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發展共享經濟,完善法律法規是重要前提。新生事物發展總是領先于當時的法律法規,創新就可能導致相關監管規則滯后。因此,對共享經濟等新型經濟業態和商業模式,應當給予理解和包容;對其引發的各類問題,既要重視并加以解決,又不能因噎廢食。共享經濟通過人人參與的方式,將閑置資源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有效配置,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監管工作應當及時跟進、積極探索,既鼓勵創新創造,又注意防范負面影響,以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 ? ? ? 發展共享經濟,嚴格監管執法是有效途徑。還應看到,不同行業的共享經濟發展模式具有不同特點,具體監管活動應區分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一般來說,在方向性、總體性的把控上,監管手段可以更有彈性;在底線性、原則性問題上,監管部門應毫不妥協。例如,對于涉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問題,監管部門可以要求網約車平臺采取更為有效的預警和防范機制:在資金融通發展共享經濟,構建平臺載體是核心支撐。同時應深入研究共享經濟的主要載體——平臺的特性及其所引發的新問題。共享經濟活動主要是以平臺為載體進行的,這與傳統意義上組織結構嚴密的廠商有很大不同。 在這種商業模式下,數以萬計的分散個體經由平臺進行交易,彼此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交易的達成很大程度上依靠各方之間的信任。這就需要平臺借助一系列規則如評級、打分、點贊等,來幫助互不謀面的交易方之間建立信任。在這一過程中,平臺日益從原先的信息中介發展成為信用中介。面對這一變化,相關部門應積極協助交易各方構建起系統性的信任機制,如消費身份認證、個人信息保護、第三方信用評價、失信行為懲戒、小額爭議在線解決等,為共享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 ? ? ? 現階段,共享經濟治理應堅持硬法、軟法相輔相成也就是既要適時制定實施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法規,又要重視發揮行業自律準則、企業章程等的作用。相關部門可以在建立健全根本性、底線性制度規范方面發揮指導和引領作用,通過建立行業自律準則、企業章程等先行先試,不斷探索并積累經驗,等時機成熟后再進行立法,從而實現包容創新與嚴格監管的平衡協調,進而實現共享經濟的高質量發展。