活的我,一個是熱愛夢想的我,一個是永懷傷心的我。我的夢想水彩畫,注定是廢紙一張。從貧苦人家崛起的林肯,不是屢戰屢敗嗎?朱元璋,希特勒不也是一戰到底嗎?就連一生疲憊的梵高,最后也贏得了世人的肯定。曹雪芹,蒲松齡都是在潦倒之中,寫下輝煌巨著。我為什么就如此脆弱呢?我為什么就連連失敗,總想放棄呢?每個人都知道永不言棄的道理,卻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堅決貫徹。連這最基本的道理,克己自律都做不到,還做什么人呢?做鬼去吧。不堅持,毋寧死,放下筆,毋寧死,必須堅強起來,每天都在寫,總會進步一點點。海明威說:人生的優雅不是超越別人而是超越以往的自己。今天比昨天寫的好,就代表我在進步。不求腰斬莎士比亞,車裂托爾斯泰,只求自己寫的最好!書是一點點都看不進去的。這個世界有數不勝數的博學多才的人,他們的閱讀量都是讓人驚嘆的,但是依然沒有成為作家。這是深為可惜的。這讓我知道,成為作家,并非讀書最多,就能寫的越好。而是要多練筆,多去觀察生活,用心再用心的去思考一切。
挺住第十七日我是書神,我是荷馬再世,我一定能寫出一部永世不朽的輝煌神作。我的《書神文稿》一定能鼓舞千秋萬代。哈哈哈。可是我現在碰到障礙,遇到瓶頸了。我不知道怎么去寫,也根本寫不出來。寫小說竟是如此之難!我自言自己是千年不遇的大思想家,卻無法用小說宣傳自己的哲學思想,我自言自己的學問大的驚人,無人能敵卻無法把我的學問融入我的小說之中可見,我是在吹牛皮,根本沒有什么思想與學問。我讀書特別少,容易輕信他人,我的一生就是處于不停地上當受騙之中,并且在其中永遠地長眠不醒。我就像一粒棋子,一個木偶,一個傀儡,被人欺負,受人利用。難道我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弱者。如果殺伐果斷,冷酷無情,才能成為最強者。那好,我寧愿成為一個惡魔,最邪惡最壞最殘暴,也決不讓任何一個人凌駕在我的頭上,欺負我,利用我,騙我坑我。凡此種種的人,都必須死。對我說謊的人,我決對不原諒,即使我早已識破他的謊言。我是一頭天生驕傲的獅子,不是一只永遠卑微的野狗。我怎能忍受大不幸呢!我寫不出來?管他呢!我就要不顧一切地去寫!先寫他個三十四年,寫他個一億字再來說!我就不相信不能寫好!越是寫不出來,越要逼自己寫的越多,寫的越好!用一支赤貧之筆,將人世間的所有傷心全部寫盡!什么都不能阻擋我寫作的步伐!我以書神自稱,自己為自己封神,決對不是固步自封,也不是王婆賣瓜,自賣自夸,而是努力爭取名副其實,寫下一部千秋神作。
挺住第十八日
一旦與寫作結下情結,那就要會一直寫,寫到天荒地老。生無可戀,只能寄托于寫作,依戀于寫作。不知何時起,骨子里有一種戀書情結,然后又生出寫作情結,總之這對于一個作家是有害無益的。不寫,我真的會死去。寫作的火花與熱情,對于我來說,可以比世人的愛情還有轟烈萬千。做為一個寫作者,我也是一個冷眼旁觀的觀察者,思考家。觀察人心與生活,并思考它們,將他們融入我的文字與語言之中,還有什么比這個更快樂的呢?我以寫作與文字對抗抑郁,總比那些靠藥物才能生存下去的人強吧。我的生活是九死一生,惟有靈魂深處所摯愛的寫作,才能將我的破滅的心從九天之下的悲哀深淵里拉出來。寫作是我一生所愛,她就是我的最愛,我必須對她付出最真摯,最赤城,最熾烈的感情,就像生生不息的火焰一樣,只有這樣,我才不會讓她失望,我才配贏得她的愛意。這種愛意,豈是千年以來的權力與金錢所交織的生活,可以壓迫、毀滅的?寫作是孤獨的嗎?恰恰相反,我的生活只剩下尼采所言的七重孤獨。這個時刻,寫作來到我的身邊,并一直陪伴著我,守護著,從未離棄,從未背叛。對于讀書來說,我越多越害怕,越讀越心煩意亂,但是對于寫作來說,并不是如此,它使我快樂,最重要的是,它是我所有的安全感,它能治愈我的心理疾病。我愛寫作,這種愛意,即使刀放在我的脖子上,我也只會像楊漣一樣,大笑而已。愛最基本的就是勇敢。
挺住第十九日
我按住飲水機的開關按鈕,熱乎乎的水流進我的白色保溫杯里。我坐在沙發上,品下一小口,看電視打發時間。屋里的物品亂七八糟,很久沒有收拾了。電視里正放著一部愛情電影,我無心于它,我的心思全部被寫作這個狐貍精勾走了。我想得到她,將她徹底征服,讓她永遠崇拜我。為此,我必須努力,寫得更好,贏得她的歡心與開心。對于寫作這個夢中情人來說,此生只能博得她一笑,我也就足夠了。因為我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我不可能寫的最好,娶她回家,徹底擁有她,永遠不失去她。我知道自己寫的一塌糊涂,但是我還要不顧一切地奔向她。她是我唯一的心靈港灣,她是我唯一的家與意義。雖然我永遠不可能寫的最好,但我永遠會向著這個方向去努力。我爭取在今年年末,讓我的書神文稿寫滿一百萬字,平均下來每個月十萬字,一天三四千字。當然了,福樓拜與托爾斯泰的修改精神,我也會全盤貫徹的。我當然是在追求質量的情況下,追求數量。果戈里說:寫不出來的時候,就在紙上寫,我寫不出來,我寫不出來,總有一天能寫出來。其實他這一句是不對的。寫作的成功需要許多因素,甚至是不可能的。就像愛情一樣,一個人不愛你,你傻傻地說,她不愛我,她不愛我,就算喊到死,仍然不會愛你。命運總是無情的,她只會跪倒在強者的腳下,為他俯首帖耳,任勞任怨,忠心耿耿,對于弱者,她只會殺伐果斷,心狠手辣,冷酷無情。
挺住第二十日
他說起話來結結巴巴的,跟我交往過的同事,每一個人都說他是傻子。他是眾人眼里的傻子,他已經三十了,他的媽媽還給他買零食吃。他胖乎乎的,特別壯,如同一只野牛。同事都說他,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甚至還學他結結巴巴的說話。他們為何擁有這種歧視?無非就是讓自己擁有某種站在高度的優越感。他們不知道拿自己跟傻子比較,殊不知自己也變成了傻子。今夜,我跟傻子一起有說有笑的看兒童動畫片《龍珠超》的最后一集。他跟我說他最喜歡比克大魔王,我說我最喜歡孫悟空。
世間的傷心是寫不完的,從今天開始封筆,戒掉寫作之癮。寫作是我的熱愛,我應該選擇生活,而不愛我所愛。踏實地生活吧。先清除生活中的最大障礙,一定要把寫作癮戒掉。我的生活充滿混亂。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為什么而活,一切都無關緊要了。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是值得放在心上。沒有任何事物值得你去在乎,去用心。我要挖空我的心靈,讓他一無所有,讓他忘掉一切。今天和傻子說了一夜的傻話。傻子說他最喜歡打游戲。傻子說七龍珠非常好看。傻子說起話來吞吞吐吐。作家夢想與寫作戰爭里,到處彌漫絕望的氣息。這深不見底的絕望將我毀滅。啊!上帝啊!你為什么這么殘忍?總是讓我分心,不能全心全意地對待寫作這個情人,夢想這個妻子?我不想對寫作之外的一切事物,有任何著迷。任何打擾我寫作的事物,都必須毀滅。我天生就是一個浪蕩不羈,無以為家的天才作家。
挺住第二十一日
世間的傷心事是寫不完的,沉默總是比喋喋不休聰明的多。生活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哀。除此之外,毫無意義。我為什么就不是天才呢?一場精神空虛癥將我徹底殺死,就像風暴殺死一根隨風搖曳的綠草。對一切感到深深的乏味。沒有一件事情,是可以令自己愉快的。絕望何時是一個盡頭!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任何事情都需要靠自己雙手努力。但是呢?我已經疲憊。原來,人是最勢利的,寧愿做強者的奴隸,被其殺死,也不愿意做弱者的主人,被其養活。原來冷酷無情才是最難做到的。我的生活里充滿日復一日的絕望與悲哀。我愛上了寫作這個美麗女人,卻無能為力。對于寫作這個夢中情人來說,我就是沒有屌的男人,我就是失敗的窩囊廢,只有死路一條。這個世界我的文筆最好。這個世界沒有我辦不到的事。辦不到,寫不好,就是弱者。而弱者只有自我毀滅!強者才能自我創造。我是一只獅子,我無法忍受絕望之谷的悲傷之風。不可能的事永遠不可能,無論你怎么努力,也是徒勞。或許你會說:至少擁有回憶。但是呢,正是這種回憶可以殺死人。絕望是漫漫長夜的地獄旅行。絕望是眼睛的空洞與疲憊。絕望是灰色的天空。絕望是永遠灑不到自己身上的白月光。絕望是一輛銹跡斑斑的破車。絕望是快要倒塌的房子。絕望是所有人的死去,世界的最終毀滅。絕望是水跑進插板里,然后電死自己。絕望是一場大火,將自己燒的面目全非。
挺住第二十二日
傻子的臉宛如一坨牛糞,而且是一坨開心的牛糞。他的牙齒參差不齊,宛如陡崖懸山。他說起話來不會顧及他人的情緒與感受。他幾乎是一個百無一用,毫無價值的牲口。我和他頗有相似之處。我也是一個永遠長不大的人。說得難聽點,就是巨嬰。傻子害怕強硬兇狠的人。傻子說我人好,看書多,知書達理。傻子說我與別人不一樣,傻子說小看我了。傻子說,起初看起來我很柔弱。相不到,我還要霸氣兇狠的一面。我說我是和他開玩笑。傻子滿嘴都是傻話,跟傻子說話,我也是傻子,滿嘴傻話。傻子喜歡重復說話,有些問題,有些事說了又說,嘮叨不停。傻子真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人。傻子說他小時候,他很膽小,有一只黑狗跑到他的身邊,與他做交配動作。他卻不敢怎么樣。他還學著那黑狗的動作。他笑死我了,讓我笑掉大牙,我簡直不敢相信。傻子最怕死。其實,我也是傻子。我喜愛寫作,卻沒有寫作的才能,只能靠日夜的傷心借以度日。可是傷心又有什么呢。傻子是有福氣的。傻有傻福就像蘇軾所說的詩句一樣。因為傻,想的不多,思考的不多,也就沒有大智慧者的傷心,與聰明的憂愁,狡詐的恐懼。人活著,就要傻一點。我常常跟別人說。傻子如果是我的兒子,我就要一只腳踹死他。這不是我的真心話,這是我同流合污的調侃。別人怎么樣,管我們什么事?做好自己就行。并且,我的骨子里,也住著一個傻子,一個牲口,一只侏儒,使我想踹死自己。
挺住第二十三日
所愛隔山海,山愛不可平。我在夢想的戰爭里軟弱到自動交械投降。這無疑是勇敢戰士的最大恥辱。但是,我真的沒力氣。我只是一個平凡人,而我的敵人卻是那么多,妖魔鬼怪,神佛三界,各顯神通。我在夢想戰爭要英勇無畏,堅持到最后的死去。我不想無力地死去。我想站起來。可是呢?我好累,似乎沒有什么力氣了。我很懶,每到要洗衣服的時候,我就會極大的抑郁。我不愿意洗衣服。我覺的高貴如我,不能干這種吃苦耐勞的活。我完蛋了,我一個窮苦人家,卻妄想嬌生慣養,養尊處優。簡直是癡人說夢。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會挺到什么時候。我希望自己能挺住。我是一個失敗者。弱者的命運與我形影不離。想不到,最后我連冷酷無情都無法做到,和一個廢人有什么區別還不如身殘志堅的殘疾人。愿上天賜給我一支傷心與鮮血交織的神筆,使我寫下一部世間最絕望、最悲慘、最無力的神作,使我寫下世間的所有傷心與孤獨。活著也沒什么意義。一生的情思都寄托在《書神文稿》身上了,她是我的孩子,她是我的女兒。好好地寫吧。用心良苦地去寫,將她的寫作之母的悲哀全部灌入其中。將對寫作的思念與絕望全部灌入其中。我是一個純粹的,藝術至上的作家。我的一生,是只為寫作而活的一生。將一生傷悲全部記錄下來,到待往日,待到臨死之際,再一把大火將它們全部燒毀。因為人世間的繁華,不過是過眼云煙的迷戀。一切都會過去,一切終將遺忘,一切必然蕩然無存。
挺住第二十四日
寫的亂糟糟,簡直令人作嘔,不堪入目。納博科夫說:寫作是魔法,若不是虛構,則是失敗的。我寫的是自我獨白,這根本不是講故事。我幾乎沒有什么理性,我太感情用事了。傻子說:他不知道莫言是誰,不知道百年孤獨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托爾斯泰,不知道川端康成,不知道雨果,不知道狄更斯。他與我是兩個世界的人。我明天就要別的地方工作了,我與傻子還沒有認識幾天。他卻說明天下班,我們一起吃個飯吧,以后我就見不了你了。我是不會理他的。他的腦袋里全是漿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東西。傻子說我是書神,讀書多,有智慧。我笑著:你是不是想拜我為師,讓我傳授智慧給你啊。他說:他不喜歡讀書,喜歡看電視劇,從電視劇里獲取智慧。他比我大十歲,我不知道他是怎么長大的。他就像一頭可愛的豬。曾經有一個和尚,跟我說世間有三種腦袋:豬腦,人腦,天腦。像他這種的,就是豬腦吧。我本來就以為自己笨,想不到還有這種蠢到透頂的怪胎。太傻了,太傻了。可是,我不傻嗎?我的寫作才能之于托爾斯泰,之于杜拉斯,就像豬腦之于天腦。曾經的我,還未徹底認清自己終極使命。直到現在,我快死去,我才知道我最愛的是什么。那就是我的夢想啊!我是為夢想而生,為夢想而活的梵高。嗚嗚嗚,越學越無知。碰到傻子,懷疑人生。以他為鏡,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傻。傻的可愛。就做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